阿Q是鲁迅先生笔下的一个小人物,小人物自然是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人,所以他经常挨欺负。一旦被人打了,他心里很生气,但是又不敢回手,只好私下里安慰自己说:“哎,这不过是儿子打了老子”。一想到打他的人是他儿子,他的心里好过多了。可是阿Q不知道,在这个弱肉强食的世界里,只有打得赢的人才有资格说自己是老子,打不赢的人呢?在胜利者的眼睛里,不过是个孙子。阿Q连儿子都当不上,直接当孙子去了!所以他只能暗地里对自己说,哎,老子被儿子打了。要是他敢于把这话说出口,还不知道最终结果是什么呢,搞得不好连孙子都当不成了。�阿Q莫名其妙地被下了冤狱,法官判他死刑,还要他在呈堂证供上画押。但是画押时又带着枷锁,于是写“Q”时那圈老画不圆,但是他还是很努力地想把这个圈画圆了,因为那个圆圈就象他的头一样,圆圈后面那一撇,老象头后面的独辫了,所以那个头一定得画圆了,这才象他本人嘛,不然他会觉得挺不象样的,怕法官大人会笑话他。接下来就是杀头了,阿Q被五花大绑着游街,他看到有这么多的人在看他,生平第一次有这么多的人关注他,心里倍受鼓舞,一股豪迈之情油然而生,突然之间就学着戏台上的角色大声唱道:“我手持钢鞭将你打” !一时间获得观众群体的大声喝彩:“好”!�阿Q再次受到鼓舞,又来一次,喝彩声更加热烈,然而阿Q一生人只学会这一句,唱不出其他内容来了,何况再唱也没有多少意思了,再说他很快就要死了。其实大家最为感兴趣的,只是他将被砍头,而且这个人在被杀之前还能来上那么一句,确实出彩。至于阿Q是何方神圣,为什么被杀,谁也不关心,大家图的是个热闹。从鲁迅先生那个时代到现在,已经过去很长时间了,然而仔细观察加揣摩,发现先生眼睛实在太毒,他本是一个先学医、后来半路出家改写文章的人,竟然把中国人的人性看得如此透彻。小人物就是小人物,一辈子活得糊里糊涂,该关心的不关心,该忽略的不忽略;一辈子活得窝窝囊囊,该抵抗时不抵抗,该出手时不出手;一辈子习惯于 被人奴役,被人驱使;一辈子习惯于对强权者谄笑献媚,奴颜卑膝。所以这个国家盛产汉奸,所以这个民族被人视为劣等民族。以前大家都以为,由于我们太穷了,所以人家看不起我们。但现在似乎有点钱了,结果依然被人看不起。究其原因,表面上看是由于很多人恶习不改,粗鄙不堪,叫人难以容忍。但实质上是由于我们精神上依然贫穷,而且越来越贫穷,穷到没有了信仰,穷到没有了骨气。所以不但外人看不起我们,就连我们自己,也觉得做一个中国人不仅生活上难过,而且精神上难堪。我们什么时候才能活得优雅一些呢?什么时候才能真正的“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呢?
#绕梁美韵最销魂几百年前的西藏高原,一座气势非凡的经殿之中,一位青年正在闭目诵经。忽然耳边传来一阵阵优美的旋律,是一位姑娘的丹唇正在喃喃自语,发出诵经的真言。那声音仿佛拥有巨大的磁力,促使青年循声望去。可是这一望不打紧,却让青年如同遭遇雷击一般顿时动弹不得!因为他看到了一位绝世美女,无比的美丽而优雅。姑娘的法事做完之后就离去了,她并不知道自己的美丽让人倍受煎熬。青年的内心世界却掀起涛天巨浪,白天的际遇让他无法平静,晚上同样辗转反侧无法入睡。与其翻来覆去不如起身来到经殿,去转动所有的经筒,不是为了超度谁的灵魂,而是为了去触摸美人的指尖……从那一日的邂逅开始,到那一夜的思念,乃至那一年、那一世,青年终其一生都在找寻这位姑娘。对美人的思念让他无比执着,对爱情的渴望让他拥有人生最为明确的目标。因此,无论是去磕长头、还是去转山转水转佛塔,他都在心中思虑:“曾虑多情损梵行, 入山又恐别倾城,世间安得双全法, 不负如来不负卿”?如此这般的深情和厚意,如此这般的矛盾与煎熬,也只有在六世达赖----仓央嘉措的身上,才能实现完美的统一。初次听到这首歌,惊为天籁。歌词优美,意境悠远,直抵人心。曲子动听,婉转绕梁,两者有一种完美结合的神秘吸引力,听歌时如同被定格一般,完全失去控制力,只有完整听罢全曲,再回回神,才可以发自内心地赞叹!无独有偶,比起“那一天”的优美与婉约,另外一首歌曲与之有着异曲同工之妙,它就是“要死就一定要死在你手里”。我坚信莫西子诗一定是受到了仓央嘉措的影响,或者是受到“那一天”的启发,因此写出如此直白,如此震人心魄的歌词。此歌由他本人演唱都不是最佳选择,只有让杨坤那种充满沧桑感的沙哑嗓子唱起来,更能让听众感觉到作词者与演唱者内心的挣扎与痛苦。以下是两首歌的歌词,放在一起对比着看,相当有趣。� 一、《那一天》那一天,闭目在经殿香雾中,蓦然听见是你颂经中的真言那一夜,转动啊所有的经筒,不为超度只为触摸你的指尖那一年, 磕长头匍匐在山路,不为觐见只为贴着你的温暖那一世 ,转山啊转水转佛塔,不为来生只为途中与你相见那一瞬,我已飞,啊飞成仙,不为来世只为佑你平安喜乐此歌词与原作“那一世”略有出入,但基本的意思已经全了,作者用情之深,可见一斑。�� 二、《要死就一定要死在你手里》不是你亲手点燃的,那就不能叫做火焰,不是你亲手摸过的,那就不能叫做宝石。你呀你,终于出现了,我们只是打了个照面,这颗心就稀巴烂,这个世界就整个崩溃。不是你亲手所杀的,活下去就毫无意义,你呀你,终于出现了,我们只是打了个照面这颗心就稀巴烂,整个世界就整个崩溃今生今世要死,就一定要死在你手里。今生今世要死,就一定要死在你手里!直白大胆,毫不隐讳,是歌词的特点。尤其是那个“稀巴烂”,是西南地区独有的方言,却有着不同凡响的魅力。同样也是一望情深,同样也是一往情深,且坦言海枯石烂。但是两者之间前者更佳。相比之下经典就是经典。几百年来它一直绕梁婉转,绵绵不绝,并且将永世传承下去,为多情的世界和相爱的人们注释前世与来生。
如果我是一滴水滴,那么我愿意投身到一条小溪之中,并在它的怀抱中与其它水滴一起融合,经由约旦河的逶迤蜿蜒,先流入加利利湖,与兄弟们一起酣畅淋漓的欢聚,然后义无反顾的奔向你 ,最终汇成你的无边无际。虽然你的名字不是那么好听,死海。� 如果我是一块石头,那么我一定见证过你的辉煌。在整个世界一片混沌的时候,罗马人就以你的雄姿向人类展示他们的文明。看那高高的廊柱、漂亮的圆形罗马剧场、还有神庙和殿堂,它们的高大伟岸和富丽堂皇让人不忍离去。如今,屡次地震将你毁坏,但你残破的身躯依然让人震撼!我惊颚的记住了你,杰拉什古城。� 如果我拥有月亮般纯净的目光,那么我才有资格欣赏到你最初的模样。都说是纳巴泰人创造了你,可是有谁能解开你突然消失的谜团?几千年前你就拥有开山劈谷的本领,并把自己的宫殿建造得像神话里的传奇一样,所以现在的人们都说是外星人造就了你。你什么时候回来证明自己的实力,纳巴泰人?我万分的崇拜你,佩特拉古城!� 如果我是一名信徒,那么我应该天天都仰望着你的方向。如今我来到你的身边,沿着耶稣的苦路,跟着其他信徒一路走来:他们扛着十字架、唱着圣经、一站一站的向前走,最终跪倒在你的墓前。在这里我看到了信徒的虔诚,看到了宗教的纷争,看到了人性的残忍与政治的冷血,看到了战争与和平。令人难忘的三千年古城,耶路撒冷!� 如果我是一名艺术家,那么我将住在这里不愿意离开。海边的古城如此温柔美丽,你从头到脚散发着艺术气息。天上的星座与你的民居关联,曲径通幽的秀美让人浮想联翩。还有一座小桥可以大声许愿,人们心无旁骛的对着大海大声呼唤:“给我一个爱人吧”!就凭这个,我也爱上你了,雅法古城。� 如果我是一名士兵,那么我将以戈兰高地的战斗为胜利的典范。但是战争的残酷如今已经远去,留在眼前的全是用破坦克、炮弹筒等制作的雕塑,它们滑稽而富有创意,让人忍俊不禁的同时又真心赞叹,还有山头上的一根方向柱,竟然标注着很多国家的方向,其中也有中国。原来一个荒芜的小山头可以这样搞旅游,我也是真心服了,弋兰高地。 如果我是一粒尘埃,那么我知道自己有多么渺小,但是我不会气馁,因为我可以漂到瓦地伦沙漠的上空,然后落在它荒凉的胸膛,再悄悄地告诉它,我来了。我想它一定不会寂寞,因为我们都来了,它用沙漠里独有的美丽与壮阔吸引我们,用高大而骄傲的单峰骆驼吸引我们,用日出日落的瑰丽色彩吸引我们,用美丽的星空吸引我们,甚至它怀里的小石头,也呈现出大浪淘沙后的绮丽与透明!还有那其他沙漠所没有的唯一的玫瑰色彩,让所有来到这里的人都为之陶醉!我不能忘记你啊,瓦地伦沙漠!� 我张开想象的翅膀,想像 一名士兵刚从战场归来,他驻足在艺术家的画作面前,久久不愿离去。画面上是一个虔诚的教徒,用双手摩挲着哭墙上的石头,他的背影显示出他正在祈祷。艺术家突然察觉身后有人,转过头发现士兵身上满满的都是战争的 痕迹,可是眼睛却如月亮般纯净。两人相视一笑,没有说什么,艺术家继续画画,士兵走了。此时一阵风吹过,刮起一粒尘埃,它飞到了天上,遇到了云,尘埃化成了雨,投身到一条小溪当中,并在它的怀抱中,向着约旦河进发......
我们生活的这个世界,因为有了色彩而丰富。看看地球吧,海洋是蓝色的,两极是雪白晶莹的,森林是绿色的,城市是灰色的,沙漠是金色的,天空是蓝色的等等。因为怕天空只有一个颜色稍嫌单调,云彩特地以一抹白色痴心相伴,并在早晚时任由阳光将它们变成镶着金边的彩霞,红灿灿的,多漂亮啊。 再看看中国地图吧。从东北到西南,仅仅是土地,都有颜色上的变化。东北那旮旯的土地是黑色的,一看就像是储满了油;广袤的大西北则是一望无际的黄土高坡;富庶的江南和四川盆地,土地以褐色居多,而正是这种褐色的土地,养育了中国的绝大多数人口。至于地处西南第二阶梯的云南,几乎所有土地都是红色,因此这片土地又叫红土高原。 这种红色的土地据专家说是酸性土壤,正因为如此,在红土上种庄稼有些不宜,产量不太高,说白了就是有些贫瘠。可是它以鲜血般的红色去触动人们的视觉,令有些人真的从这份红色中找到了美感。最先发现它们美丽的人是画家和摄影家,他们以红土地为主角的写真和照片公开发表以后,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因为无论何种颜色与这种原始的红色搭配,都会产生一种独有的、令人震撼的美。那种苍凉中蕴含着生机的美,那种贫瘠中孕育着生命的美,那种强烈色差形成的对比美,让所有的人过目不忘。 我曾经在这些美丽的画面和照片前流连忘返,也由此对这片红土地产生了一种从未有过的感情,几乎要以它为云南的骄傲和荣耀,直到看见色彩的背面为止。 色彩的背面是什么呢?是红色的魔笔画出来的黑色恐怖,是极度的荒凉与贫穷! 听听这个地名吧:云南省昆明市东川区红土地镇。从它的名字上我们就可以知道,那里的四周是一望无际的红土地,以及用红土地孕育而成的高山与峡谷。在这样的红土地上,农民们一年四季脸朝红土背朝天,辛苦劳作到头来的所有收入,竟然养活不了自己和家人!为什么会这样呢?因为这块土地实在太贫瘠了;为什么会如此贫瘠呢?因为长期以来先人们对它开发过度了;为什么要过度开发呢?因为这里产铜,而且是久负盛名的滇铜。 滇铜在很早以前就开始开发了。古时候的铜器是贵族身份的标志,但由于仅为少数人所占有,因此用量并不很大。但自用铜制造钱币以来,铜的用量便大幅度上升。到了清朝时期,制钱币时如果使用滇铜,不仅说明是官制钱币,而且说明它的品质上乘。滇铜如此名扬天下,其产量及质量也引起清政府的关注。在康、雍、乾鼎盛时期,甚至已经将炼铜之事上升到“铜政”的高度。 可是您知道吗?铜的冶炼是一件多么艰难的事啊!先要大面积地开山采矿,然后是选矿、洗矿、冶炼等一系列加工。而冶炼的方式是就是砍来大量树木,用木柴来冶炼加工。据此我们可以想象一下,以前的东川并不是如此荒凉,反而是满目青山,一片苍翠。可惜的是经过几百年的疯狂砍伐,现在我们所见到的东川,就是祼露着胸膛,流淌着鲜血的破碎河山。 每个到过东川的人都应该记得,自功山过后,随处可见泥石流的痕迹。这种泥石流给我的印象,类似大山的呕吐物。就好像每座大山都得了急性胃炎,时不时地就会呕吐,而且说吐就吐,事前无法预知。泥石流一旦来临,冲垮铁路,冲毁公路,冲断桥梁,掀翻火车和汽车,掩埋人民生命财产,将许多人的农田和家园毁于一旦。最后,昆明至东川的铁路不得不被迫放弃,联合国也将泥石流观测站的最佳选址放在东川。 在这样严酷的大环境下,红土地镇的人们生活之艰难可见一斑。于是,这个镇上的付家山小学,就成为这些极度困难的人们的子女们读书的地方。这个小学仅有七名教师,几百名学生都是赤贫人家的子弟,其中有不少人多次因生活困难而不得不多次辍学,幸好在教师们和社会捐助者的帮助下,部分人又得以重返校园,再次就读。 记住这个名字吧,杨文高,一个十四岁少年,该小学六年级学生,付家村小学最困难的学生之一。昆明电视台的《街头巷尾》栏目有一个五一节特别节目,叫做 “我志愿,我体验”,主要报导一群志愿者对这所小学的资助回访活动。在这些热心人的帮助下,已经辍学一年的杨文高得以重返校园,继续读书。这个少年真是一个读书的好材料,翻开他的作业本,一个个鲜红的100分赫然在目,而且页面也十分清洁。由于他们家点不起灯,因此这些作业都是他回家以后又要赶着做事,又要争取在天黑以前做完的。当这一切都做完以后,他才可以利用一个铁架子点燃柴火,为自己和父亲做晚饭。晚饭只有一点米饭,然后是用猪油加盐和水煮成的汤。因为他们吃不起菜,于是每顿饭就用这种汤聊以代菜,反正有饭吃已经是很幸福的事了。 我们随着记者的镜头来到杨家。在杨文高很小的时候,杨父因一场大病而丧失劳力,全身因病而致随时不间断的抽搐摆动之中,杨母因不堪重负而离去,整个家庭因此陷入万劫不复的困境之中。他们家穷到什么程度呢?——没有房子,只能寄居在别人的“偏厦”中;没有被褥,以前的棉被早已烂成一团一团的黑絮;没有桌子,没有椅子,没有床,没有炉子,没有家电产品,没有家畜和家禽,没有城里人拥有的许许多多东西。他们家只有一样东西富富有余,那就是一贫如洗。 看到如此的贫困与窘迫,我相信所有人都会感到震惊。杨家的贫困政府不可能不知道,其实他们也受到资助,一年一百斤大米和60元钱。但是这点钱物真的是杯水车薪。无奈之下,不停抽搐的杨父不得不对儿子断断续续地说,你能上多久就上多久,但是到了万般无奈的那一天,还是只有回来帮人家放羊割草。我活到哪天算哪天,关键是你要有条生路啊。 在这样的家境中长大,这个十四岁的少年心中充满了悲哀,脸部的表情也稍显僵硬。看着他和他的父亲以及他的“家”,我们的心中除了震撼以外再无其他。 这就是色彩背后生铁一样冰冷的真实,这就是红色后面的黑色,这就是先人们对于财富无节制掠夺的下场,这就是蹂躏环境杀鸡取卵的恶果,这就是无限度开发遭到的报应!哪里还有什么可持续发展的余地?当铜矿资源完全枯竭之后,人们才猛然惊醒,这座城市的生命即将终结,这方水土再也养不起这方人了,怎么办? 当红土地的美丽变得刺眼以后,人们开始陷于沉思之中。西北的先例启发了吃土豆长大的脑子,人们发现还有最后一条路可走,那就是出售贫穷,展示荒凉。 在媒体和社会各方面的呼吁号召下,各地的志愿者来到东川,对需要救助的人们伸出了援手。幸亏这社会上好人总是有的,而且好人总是占大多数的,于是杨文高们得到了他们的帮助,于是他们终于可以在这所简陋的小学里学到他们应该学习的东西。 因为有了这些人,黑色的苦难变得不再那么丑陋,赤贫的可怕也不再显得那么狰狞。 最讨厌做广告的我不得不大声呼吁,请各位网友们伸出援手!从你们的零花钱中挤一点出来,搜寻一下你们的旧衣物,将久弃于某个角落的杂志和书刊集中一下,把抽屉里的笔墨文具找出来。这些东西对你们不过是小菜一碟,但是对于他们而言,却有着不同凡响的意义。请寄给他们吧! 这就是色彩背后的故事与思考。
有人说,人的一生很像大江大河。 想想也是如此。人的幼年和童年时,就像江河的上游,涓涓细流清澈透明,遇到点障碍什么的,顶多激起一点小小的浪花。只须来一番蜿蜒逶迤,绕开它们就是了,照样可以唱着歌儿一路欢快前行;而青年时的人生已步入江河的正源,但它同时也是险峻的上游。上游一般都置身于崇山峻岭之间,一路上多少艰难险阻在等着它,逢大山需斧劈,遇礁石得刀砍,实在走不过去,就只好咆哮着冲啊,撞啊,哪怕粉身碎骨也在所不惜;中年的人生宛如江河的中游,河面已经开阔到可以容纳很多东西。年青时的惊涛骇浪已经少见,骨子里多了些宽容和自信,唯其如此,它前进得从容不迫;老年的人生与江河的下游最为相似,此时的心胸与眼界更为开阔,但一生的力气将要用尽,于是它不慌不忙地流淌着,慢慢地将自己全身心地投入到大海的怀抱,并在那里找到自己最终的归宿。 这是多么贴切的比喻,又是多么形象的对比。 但是我觉得用颜色来比喻人生更加直观,联系也更为紧密。因为人从出生到死亡,总要经历一个从黑到白的过程,恰似李白在诗中所叹:“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虽然人的一生不如他所形容的那么短,但头发从“青丝”到“白雪”总是铁定不变的,而且在头发从黑到白的过程中,在这黑白的两极之间,是尴尬的灰色。 为什么说灰色是尴尬的呢?因为它既不是黑色,也不是白色。灰不溜湫的让人不好识别,甚至无从认可。 比如在公共车上,人们见到白发苍苍的老者,自然会主动让座;遇到怀抱小孩的人们,也是关爱有加。唯独对于这种不黑不白的灰发人,让座则有所不甘,不让又于心不忍。而这位灰不溜湫的人呢,看到比自己年青的人不让座,心中自然会感叹人心不古;但是如果一旦有人让座了,又不免大吃一惊,转而还心生悲凉:我已经到了要人家让座的份上了吗?正胡思乱想中,一位真正的老人艰难地站在自己面前了,此时真希望比自己年青的人主动让座,实在没人让了,于是只好自己站起来,并暗自在心中忿忿不平…… 当退管会召集大家到单位去开会或办事时,这些灰发人也经常会有尴尬的感觉。在真正的老师傅面前,必须做出一付唯唯诺诺、谦虚谨慎的样子,因为这样才能让这些老者享受到白色尊荣;而在小辈们面前,则要故作深沉,一副满腹经纶的样子,因为非如此不足以把这些黄口小儿的狂妄自大吓退。但是一来二去的,又觉得如此做人不免有些虚伪,却又不知道应该怎样才是比较适当的态度…… 最让人难受的是小孩子面对灰发人的时候。小孩子们一般都将比自己爹妈小的人叫叔或姨,比自己爹妈大的人叫伯或婶,再往上就是爷爷奶奶了。偏偏这些人让小孩子们糊涂,到底是爷爷奶奶辈的还是伯伯婶婶辈的?他在那儿犹自一对黑眼珠转来转去,就是分不清该叫个什么,而那灰色的人心中早已不是滋味。既怕人家把自己的辈分弄小了吃亏,又怕人家把自己想象得太老,如果弄成眼瞅着很快就要进历史博物馆的瓤子也不好。嗨!这份尴尬劲,真是让人左右为难! 类似的例子还很多,如果一一写将出来,就会成为牢骚满腹的经典,让人很不受用。 所以我说灰色是尴尬的,但是易中天却有别样的说法。他在为于丹的《论语心得》作序时说,在他的眼中,“灰色等于没有色彩”。但是“灰色也有灰色的好处,那就是和任何色彩都能搭配”。并且他认为:“一个大家都需要的孔子应该是灰色的”。看到一个我所敬佩的大师如此偏爱灰色,并将中国历史上最伟大的圣贤先师定位在灰色上,我心甚慰。 尽管易中天是从理论的角度来谈论灰色的,因为人们普遍认为:“理论是灰色的,唯有生命之树长青”。可是我们这些灰不溜湫的人活到这个份上,任何颜色都无法与之相配,不去与灰色为伍还能干什么呢?于是转而想象灰色的好处。的确如此,就是这种“没有色彩”的灰色,真的可以和其他任何色彩搭配。并且,“灰色也只有在和其他颜色搭配时,才能显示它的普适性”。 是啊,灰色的理论在与其他色彩搭配时越发显得高贵与纯粹,而我们这些灰发人只有置身于其他人群中才能避免庸俗与死寂。 所以,尽管我们的头发已经灰白,但心不能发灰。乘着腿脚还行,我们要去青山绿水之间徜徉;由于心存梦想,我们要在花前月下徘徊;现在耳力尚好,我们要听莺歌燕舞;当下视力不错,我们要看绝世风光。总不能等身体已经不能满足精神的需求时再来规划灰色人生,那时的夕阳虽有无限好,可惜天色已太近黄昏,将要力不从心之人,对世间的一切只能望洋兴叹。 不是说人生太匆匆吗?能不能通过合理的规划,使人生变得相对从容?常识中规划人生的最佳时刻,是青年时代立下宏图大志的那一次。其实还有一次更为贴近自己人生真实境况的规划,那就是灰发时代。青年时代的人生规划很少有人能够大幅度实现,因为那时的规划有很多是盲目的,即便相当理智地做了规划,也将受到很多不确定因素的干扰,使得人生的航船极有可能在一瞬间偏离了航线,并终生不可能回归。而灰发时代的规划简直就像在南极考察一样,又“冷”又“静”,就是想盲目也不可能。规划的内容也极其实际,想超然一点也不可能。 有的人期望自己早点当上爷爷奶奶,看到自己的家族兴旺发达;有的人期望儿孙成材,好为自己光宗耀祖;有的人期望自己不被琐事所累,能够心无旁鹫地周游“列国”;有的人重拾儿时梦想,去读书写字上学堂;有的人希望找个好老伴,重新享受家庭的温暖…… 除了这些让自己活得更滋润一点的人生规划以外,还有一种规划,那就是怎样走完自己的一生,并且力图让这最后一段旅程走得相对轻松。 这是关于死亡的规划。随着人们对生与死的认识越来越透彻,人们对于死亡的规划就越来越详尽。特别当人们患有一些重大疾病,生存质量受到严重挑战的时候,对于死神的迎接不得不开始考虑由被动转为主动的方式,那就是安乐死。 可惜全世界只有一个国家敢于正视这个问题,并以法定的方式将之合理化。中国现在讨论安乐死的问题时一片哗然之声,专家们激烈地争论着,一个个面红耳赤,好像讨论着有关自己的事情。可是有一个女人却理智而伤感地对他们说“不”!理由很简单:“因为他们是站在围墙外看别人的事情”,这样的角度怎么可能体会得到申请人的痛苦?他们担心安乐死被滥用,从而成为职业杀人的一条捷径,这似乎是不错的。可是赞同者的理由呢,似乎更为充分一些。我看着辩论的双方争来吵去,头像乒乓球裁判一样转来转去,不多一会整个人就迷糊了。但是重症肌无力患者李燕的一句话振聋发聩,真正能决定安乐死何去何从的人们,并非需要安乐死的人,所以他们永远站在“围墙”外争吵不休,永远感受不到“别人”的苦与痛,因此这件事到底什么时候能够立法得以成行,还是一个不明所以的未知数。尽管李燕还是一个黑发人,但是已经灰白了头发的她的母亲,也在几经犹豫之后赞同了她,这份痛苦的决定到底说明了什么?我想,这不会只有“围墙”内的人才能明白吧? 作为“围墙”外的我,其实一只脚已经进了那“围墙”。糖尿病本身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并发症。那些并发症不说则已,一说就让人心存余悸。因为得了并发症后的糖尿病人,不是脚跛就是眼瞎,不是肾衰竭就是尿毒症,活到最后关头的下场都很惨。所以我现在就期望安乐死能够立法成行,期望现在就能规划好我的未来。当我的生命不再可能重新燃烧的时候,当我的生存已经成为亲人累赘的时候,我希望得到一个体面的死法,走得从容而安详。总不至于像我对丈夫说的那样,假如有一天我瞎了,废了,麻烦你把我杀掉。我知道丈夫肯定是把我的话当作戏言来听的,所以他对此不置可否。其实我是认真的,虽然我知道他不会杀我,因为那样他就犯法了,而他是个守了一辈子法的良民,不可能在最后关头晚节不保。而我呢,又怎能为一己之私,竟忍心自己的爱人老了以后还置身于囹圄之中?想来想去,就有了一种没有出路的感觉,真是生死不由人!呜呼,痛哉! 也许有人会说我过于悲观,其实我一向豁达开朗,对于疾病也没有太过紧张,以前也从不曾想到死的问题。何况生死有命,富贵在天,古人早已经劝导过我们,活一天算一天,不必成天想着那些不着边际的事情。但是现在一些很年轻的人早就开始写遗嘱,而且写得非常认真与详细。由于这些立遗嘱者都很年轻,于是有的是时间反复修改,修改时把很多细节都考虑到了。现在还没有孩子的人,已经在对自己的儿孙们讲话,甚至为自己的爱人也设计了将来的归宿。我在他们的博克上看到这些东西以后,先是震惊,后是理解,现在干脆期望自己也有这样一份权力,以便让自己的最后一段路程,走得轻松自如一点。因为我相信,有了这样的保障之后,灰色的人生会变得灿烂起来,死亡也就不再显得那么狰狞可怖。 在我的观念里,这样的人生才配用江河来加以形容,老去的时光才真的像江河入海那样从容不迫,灰色的人生才能拥有更多丰富起来的理由,而这样来设计最后一段人生旅程,才可以使用“畅想”二字。 围墙外一片寂静,大家都以最平常的心态送一个人安然离去,而她终因得到这份安然含笑九泉。亲人们不必付出人财两空的惨痛代价,朋友们似乎能够看到她在天国的笑容……这样的灰色畅想多么从容,而这样的结局多么美好!
幸与不幸,从来就是两个绝对的相对概念。因为幸与不幸从来就是经过比较之后才能被感知或被确认的。这样说也许有些绕嘴,或者说有些生涩,但无数的例子充分证明,这两个概念它的确是这样。世界上大多数的人与事,都倘佯在幸与不幸之间,而我们认为自己是幸或不幸,往往就在一念之间。相信很多人都曾经思考过这样一个问题:什么是幸福?而在思考这个问题时,也相信很多人都在自己的头脑中已经有了一个预期的设想:比如有钱就是幸福、有健康的体魄是幸福、有温暖的小家是幸福、被人爱着是幸福、有汽车洋楼是幸福、拥有大量自由空间是幸福、能够拥有一份自己所喜爱的职业是幸福、创业成功发大财是幸福……不错,这些都是幸福的内容,或者说是组成幸福的元素,但并不完全等同于幸福本身。活了大半辈子,我对于幸福的答案与刚开始想这个问题时,已经有了很大的差异,因为我发现它们绝对是一组必须经过比较才能确定的概念。著名的盲人作家海伦就说过,对于她来讲,拥有一双明亮的眼睛是最最幸福的事,如果上帝给她三天的时间让她看看这个世界,那么她将会多么地幸福。她甚至还进一步地设想,我将怎样去分配这三天的时间呢?这位心地善良的女子这样分配极其有限的三天光明:献给热心帮助过她的人,一定要好好看看可敬的莎莉文小姐;献给初升的太阳,看看它是怎样给人间带来温暖;献给茂密的森林,要好好抚摸每一颗树木与小草;献给传授知识的博物馆,看看里面的绘画与雕塑;献给喧闹的城市,看看熙熙攘攘的街道与活蹦乱跳的小孩。这种幸福对于常人来讲是如此的微不足道,但经过盲人的比较之后,立刻产生了核弹爆炸一般的震撼力,使全世界的人们都听到了海伦的声音,也认同了她所描述的幸福。其实,在生活中,幸与不幸如影随形,与我们终生相伴。而我们自己怎样看待,就有着千差万别。苏东坡说过:“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这里面就有了好几对相对概念:悲与欢、离与合、阴与晴、圆与缺。是啊,如果这世上没有悲伤,哪来的欢悦喜乐?未经历过离散的痛苦,怎会在重聚时喜出望外?既然相对于晴,阴为不幸,那么月之不幸,莫过于缺。但人之悲欢离合与月之阴晴圆缺本是这世上常态,是生活中的必然。就好像花的不幸,是凋零相对于盛开;月的不幸,是残月相对于满月;穷人的不幸,是贫困相对于富足。推而广之,健康相对于病人、逆境相对于一帆风顺、失去相对于拥有、矮人相对于高个、胖子相对于瘦人、恐龙相对于美女等等,都是经过比较后才会产生“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那样强烈的感觉。因此,对于幸与不幸的认识正确与否,往往决定了人对世间万物的看法是否正确。有这样一个小故事:一位母亲有两个儿子,大儿子卖雨伞,小儿子卖草帽。每到雨天,母亲就替小儿子着急;每到晴天,又担心大儿子生意不好,于是她天天忧心如焚。一位邻人见状,劝她倒过来想事:每逢雨天,应该为大儿子高兴;碰到晴天,那就说明小儿子收入颇丰啊!这位母亲一听,豁然开朗,从此天天快乐,不再忧伤。这就是一个正确看待幸与不幸的很好的例子,同时也充分说明,幸与不幸之间没有绝对的界线,对它们的认同与否,就在一念之间。还有一个现象值得注意,那就是对幸与不幸的感觉,人与人是不同的。有人觉得自己十分不幸,但在别人眼中却是幸运的。比如那些皇亲国戚,在别人眼中是要风得风,要雨有雨,但他们自己却经常会发出:“不幸生在帝王家”的慨叹,你说这到底是幸还是不幸?有的人自以为很幸运,但在别人眼中却早已大祸临头。三国时的田丰曾经力劝袁绍不要打官渡之战,袁绍不但不听,还将之投进监狱。后来事实证明他的预言正确,不少人祝贺他即将出狱,他却仰天长叹:“我命休矣”!后来果然不出所料,你说这是幸还是不幸?历史还为我们提供了更多的例子:屈原一生坎坷,潦倒终穷,无人赏识,甚至遭到流放的处罚,何其不幸;但正是因其不幸才使他创作出《离骚》这样千古的绝唱。司马迁惨遭宫刑,奇耻大辱,何其不幸;但他忍辱负重,刚毅执著,历经20载创作《史记》,这“无韵之离骚,史家之绝唱”让后人仰慕不已。苏武不幸,几十年流落北疆执节牧羊,但其爱国精神永驻;王昭君不幸,其流芳百世的青冢却昭示着魂魄的不朽;杜甫不幸,一生颠沛流离,却因此接触了大量平民,深知战乱中百姓的苦难,因此有不朽的诗史传世……历经几千年的历史,历经岁月的大浪淘沙,这些人的名字和他们的灵魂却能穿越千古而不泯,难道他们不是幸运的吗?还有那塞翁失马的故事,讲的也是这个道理。终其所言,幸与不幸实际上就是一对孪生兄弟,他们如影随形地始终伴在你的左右,会时不时地突然造访你的生活,冲击你的心灵。懂得了以上道理,我们便知道应该怎样去看待自己生活中的幸与不幸。我曾经因为自己被人遗弃而耿耿于怀,心中充满了对亲生父母的怨艾之情。又看到被中国人遗弃的孩子大多数是女孩,心中的不平之气更甚。但是当我读到海伦的文章以后,当我明白了以上道理以后,我的心渐渐归于平静。仔细回想一下,突然间发现自己是多么幸运!我遇到了天底下最好的养父母,他们待我比任何亲生父母对亲生子女都要好。我们的家庭虽然不是十分富有,却也和谐美满,彼此关爱有加,人见人羡。这种天下之大幸,居然为我所有,我若还不知足,岂非异类?由此可知,人若知足,且又怀有一颗感恩之心,那么,即便人生总是倘佯在幸与不幸之间,你的心却永远能感受到幸福。
窗外一片绿色。这片绿色是由一种不知名的植物染成的。它既不像树木,也不像灌木,似乎是介于两者之间。我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它们的形状细长,比灌木高很多,却比树木矮。它们的高度刚好可以并列在我们的窗前,齐刷刷地把整个窗子染绿,然后又在参差之间渗漏出一点蓝天和白云。即使是远处的树,也只能无奈地透出一点暗绿,以显示自己的高大与伟岸,证明自己与它们的区别。但由于躲在它们身后,因此,充其量也只能做它们的背景,再无他用。就是这样的一片绿色,天天吸引我的眼球。它之所以引起我的注意,主要因为它枝繁叶茂,一副努力生长的样子。尽管它们的生存条件实在一般,被园林工人安排在房前屋后,去做建筑物的陪衬,又得不到精心呵护,全靠老天爷恩赐一点阳光雨露,就这么艰难困苦地长起来了。但是,你看它们生长得多么积极啊!枝叶努力向上、向上,去寻找阳光,争取最佳光和;根须努力向下、向下,去争取水源,为自己寻找生存空间。为此它们不得不付出代价:长得太过纤细、瘦弱,每一根枝干都细细的,使人觉得这些枝干极其脆弱。但它们决不泄气,依然努力地挺起这些细弱的躯干,而且每一根都努力争取与弟兄们并肩长齐,然后大家一起,像营房前的哨兵一样,规规矩矩、整整齐齐地站立在自己的岗位上。不仅如此,它们每一根枝干上还挂滿了无数的叶片。由于先天不足,营养不良,这些叶片无一例外都是一个颜色:绿中带黄的嫩绿色。这无数片嫩绿色的叶片与无数根细细的枝干组成一副动人的图画,于是我们的窗前就充滿了那种十分独特的绿色。这肯定是世界上千千万万种绿色中唯一的嫩绿色,给人带来的视觉冲击十分强烈:虽然艰难却又显得那么鲜活;虽然纤细却又显得那么自信;整个群体给人的印象是那么坚强、那么勇敢。在阳光下,它几乎透明了,于是绿中显出一些嫩黄;在风中,它颤动着,使一片绿色跳跃起来;在雨中,千万滴水珠被它们染成深绿,而且这种深绿不停地流淌,好像画师的笔沾了太多的绿色与水,正在沿着画布向下浸去。于是,这种嫩绿色又变得不是唯一的了,它似乎随着环境发生了变化,变得如梦如幻,流光溢彩。就是这种太过纤细、瘦弱的植物,相当不引人注目的植物,给我带来如此独特的感观。我问过很多人它们的名字,至今还没有找到答案。它们静静地站在那里,仅仅是为了自己的存在而孜孜不倦地努力奋斗,但是这种奋斗的结果,却给一些意想不到的人带来了意想不到的启迪。现在回过头来看看窗内。窗内是一间医院的病房,属于呼吸科。在环境污染与日俱增的年代,呼吸科的“生意”空前绝后地好,而且病人压床率很高。这里永远是一个色调:白色的墙壁、白色的被单、苍白的脸……一进门的一床离窗最远,是一位久病在床无法自理的老妇人。她有四位孝顺的女儿,成天耐心地轮流看护着她,但她的病实在太重了,双手、双脚和左肺都已经严重萎缩,医院不得不下病危。由于久卧不起,加上左肺萎缩,导致她根本无法向左侧睡(因为那个睡姿无法呼吸,平躺只能短时,最长久的姿式就是右侧睡),所以她的右臀上长了好大一个褥疮。尽管现代医药已经有了各种治疗褥疮的药,但是她的褥疮还是十分吓人,我无意间看到一眼,竟然很久都过目不忘。老人常常处于半昏迷状态,经常说胡话,老是嚷嚷着说她床脚有一个死娃娃,叫我们帮她把这个死娃娃扔出去。有时候稍微清醒一点,就目光灼灼地看人,直看得人人心里发虚。我曾经试着想跟她多对会眼神,但是不行,我最多只能坚持三秒钟。因为她的眼神中有一种冥冥世界里的复杂信息,夹杂着对生的渴求,对死的厌恶,对病的仇恨、对家人的留恋……等等。任何一个神经正常的人都无法与之对视。如果清醒程度再高一点,她就会骂人,带着一种独特的哭腔,突如其来地用一种粗俗的语言高声骂人。大多数时候我们听不懂她在骂什么,她的四位女儿则一如既往地以笑相对。对于这位老人,大家都知道她时日无多,所有人都心存怜悯,也不敢奢望奇迹发生。一看到她,我就感到病房内有一种说不出来的味道在弥漫,难道说腐烂和垂死的味道就是这样的?这是一种让人恐惧的味道,带给人的思绪只有绝望。二床和我一样,表面上都是体格健壮,红光滿面,但两个人都是肺部感染兼哮喘,而且是经常发作的老病号。两人虽然相差十一岁,但因为同病相怜,故有些共同语言。四床是一位120急救中心送进来的病人,高烧导致全身颤抖,喘息不止,入院后多次反复。我们就这样临时组合在一起,构成一个病室,共同面对每天的化验、查房、打针、吃药、检查、治疗……等等,每个人都竭尽全力,与病魔争夺时间或生命。在这个过程中,有过挣扎、有过喘息、有过坚持、甚至也有过放弃,但最终大家还是不懈地努力着,因为每个人的身后,意味着一个家庭。“家庭是社会的细胞”,这句话说得真好。没有家庭的人才是这个社会真正意义上的流浪儿。我不敢想象,如果没有家人的关爱,一床能坚持多久。医院里经常会有这样的场面,一大群人围着一个面带病容却又幸福地笑着的人,喋喋不休地重复着安慰的话语,给他(或她)带来一些鲜花或营养品。也许这个病人根本就不能吃这些东西,也许鲜花对他的呼吸不利,很快就将被护士没收,但是,这仅仅是一个载体啊,它里面装了一样极珍贵的东西,那就是温暖,它所产生的直接效应,就叫幸福。探视者较少的病人会显得孤僻。根本没有人探望的病人,落落寡欢。当他们内心深处极度孤独的时候,一般会想些什么呢?我曾试着去体会这种感觉,但没有把握,不知是否能够体验到位。但是我在病床上看到了窗外,看到了窗外那片鲜活的绿色,我的眼前为之一亮,觉得有希望了。再孤僻的人,再落落寡欢的人,看到这片绿色也会心动。如果他们再像我一样,把这片绿色看透,看仔细,一定会受到来自植物世界的莫大的鼓舞。这简直就是天使传来的信息啊!只要你还能看到这片绿色,你就应该是有希望的人。你现在的情况不正好像这些植物一样吗?纤细而苍白,虚弱而无力,但是你一定要像它们一样挺住!不仅如此,你还应该像它们一样,努力地活,努力地延伸,努力地向上,一直到腰身完全挺拔起来,一直到身体完全康复。—坚持吧!窗外一片绿色。
俗人悟空看到这个题目,可能您会觉得这是一篇主旨消极的文章,其实不然,我们说这世界万般皆是空,却又是:怎一个空字了得!对世间万物与万事,上至帝王将相,中至士人大夫,下至平民百姓,都有过自己的认识与思考过程,得出的结论岂止万千。用现在的话来说,那就是世界观的形成受到物质世界的影响,最终形成了精神世界的千差万别。有趣的是,很多人最后都从纷繁复杂的世界中看到一个“空”字,并从这个“空”里悟出很多人生哲理,真可谓殊途而同归。清朝乾隆年间的孙髯,字髯翁,学富五车,才高八斗,本欲通过科举之路走上仕途,却因为不满于要对赴考士子搜身的做法,认为这是“竟以盗贼而对之”,实在有辱斯文,从此拒绝参加科举考试,甘于终身只做一介布衣。然而就是这样一个人,站在昆明著名的大观楼上,面对西山滇池,其他文人雅士都陶醉在美景里,而他却以名闻全国的“天下第一长联”阐述了自己的万般皆空:上联九十字写景:五百里滇池奔来眼底,披襟岸帻,喜茫茫空阔无边。看:东骧神骏,西翥灵仪,北走蜿蜒,南翔缟素。高人韵士,何妨选胜登临。趁蟹屿螺州,梳裏就风鬟雾鬓,更蘋天苇地,点缀些翠羽丹霞。莫孤负:四围香稻、万顷睛沙、九夏芙蓉、三春杨柳。下联九十字抒情:数千年往事注到心头,把酒凌虚,叹滚滚英雄谁在。想:汉习楼船,唐标铁柱,宋挥玉斧,元跨革囊。伟烈丰功,费尽移山心力。侭珠簾画栋,卷不及暮雨朝云,便断碣残碑,都付与苍烟落照。只赢得:几杵疏钟,半江渔火,两行秋雁,一枕清霜。这个天下第一长联,并不是在字数上显长,因为比这还长的联有的是,但那些联比起这一联,无论是在情景交融上,还是在艺术成就上都无法望其项背,故孙髯翁此一长联,被誉为天下第一,并不为过。上联的实景被孙老先生一写,从此再无人敢写昆明景致,并且也无余景可写,无余话可说。大名鼎鼎的郭沫若先生身临其境,也只能写上“真大观也”四个字而不了了之,大有李白站在黄鹤楼上那种:“眼前有景道不得,崔颢题诗在上头”的意思。长联的下联却以寥寥数笔,便将云南的历史、伟人的丰功轻轻带过,然后便是浓墨重彩地描述暮雨朝云卷起那珠簾画栋,苍烟落照下便只见断碣残碑,汉唐宋元的那些个费尽移山心力的英雄们何在?留下来的依然是:“几杵疏钟,半江渔火,两行秋雁,一枕清霜”。怎么样?空不空?还有一名也是顿悟万般皆空的名士,在历经繁华与富贵之后,随着家族的没落和时代的变迁,他能比别人更加敏锐地感受到人间冷暖,世事无常。于是他在自己的作品中将这种感受和上血泪写了出来,使中国的文学高峰从此达到一个难以逾越的高度。这个人就是《红楼梦》的作者曹雪芹。曹雪芹在书中创作了一首非常著名的“好了歌”,歌中唱道:世人都晓神仙好,唯有功名忘不了。古今将相在何方,荒冢一堆草没了。世人都晓神仙好,唯有金银忘不了。终身只恨聚无多,及到多时眼闭了。世人都晓神仙好,只有娇妻忘不了。君生日日说恩情,君死又随人去了。世人都晓神仙好,只有儿孙忘不了。痴心父母古来多,孝顺子孙谁见了。 作者从功名、金钱、娇妻、儿孙四个方面,基本上将人的七情六欲源自何处已经交待明白。但是还怕有人不明白他的苦心,特意又设计了一个情节,说甄士隐老听不明白疯老道唱的这首歌,便说道:“你满口胡说些什么?只听见些‘好’、‘了’、‘好’、‘了’”。那道人笑道:“你苦果听见‘好’‘了’二字,还算你明白。可知这世上万般,好便是了,了便是好。若不了,便不好;若要好,须是了。我这歌儿,便名《好了歌》”。士隐本是有宿慧的,一闻此言,心中早已悟彻。因笑道:“且住!待我将你这《好了歌》解注出来何如?”道人笑道:“你解,你解。”士隐乃说道:陋室空堂,当年笏满床;衰草枯杨,曾是歌舞场。蛛丝儿结满雕梁,绿纱今又糊在蓬窗上。说什么脂正浓、粉正香,如何两鬓又成霜?昨日黄土陇头送白骨,今宵红灯帐底臥鸳鸯。金满箱,银满箱,展眼乞丐人皆谤。正叹他人命不长,哪知自己归来丧!训有方,保不定日后做强梁。择膏梁,谁承望流落在烟花巷!因嫌纱帽小,致使锁枷扛;昨怜破袄寒,今嫌紫蟒长;乱烘烘你方唱罢我登场,反认他乡是故乡。甚荒唐,到头来都是为他人作嫁衣裳!那疯跛道人听了,拍掌笑道:“解得切,解得切!”士隐便说一声“走吧”,将道人肩上褡裢抢了来背着,竟不回家,同了疯道人飘飘而去。好一个飘飘而去!你道是空也不空?《红楼梦》全书,就是这首“好了歌”起到提纲挈领的作用,越是看到后面,越觉得前面讲得透彻,越觉得作者将这个世界已经看清看明。我的体会是,这世上有万物万事,又随时随地都在演绎变化,因此更加显得迷迷茫茫,纷繁复杂。但是如果将万事万物进行一种最简单的分类,那就只有想明白的和没明白的两类,可怕的就是这世上没明白的人实在太多,而最可怕的是他们都认为“大梦谁先觉?平生我自知!”殊不知没有自知之明的人,不仅对世事不能有正确的认识,就是对自己也不能有个准确的把握。可叹之处,正在于孙翁、曹翁之流,实在是少而又少啊!一次出差回城的路上,一车人因酒饭微酣的缘故,都有点昏昏欲睡,寂静之中忽然有人提问:人活着究竟为了什么?一时间众人皆哑然,但是,我感觉得到每个人都在思考这个问题。果然,短时的沉寂之后便爆发了一场讨论,大家都说了很多话,观点很多,众说纷纭,莫衷一是,相当热闹。记得我当时发表的观点是:人活着本身就是有意义的,这个意义就是为了更好的活着。大家一听就起哄:“循环定义,不能算数”。我也觉得自己有些理屈词穷,但心里想说的话却又表白不清楚,只好举例子说明:有一本书的名字就叫《活着》,书中的主人公在旧社会是个二流子,败家精,好端端的一个家被他赌尽输光。为还赌债,他父亲将自己的养老钱拿出来,特意换成重重的两箩筐铜板,让他挑到镇上去还债。直到肩膀压得生疼,又红又肿,他才知道这钱来得多么不易。他有点明白父亲的意思了,也开始后悔了,但是悔之晚矣。他的家道从此衰落,解放后都没有任何的起色,家人们在艰难困苦中一个个离他而去,连家畜、家禽都熬不过他,他过着几乎是猪狗一般的生活,但是他一直活着、活着……这本薄薄的书在我手中停留的时间不长,但却有一种莫名其妙的感觉始终纠缠着我,引发了一场对生命意义的思考,想了很久,还是想得不太明白。后来看到一篇文章上说,著名作家毕淑敏到某大学作专题报告,开场不久便有人递上字条,大意是:人生的意义是什么,请您务必如实相告,如果是套话空话则免开尊口。作家当场大声将字条读给全场听众,听众席上一阵掌声。毕淑敏说,我很负责任地告诉大家,人生本来是毫无意义的!现场一阵寂静,如同旷野。稍倾,掌声雷动,惊天动地。毕淑敏赶紧接着说:且慢!我的话还没有完,人生本来是没有什么意义,但是我们必须为自己确立一个目标,让自己的人生变得有意义,这样才是积极的人生。又是一阵掌声,全场一致通过。我很佩服毕淑敏,她以她的机智和博学获得大家的认可,换了我就做不到(所以我不可能坐在那里)。因为她将我力图表白的话总算点明了主题。有感于此,我也曾挥毫写了一首七律:曹翁看破红尘事,血泪书成警世钟。好了歌中谈悟道,石头记里论达通。风花雪月人间戏,酒色财缘禅内功。人未活足无睿智,饱经历练却成空。
三、冬的心里何尝不明白树的意思,可是两人虽然谈得来,却有着截然不同的家庭背景。首先冬是在城里长大的,树却在农村长大。其次树总是显得那么瘦,一副营养不良的样子。冬虽然矮点,但圆圆的脸上却长着一双圆圆的大眼睛,正是这双圆圆的大眼睛给她提了不少神,谁也不会说她是一个不好看的人。冬在学校里是成绩优良的好学生,又喜爱文学,说起话来有板有眼,很是引人注目,树却少言寡语,只知道闷头干活,就是发起狠来要打人时,也是一声不吭的就把拳头砸到人身上了。两个人的差异如此之大,要不是有了青年突击队这一出,他们肯定会像两股道上跑的车,永远都走不到一起。而现在呢, 两个人不但认识了,而且彼此颇有好感,知道这叫什么吗?这就叫缘分!树很珍惜这种缘分,但他也知道自己有些配不上冬,于是他将自己的感情小心地掩藏起来,从来不在冬面前提起任何敏感的问题,因为他知道,冬内心的压力肯定小不了,俩人若是真想成事,首先冬的家庭那关就不好过。果不其然,冬的父亲见到跟着冬到家来的树以后,脸就沉了下来,而且见一次烦一次,那脸就越拉越长。在外面天不怕地不怕的冬不知为什么从小就有些怵爹,现在就更加忐忑。她小心翼翼地回避着父亲的眼神,不想跟他谈起有关树的一切,然而父亲在沉默了很长时间以后,终于还是在冬放假回家时开门见山地谈到了树。“冬儿,树是你的男朋友吗?”冬沉默,因为她不知道应该怎样回答父亲。“我明明白白地告诉你,你是应该谈婚论嫁了,但你和谁都可以,唯独不能是树。”“为什么?”冬拧着脖子咬着牙问。“就为了看他不顺眼!”父亲拍着桌子使劲地嚷。“冬你到底怎么啦?就算你眼瞎了也不聋呀,别人说什么你听不见吗?”冬沉默着,但态度明显不服。“我们家到底差在哪里,你到底差在哪里,要找一个农村来的人?”冬最怕提到这个问题,她的心在往下沉,沉得发痛。“赶紧告诉他,你有别人了,让他死了这条心!”冬一言不发,扭头就离开了家。在回农场的路上,冬的眼泪一直在无声地往下掉,她是真伤心呀。回到农场以后,冬开始有意识地回避树。但凡看见树来找她,就会急忙躲避一下。如果正在忙着躲不开,就推说自己没空,叫树找别的医生看病,再不然就是其他一些支吾其词,把树弄得有些莫名其妙。很快,敏感的树有些明白了,他知道冬的内心正在挣扎,此时的她一定十分痛苦,所以树加倍小心地守望着冬,有时只是在远处看看,有时走近了也不一定说些什么。冬觉察到了树的这份良苦用心,内心里更是难受。冬的好朋友看到冬如此难受,建议说长痛不如短痛,干脆和树挑明了吧,免得两个人都不好过。冬觉得言之有理,就主动约了树。树得到冬的约会消息后,心里知道离最后的判决不远了,而且他预感到这个判决百分之九十对自己是不利的,但他不想退缩,因为他太想看到冬了。哪怕是亲耳听着那无情的判决出自心爱之人,他也打算把这份毒药当作琼浆亲口喝掉。所以,树去赴约的时候,完全是一种赴死的心态,因此他的脸上有一种“风潇潇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返”的决然神态,当他带着这份决然面对冬的时候,冬的心里有一种莫名的震撼感,她觉得树的神态和表情里有一种近似神圣的东西,它们像一道光环一样罩着树,给树平添了几多风采。四、冬和树如约来到他们俩经常约会的柳树林中,当天晚上月朗风清,一弯浅浅的下弦月在天上看着这对年轻人。冬站在树的对面,却无法正视树的眼睛,她低着头对树说:“咱们分手吧”。“为什么?” “我爸爸他有意见。”“就因为我是从农村来的吗?”“……”“……”沉默良久,树重新开口:“别太为难,分手就分手吧。”冬说:“那你怎么办?”树说:“别管我,你另外找人时别马虎,首先要人品好才行。”冬的心里一阵温暖:“那是当然。”树心如刀绞,表面上却硬撑着:“祝你幸福,不,是祝你们幸福!”冬呆呆地看着树,没想到事情竟如此简单,三言两语就这么结束了。她原以为树会对她说很多话,也许会伤心流泪,甚至可能会捶胸顿足,可是这一切都没有,除了简短的对话和沉默以外,她一生中最困难的事轻而易举就这样解决了。所以,她一时有些回不过神来的感觉,所以,她喃喃自语般地一再追问:“那你呢?你怎么办?”“我不见到你嫁人的那一天,是不会再有女朋友了。”树绝对没有想到,就是这样一句简单得不能再简单的话,让冬的眼泪霎那间流了下来!冬曾经设想过自己在这次谈话中将会有什么样的表现。当想到要离开树时,她的心中有些酸酸的,但决不是难过,因此她觉得树在自己的心中并没有多么重的份量。她甚至宽慰自己说,也许树会是个很好的异性朋友呢,自己也可以做树的红颜知己,虽然今生看来是没有夫妻的缘分了,但是两个人可以做好很要好的朋友呀,说不定是可以处一辈子的好朋友呢。谁料想这个冤家竟然如此多情而决绝,让冬的心一下子提了起来,一下子疼了起来!看到冬在流泪,树愣住了,他从来没有见过冬哭,所以有些心慌意乱,他想为冬擦去眼泪,又不知道该怎样去擦。当他把自己的手绢掏出来以后,又觉得那手绢似乎不太干净,于是又往回缩。正在此时,抽泣着的冬开始转身,跌跌撞撞向她的连队走去。树傻傻地看着她离开,心里一阵阵地发虚发飘,整个人像被抽空了一样。等到冬走了十多步的时候,树突然像疯了一样快步冲向冬,从后面将冬一把抱住!他是那样紧紧地,紧紧地抱着,几乎要将冬勒到窒息。就是这近乎窒息的紧紧一抱,决定了两个人的一生。最终的结果:他们两人不顾世俗的议论,不顾家人的反对,力排众议后结为夫妻。月下老人远在苍穹之上,看到自己的红线已经将这两个有情人的一生拴在一起,满意地笑了。两年以后,他们的女儿出生。二十二年以后,这个世界上出了一首歌,名字就叫《冬树》,词曲的作者正是他们的女儿。估计终有一天,《冬树》这首歌将会流行开来。现在看到这个故事的人们听到这首歌的名字时一定会对人们解释说,冬树不是冬天里的一棵树,而是人;并且不是一个人的名字,而是一男一女两个人;冬和树都是他们名字中间的那个字,他们俩合起来就叫冬树……
一、冬树不是冬天里的一棵树,而是人;并且不是一个人的名字,而是一男一女两个人;冬和树都是他们名字中间的那个字,他们俩合起来就叫冬树。他们是在军垦农场的青年突击队里邂逅的。新建的农场有很多基建类的活儿要干,包括到采石场抬石头。为了完成围海造田的任务,必须筑起一条巨大的拦水坝,这就需要很多大毛石,每块至少一百多公斤重,于是需要很多人去搬运。为了完成这项艰巨的任务,团里(那时的农场都叫团)甚至专门组建了青年突击队。这么重的体力活,本来说好了不要女的参加,但是男的人手远远不够,就有一些女生也加入进来了。因为那是一个激情燃烧的年代,大家心中都有一份信仰。要知道有信仰才可能有激情,有激情才可能会燃烧。抬石头的工具叫“千斤”,由一根粗粗的木杠和一根粗粗的铁链组成。队里为每两个人配发一付千斤,队长叫大家自由配对,因为那时还没有自由组合这一说法。树在男生中显得有些特别,因为他在男生中算是长得有点瘦小,还是从农村来的;冬在女生中也有些特别,因为她的个子有点矮,别人怕与她配对吃亏,所以大家都不挑她,于是就剩下树和她配对。采石场的劳改犯们负责开山炸石并分解大石头,合乎标准的毛石则由学生兵们抬上汽车运回农场。劳改犯们还得教大家如何使用千斤,这些学生娃娃们一看就会了。于是热火朝天的劳动正式开始,几百人开始搬运石头,采石场上几十面彩旗迎风飞舞,几十辆汽车来来往往,场面真是十分壮观。树以农村学生特有的固执规定冬必须在前面:“因为你的个头小,这样上车时咱俩就正好平衡。”冬很高兴树用了“小”而不是用“矮”来形容她的个头,而且觉得树说得很有道理,于是就无条件服从了。这俩人看上去虽然不太起眼,但干起活来却十分玩命,所以他们俩出活量特别大。可是后来冬发现树总是把铁链悄悄往杠子的后面挪,石头的重量至少有三分之二都压在树的肩上。冬向树提抗议,树听了一言不发,但干起活来依然是我行我素。但即便有了树的照顾,十几天以后冬还是有些吃不消了。因为她的肩膀已经被石头压破,由红肿变成出血,杠子一上肩,简直就是钻心地疼。她向树提议用左肩抬石头,树立刻明白了是怎么回事,想跑去报告队长,却被冬一把拉住。冬的小手拽着树的大手紧紧不放,圆圆的眼睛死瞪着树。树第一次被一双女孩子的小手这样握着,也是第一次被一个女孩子的漂亮眼睛这样瞪着,所以,僵持了一会以后,树屈服了,不再去报告。但他没有将手抽回,而是反过来捏住冬的手,强行将她拉到卫生所。包扎回来以后他们开始用左肩抬石头,可是动作别别扭扭的,很是异样。所以队长虽然很忙,最终还是发现了。经检查,这班十五、六岁的学生兵都还嫩得很,因此不止是冬树他们受伤,很多人都压破了肩,可以说凡城里来的基本上都受了伤,其中以冬的伤势为最重。连长赶紧把这个情况报告了团里,于是第二支青年突击队上来换下了他们。冬和树回到各自的连队,接着干其他的活。那时农场里的活可真多,冬和树谁也没想谁,不是不想,而是没功夫想。二、农场里大量的人员都是些初中刚毕业的小孩子,刚参加工作便着手这些重体力活,所以伤员的数量不断增加。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团里决定每个连队配一名赤脚医生,冬的小个头此时成了优势,连长指定由她来兼任。冬到团部接受培训时专门抽空去找树,树由于工作出色已经升任排长,率领着一班弟兄们正在干活。看着他们干活时十分欢实的样子,冬明白树的这个排在这个连队肯定错不了。正在干活的树没有想到会有人来找他,当他发现弟兄们都在朝同一个方向望去时,立刻明白了那个小小的身影是谁。他立马丢下手中的活计,飞一样地跑向冬。不知为什么,两个人此时都面红耳赤,并且听得见彼此的心跳声。冬当上赤脚医生后一头迷了进去不能自拔,甚至可以说是如醉如痴。她四处找书学习,找人求教。树听说后主动为她联系了一个医学院解剖系的朋友,并陪着她到那里的标本室去参观。冬在标本室里流连忘返,树耐着性子陪着她一间房一间房地看。在那些房间里,一个一个的瓶子整齐地排列着,一个接一个的人体器官泡在里面。站在这些可怕的标本面前,树第一次知道人的脸皮大概有多厚;还知道能装下那么多尿的膀胱竟然只有一个拳头那么大;另外还有十几个死人头,一个比一个面目狰狞;最可怕的是那些个畸形儿,要么有三只手、要么多了一根小尾巴、要么没有脑、要么没有眼框、眼睛像一对黑灯笼一样挂在外面……总的情况是冬越看越高兴,觉得此行真是受益匪浅。看了四个小时以后,冬正看得手舞足蹈,意犹未尽,树却越看越难过,最后忍不住竟呕吐起来。因为那些人体器官给他的刺激太强了,而当他正在反胃的时候,他的老朋友却很随意地摆弄着一根人骨头进来说应该吃饭了,就是这声吃饭像按动了树的反胃开关,将树胃里的东西全部催吐出来。冬此时才感觉到树的存在,看到他难受的样子,立刻明白了树不喜欢看这些玩意儿,心中不免有些内疚。冬和树的老朋友一起将树扶到外面,新鲜的空气很快将树吹得舒服了许多,他擦着因呕吐而流出的泪水对冬笑笑,很有些不好意思的意味。树的老朋友打算热情招待他们一番,放下那根在手中玩了半天的人骨头,抬起饭盒口缸等家什就去打饭了。冬和树对他的不洗手就打饭有些诧异,却又不好说什么,于是只好将这顿“盛情之下,其实难咽”的饭吃了下去。离开医学院在等公共汽车的时候,树越想越觉得恶心,忍不住又吐了一回,将他在医学院吃的饭全部“回馈”出来才算了事。回到农场以后,树还不大不小地病了一场。冬觉得树的这场病是为了自己而得的,所以十分在意,左一次右一次地往树的连队跑。当她关切地照顾树时,发现树与平时的样子大不相同,两只眼睛里充满了柔柔的光,射过来给人的感觉暖暖的。无论冬在任何一个位置上,无论她在干什么,哪怕树就在自己的后面,她凭着第六感官依然能感觉到那种柔柔的、暖暖的眼光。树的小兄弟们发现这两人的关系有些不一样,私底下就问树,这个人是不是咱们未来的嫂子?树不说是也不说不是,于是这些人一见到冬来,就直接喊她嫂子。冬沉下脸不让人喊她嫂子,可是这些人越发喊得欢。树亲自出面镇压也没有用,而这种“镇压”的效果,也仅仅是向冬证明了自己的“清白”。也许是为了“避嫌”吧,冬看到树好些后就很少过来,而树却时不时的跑到冬的连队找她。树找冬的理由十分充足,不是自己有些不舒服,就是带别的兄弟来看病。总之,自从冬成为赤脚医生后,树和他那班弟兄们的毛病就开始多了起来。
戴家两口子都是从山西来的,老戴本人在铁路上工作,他女人姓吴,在小城的山西饭店当服务员。两口子工作表现都很好,在单位上都是先进工作者,但是身体素质大不一样。男的强壮如牛,女的瘦骨伶仃。这种强烈的反差很快就被岁月的磨耗凸现出来。正当女人当上劳模的大照片张贴出来后不久,她就病了。她得的病在当时十分罕见,人越来越瘦弱,越来越矮小,整个人日趋萎缩。先是无法行走,后来干脆就连手也不能动了,所有的关节都肿大,而且手和脚都以十分别扭的方式扭曲着,让整个人无法以一个协调的姿势坐在椅子里,让人一看就知道这是一个病得不轻的人。 我的一名同事来我家时恰好看见老吴,她的母亲曾经与老吴是同事,所以她以前见过老吴身体健康时的样子。现在站在老吴面前,她简直不敢相信这个严重“缩水”而且严重变形的女人,是曾经以一副健康的身姿和美丽的面孔出现在她们饭店橱窗的劳动模范!老吴以前的勤快与善良给人们留下了极其深刻的印象,今天见到的这种样子,与当年的反差实在巨大!那时候他们两口子的孩子还处于不大不小的年龄,大儿子正是犯混的时候,不知道疼人。小女儿正读小学,基本上帮不上了什么忙。老吴一病,老戴就惨了。白天要上班,回来后要伺候老婆,老婆的病一天比一天历害,照顾病人的工作量就更加繁重。一开始老戴还有耐心,一回到家就将老婆弄干净后就把她抱出来追着晒太阳,尽量让她舒服一点,老吴要有什么地方难受,只要一说出来他也尽力满足她。可是时间长了以后,就应了一句老话:久病床前无孝子,何况老戴娶老吴的时候,可能还曾经期望是老吴伺候他吧。所以,老戴渐渐地就失去耐心了。邻居们很少能看到老吴的身影出现在小院里,只能听到从他们家里隐隐约约传来老吴的呻吟声。老戴进进出出的也不管老吴,偶尔还会听见老戴骂老吴的声音,都是些嫌弃老吴拖累他的话。老吴疼在身上,痛在心里,万般的苦无处言说,只有嘤嘤地哭泣。好心的邻居们只能在老戴上班时到他们家里去看看老吴,看到她的病日益严重,自然少不了一番安慰,虽然他们知道这种嘴上的春风对于老吴来说完全无济于事,但是他们也没有其他更好的办法啊。文革以后,不仅单位上的人不来看望老吴,就连老戴也没有心思在家。老吴病成这样,他一个身强力壮的大男人无处泄火,只有跟着帮派上的人到处乱跑,一会“文攻武卫”,一会批斗“走资派”,忙得不亦乐乎。这样一来,老吴的情况就更糟糕了。在一个冬天的下午,小院里有一种异样的安静,邻居们琢磨了半天,才发现是少了老吴的呻吟,赶紧进屋去看吧,不看则已,一看就是惨不忍睹!只见本来坐在火炉边的老吴因为坐不住而倒在火炉上,蜂窝煤的火虽然不烈,但温度还是较高的,老吴倒在火上后竟然没有足够的力气叫喊,嘤嘤的呻吟声没有被小院的邻居们听到,于是那火就不紧不慢地烘烤着老吴的脸,经过长时间的酷刑一样的折磨,竟将老吴的半张脸烧成黢黑一片!邻居们发现老吴的惨状时,老吴已经昏厥。大家手忙脚乱地将她送到医院,才想起应该通知老戴,等老戴赶到医院时,老吴已经断气。看到妻子的惨状,老戴狠狠地煽了自己几个嘴巴,然后蹲在地上嚎啕大哭!
邓家是小院的元老,仿佛与生俱来就住在小院一般。这是一个非常勤奋的湖南人,只身一人从老家来到云南,靠着修眼镜、雨伞和水笔过日子,顺便还卖一点湖南制造的毛笔和安徽的徽墨。他所在的小店名义上是公私合营,实际上基本就是他一个人在经营,白天守在店里,替人修水笔、雨伞,配眼镜,晚上就在家中,磨制镜片和笔尖。偶然有空到街上走走,就倒腾点黑市粮票、布票什么的。在整个小院中,由于他的头脑灵活,胆子也大,人縁又好,做点什么出格的事也没人告发,所以他的日子在小院中算是比较好过的。看着他一个人整天忙来忙去,院子里的人开玩笑说:“老邓,你成天辛辛苦苦赚些钱来干什么?一个人花得掉吗”?别看老邓平时笑眯眯的,好像很高兴的样子,但这句话确实捅在他的心窝子上,由不得他不认真对待。但是,小院里的女人都是有夫之妇,未婚女子是稀缺资源,他只好四处托人,向外面求婚。后经人介绍,在离小城200多公里的一个县城的小山村里找了一个女人成了家。那女人本来模样一般,但因皮肤较白,俗话说:“一白遮九丑”,所以还有些姿色。之所以成了为当地不容的大龄青年,主要是因为成份不好,其父被定为地主。解放以来左一个运动,右一个运动都过去了,偏偏文化大革命这一关没有躲得掉,竟然被活活打死。当地人对这样的人家噤若寒蝉,避之犹恐不及,所以她的婚事就拖了下来。现在这两个人的姻缘被时代这条特殊的红线拴在了一起,如果在一个正常的情况下想都无法想象,但这种匪夷所思的事就是真的发生在我们眼前。他们就像原始森林里两只性别不同的同类野兽一样,小心翼翼地观察对方,伸出鼻子嗅嗅气味,再试探险一下对方反应,把各种危险因素排除之后,两个人就自自然然地过起日子来了。一年以后,老邓的第一个儿子降生。以后的日子里,老邓又生了两个儿子,本来还想要个女儿,但生儿子生怕了,担心第四胎还是一个男性,才罢手不再生育。按说老邓家业已经后继有人,心事应该已了,但人生不如意事十之八九,这句话真是放之四海而皆准。他们家最痛苦之事就是户口问题。按照当时的政策,所有孩子出生后落户一律随母亲。老邓的妻子是农村户口,孩子自然不能落在城里,于是一家五口之中,只有老邓是城镇户口,其余娘儿四人都是农村户口。农村户口意味着对城里人的各种配给他们都无法享受,这倒不打紧,老邓可以用钱来弥补,但没有户口最要命的问题是不允许住在城里,必须回农村去。也许有人会问,不回去你又能把我怎样?噢!这可不能开玩笑,不听招呼的人轻则要挨批斗,重则会掉脑袋,你有这个胆量吗?他们这家人最怕的就是查户口,一看到那些臂带红袖章,带着公安警察或武装民兵神气活现地走过来,人立刻就软了,腿肚子直抽筋,哪怕人家并不是冲他而来,白血球还是被杀掉不少。那种担惊受怕的日子,让老邓一家痛苦万分。实在查得受不了啦,在风声最紧的时候,老邓的女人只好带着孩子们回到农村去躲避,而生活的一切所需,就由老邓靠修伞、修水笔、修眼镜挣来的钱积攒一些生活物资,然后大筐大箩地挑到火车站,坐火车到县城后还要走十多公里的山路才到家。如此辛苦的生活,老邓并不觉得受累,反而觉得生活本身就是这么一回事,这种苦是他心甘情愿受的苦,这种苦里自有他的乐趣,所以他愿意为了这个家,为他的女人和孩子受各种各样的苦。就因为他对生活的态度是这样的,所以,老邓在我的印象中,永远是乐呵呵的,一付笑容永远挂在他的脸上。早上,他笑眯眯地起床去上班,晚上,他乐呵呵地回来,吃过饭后立刻到小楼上去做活,脚踏沙轮机嗡嗡地响,一直持续到十点以后。要不是怕影响邻居睡觉,他可能一直要做到深夜。辛苦六天之后,每逢礼拜天,他就挑着担子下乡去了。就这样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从没听过他一句抱怨的话。他的女人和孩子,即使被迫住在农村,也是小院里最幸福的人。这个人给我留下的印象,就像蜜蜂群里的工蜂,一辈子辛辛苦苦,劳累忙碌,为自己和家人营造了一个温暖舒适的小窝,然后用不懈的努力和勤奋来维持这个小窝,并让这个小窝的生活显得更加与众不同一些。
陈寡妇家刚搬走,那小屋没空几天,又来了一家人。两夫妇带着三个儿子。不到十平米的房子住五口人,在今天简直就是不可想象的事,但他们搞了一张双人床,夫妇俩睡床上,床上再搭一层,让三个儿子横着睡,煮饭在门外,吃饭在床边,也就凑合住下了。这两口子性格迥异,女的十分外向,成天滔滔不绝。男的沉默寡言,有一条腿带残疾,走路高高低低,一瘸一拐的,脸上终日不见笑颜。小院里的大人们常忖度,这两口子性格反差也太大了点,莫不是有什么故事?那女的似乎能猜到大家的心思,再加上生就一张管不住的嘴,两片嘴唇上下这么来回翻飞,没有几天就把情况“交待”清楚了。原来男主人姓刘,曾经是本省大红大紫的地方剧明星。女主人姓陈,曾经是位狂热的票友。在她的眼里,刘瘸子当年相貌是十分的英俊潇洒,唱戏是地道的字正腔圆,身段是正板的灵巧自如,功夫是真正的十分过硬。通过她的渲染,再加上剧照等物品的佐证,大家方对刘瘸子刮目相看,就有人开始改口,称他为“刘先生”。刘先生咋一听到人们如此称呼,似乎有些不习惯,因为其时其地人们一般称呼人为“某某师傅”、“某某同志”,或直呼老王、老张等等,很少有称先生的。他已经习惯人们称他为老刘,也知道背地里还有刘瘸子、刘跛子的叫法。突然被称为先生,他知道一定又是老婆的那张嘴搞出来的名堂。他的三个儿子却对此非常开心,他们一贯敬畏父亲,也看出小院的人与他们家有所区别,主要是由于他们父亲的文化水平相对高一些。因此,从这三个儿子口中(尤其是大儿子刘祥),我又陆续听到了他爸爸的一些往事。刘先生当年在剧团声名鹊起,久而久之就走上“戏而优则仕”的道路,不仅在舞台上担纲主演,而且平时还负责很多行政事务,最终当上了剧团的副团长。文革后团长首当其冲遭到批斗,老刘也未能幸免。不仅作为走资派加以批斗,还说他是反动权威,压制年轻一代的成长。两条罪名压在身上,批斗与折磨倍加残酷,老刘实在难以忍受,在看不到希望的前提下,跳楼自杀。也许是戏台上练就的功夫起了作用,也许是天生命不该绝,老刘从五楼向下纵身一跳,竟然没有死!只是一条腿落下了终生残疾。当他躺在病床上不能动弹时,更加万念俱灰,全靠老婆与三个儿子终日相伴,悉心照料。当时造反派因为武斗升级而无暇他顾,没人理会他,这才允许老婆将他从医院接回家。那时他们已经被人从原来的家里赶了出来,就在剧院门旁的收发室里对付着生活。后来造反派要将剧院占为制高点用以武斗,又撵他们一家走,他们被逼得四处寻找落脚处。乱世之中,找房子谈何容易!后经人帮忙,才找到这间小屋,从而与小院结下一段不解之缘。他们一家五口的生计,以前是靠刘先生唱戏,现在只有靠糊纸板了。像接过雷锋的枪一样,他们接过了陈寡妇家的全套家什,包括原料的来处和产品的出处。由于他们一家又开始糊裱纸板,我又得以放开手脚地看书了,而且不用担心要帮他们搅浆糊。刘先生其实是一个极厚道的人,他对我如此痴迷于书大为赞赏,甚至有鼓励的意思,所以从不要求我付出任何代价就可以得到他的书,唯一的要求是一次只能借一本,而且读后必须尽快归还,否则会影响他的产品数量。我那时读书是贪多乱嚼,囫囵吞枣。一本书拿过来,以极快的速度看个大概,将故事情节基本弄懂就行了,并没有到文学欣赏的境界。唯其如此,我就经常在刘先生面前出洋相。有一次借了《水浒传》,看后去还时随口说了一句“还您的水许船”,刘先生一听急了:“三个字你就读错了两个!以后有不认识的字来问我,不许随口乱说”。当时他的三个儿子在一旁拍手大笑,我大窘,恨不得有个地缝好钻下去。但从此以后我开始认真对待碰到的每个生字,懒得翻新华字典时就直接问刘先生,他百问不厌地教。见我嫌新华字典复杂,后来又教我查四角号码字典。总之他特别不能容忍“有边读边,无边读中间”的做法,因为有很多字不在这个规律的覆盖之下,照此下去必然“误人子弟”。他还送给我一本书,书很薄,书名叫《你认识这些字吗?》,果然印证了他是对的。长此以往,我养成了快速翻查字典的好习惯,结果令我终生受益无穷,说起来还要感谢刘先生。刘先生一家在小院一直住到他平反。其实在平反之前就已经有了风声,刘先生和太太为此经常到原单位交涉。当最终得偿所愿时,小院各家纷纷拱手相贺,刘太太喜极而泣,刘先生则仰天长叹。众人皆不解,他说,他这一辈子已然是完了,但还不足以一叹;可惜他的三个儿子学业荒废,将来无以立足于世,这才是令人扼腕的事啊!看到刘先生为自己的三个儿子担忧,当时我并没有理解他的这番切骨之痛。而我的父母则对此深表同感,他们两老膝下仅有一女,那就是我。 我和刘先生的大儿子刘祥同岁,因此,刘先生之痛也是我父母的痛,只不过这种痛直到后来我长大些才逐渐明白。
陈家的户主是一个中年寡妇,带着一男一女两个孩子。文革时儿子正在读高小的年龄,女儿刚好是幼儿园的年龄。不知什么原因,两个孩子都随她姓。在十年浩劫的岁月中,一个没有正式工作的女人带着两个孩子,度日之难是可想而知的。为了生活,她四处奔波。后来托隔壁邻居介绍,总算找到个糊裱纸板的活。糊纸板是一个不太复杂的工作,先将书、报拆开用水发湿,然后在一块平整的木板上逐层裱糊,订货方要求糊几层,裱多大,都要按规定做好,再挂到小巷中晾干;晾干之后还要压平,然后才可以交货。纸板是制作纸盒纸箱的初级产品,制作起来实行计件工资制,真正的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不得。活计虽简单,却很烦人,拆书最慢,难出活。另外还很累人,尤其是搅浆糊,相当耗力费神,且报酬极低。说也奇怪,打从她们家开始糊纸板后,我们这个小院和这条小巷就逐渐成为糊纸板的专业户集中地,用今天的话来说就是“糊纸板一条街”。糊纸板的原料在那个时代是再丰富不过了。“破四旧”将各种各样的书报杂志横扫殆尽,凡不是大字报、批判稿之类的纸制品一概在没收和扫荡之列,名著和典藏更是“封、资、修”的东西,全部要送到“历史的垃圾堆”里,也就是我们这种小院子和小巷里来,古今中外,概莫能免。我与陈寡妇的儿子小毅恰好同龄,两人刚好也因为文革的到来而辍学,终日无所事事。因为两家的情况不同,命运决定了只有我可以游手好闲,而小毅则必须和他母亲一道,为养活全家而劳碌。我就是在那个时候看到了许多别人无法看到的书。一开始时我向小毅借,他不假思索就借给我,非常爽快。但是后来他聪明起来,借一本书的代价是至少要帮他搅一盆浆糊。搅浆糊应该算是这世界上最最枯燥的事了,为了保证纸板的质量,就要求浆糊必须搅得非常均细,不能有颗粒。有颗粒意味着纸板不平整,不平整的纸板质量不合格,纸板就只能退回。为了消灭这些可恶的颗粒,我不知吃了多少苦头。天天搅来搅去,手劲倒是提高不少,但我并不为此高兴。唯一值得怀念的,是小毅的“浆糊评书”。小毅搅浆糊时经常会将他听来或看来的评书故事讲给大家听,什么“封神榜”、 “水浒传”、“说岳全传”、“哪吒闹海”、“聊斋”、“柳毅传书”……等等。这些故事我全是先听后看,縁于他的故事讲得非常传神,不仅小孩爱听,连大人也会受到吸引。经常是一群人围着两个半大小孩,这两人一个边搅边讲,一个边搅边听。在一旁的陈寡妇滿脸自得地边糊纸板边听儿子讲故事,并与其他听众一起如痴如醉。记得当年为了多看书,我是费尽心机。为了逃避搅浆糊,我不惜将家里的很多好东西拿给小毅玩弄。他最迷我们家的一把二胡,我便用二胡换书看,只要二胡在他们家,我就不用“先搅后借”。只可惜那些书,无论多么珍贵,最终的下场都是被拆成一张张的纸片,再变成一块块的纸板。无论我多么喜欢哪一本书,也无法将其留下以图保存。因为小毅受过他母亲的严格培训,借出的书他都记得要回去。现在每次看到家中的书柜,我都会想起当年的那些书,如果多少留下一点,该是多么好的一件事情!由于他们一家都是农村来的,没有城市户口,相当于现在的盲流。城里一旦清理“黑人黑户”,他们就被撵得鸡飞狗跳。查户口的人对他们的态度,绝对不亚于斗争“黑五类”和“走资派”,折腾完了还要遣送回原籍。每次被遣走,不用多久他们又悄悄潜回小院。与我们相对安稳的日子相比,小毅非常羡慕有城市户口的人家,他发誓今生一定要当上工人,因为那个年代只有工人阶级是最吃香的,领导阶级嘛,安全感相对强一些。文革后期恢复上学,大搞“复课闹革命”,批判“读书无用论”,小毅必须回原来就读的学校念书,他们一家才下定决心不再返回小院,义务反顾地回到原籍安顿下来。两年之后我接到小毅一封信,他在本县的一家钢铁厂当了工人,实现了自己梦寐以求的理想。
1、房东家 房东的户主是邹先生,如果按文革时期的话来讲,他是一个“破落地主”之子,自己的成份则是“小商贩”,但我从未见过他做什么生意,因为我是“生在新中国,长在红旗下”的人,那时候也不容许谁做生意。另外一个根本性的原因是他在我很小的时候就死了,而且是死在家中,他是我记事以来第一个亲眼所见的死人,大熊猫般乌黑的两个眼洞,为死亡描下异常恐怖的一笔。从此我便明白了,死亡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邹先生两眼一闭走了,留下孤儿寡母各一人,全靠收房租度日。因此我往下再提到的房东,主要是指这两个人,尤其是指代邹太太,一个从旧时代走出来的活化石般的人物。她娘家姓程,故她老说与程咬金沾亲带故。可能在旧社会曾经享受过相对优越的生活,因此她在我的印象中,虽然像貌一般,身段平平,却有着很多奇怪的做派。她很像老式电影上国民党官太太或富家阔小姐,平日里总是烟不离嘴,厚厚的嘴唇被烟熏得黑黑的,指甲又长又尖,指头却又粗又黄;说话阴阳怪气,随时都想显阔,可需要出钱的时候,总是第一个哭穷;身上穿着又旧又脏的衣服,却不断缅怀过去的灯红酒绿;虽然做派上花样不少,但识字却不多,除自己的名字外,顶多还认得几个极常用的几个字,诸如男女、大小、多少等;对儿子的教育不闻不问,结果导致一家两口全是文盲。由于出身不好,又没有文化,两个人都靠这个小院的租金过日子,遇到文化大革命之类的人间浩劫,其下场便可想而知。文革初期过后,该打倒的全打倒了,该批判的也批判了,目标便从高处向下游移。经过一番几乎是漫无目的地扫描,不劳而获的邹家进入人们的视线,自然而然成了攻击的目标。房东首当其冲被揪出来进行批判,革委会的小脚侦缉队三天两头勒令她去接受批斗,批斗的方式不断推陈出新:今天挂块牌子、明天换成破鞋、后天穿件写滿黑字,打了红叉的白粗布背心、最后剃了个阴阳头……。对前几回的花样她都付之一笑,剃成阴阳头就受不了啦,千方百计找东西包头,但是对方不同意。于是,一场隐匿与暴露的斗争就上演了,而且愈演愈烈。在这种个人与“组织”的对抗中,她的力量实在太薄弱了。革委会的人警告她说,再这样遮遮掩掩的,就要把她的老底彻底揭穿。这一下她不敢再反抗了,也激起了人们的好奇心,她还有什么神秘的老底?在那样的年代,人们很容易就得到满意的答案:原来她曾经做过妓女。流言一旦传开,她被彻底击垮,精神几乎崩溃,差点走上“自绝于党和人民”的道路。她的儿子小刚自然而然受到不小的冲击,虽然不必陪斗,但在她被批斗期间,过惯了依靠母亲生活的小刚完全不知所措,一方面精神上无所寄托,一方面生活上流离失所。这个刚近20的大小伙子不甘于成天四处漂泊,没有多久他消失了,很长时间不见踪影。当文革到了白热化的程度时,武斗进入中国的各个城市。一开始是用的“冷兵器”,如标枪(红樱枪)、大刀、宝剑等,后来就发展到现代武器了。各式各样的枪支弹药成为主角,各种类型的革命组织也分了派别,经过一段时间的“大浪淘沙”,这些组织基本上分为两大派别,然后双方之间就利用这些武器进行互斗。我对武器的认知就是在这段时间完成的,主要是听声。例如,声音很大,一枪响两声的是三八大盖,这种枪后坐力特大,枪声很像“叭巩”!每枪都像在骂:“杂种”!又清脆又小声的是五四式手枪,很胆怯地:“怕”!马克西姆机关枪则发出很像是在水桶里的长串闷响:“咚咚咚……”。我们小院的上方刚好是两大派互相对射的最佳位置,天天听他们打枪,耳朵都快听出老茧了。刚开始时挺害怕,担心枪口突然向下打到小院来,但因从来没有发生过这样的事,久了就习惯了。不过,听枪声和看真刀实枪毕竟是两回事。我们小院的人第一次看到真枪实弹,是因为小刚突然归来。他带着几个朋友,个个全副武装,刚到小巷就已经把巷内的人们吓个半死,再进到巷底的小院就几乎惊天动地了。全院的人怔在哪里,不敢擅动,直到看清来人,才转惊为喜。房东本已心如死灰,形容枯槁,突然见到儿子归来,且是这般八面威风,差点没把灵魂喜出窍去。原来小刚离家出走以后一脸茫然,不知自己该向何方而去。正踟蹰时,一队武斗人马吸引了他的目光,这些人好威风啊!一个个踌躇滿志,意气风发。他不知不觉跟上了这支队伍,就像当年很多人参加红军和八路军的故事一样,他一旦跟上去,就再也不想离开。作为一个年轻力壮的小伙子,他的青春活力和战斗激情也吸引了队长,就这样,他参加了令他兴奋不已的“革命”队伍,成为“光荣”的造反派和“文攻武卫”队的一员。待他回家之日,俨然有点衣锦还乡的味道,因为其时他已身经百战,不仅嘴上留了胡子,腿上带了枪伤,而且还当上了一个不大不小的官:中队长。当我用近乎崇拜的眼光观摩他腿上的枪伤时,根本没有想到未来的某一天这会成为他的“死穴”。当他雄纠纠、气昂昂地扛着枪,跟随工人武装队伍一路向西,直奔国境线而去时,他也没有想到,这竟会是他的不归路。他被作为“反革命武装暴乱分子”而逮捕,后经审判认定他积极参与武斗,镇压过“革命造反派”,“实属罪大恶极,不杀不足以平民愤”而被枪决。他被枪决的消息传来后,他母亲大病一场,很长时间无法恢复。好不容易再次爬起来,已经像是换了一个人。她有气无力地央求各位租户,改“租”为“典”,或干脆一次性买断,每户多少凑点钱给她。她要离开这个伤心之地。至于将来的事:“以后再说”。其实,所有的人心里都明白,她几乎是没有“以后”的。果然,从此以后,她再也没有消息,不知去往哪里,身在何方。
小院坐落在小城的一个小旮旯里。小城其实不小,说它小是拿它与几十年前的中国其他大城市相比得到的结论。每当谈到小城时,老师就会告诉学生们,这是全国最小的一个省会城市。其实后来经过考证,事实并非如此,所谓小城也就是一个相对概念而已。我就生活在这个小城里。很小的时候我就随同母亲一起从城郊搬到小城的市中心居住,为的是母亲工作和我上学都比较方便。在那小城的小街小巷里,我们母女相依为命,住在一个小到极点的小楼里,小楼则坐落在一个非常不起眼的小院里。这种小院在如今是绝对看不到了,一来因为它现在已经被拆掉,当年的旧址旁矗立着一座豪华气派的现代化大楼,它被拆得仅剩下十分渺小的一堵墙,肮脏而委顿地缩在一个小旮旯里,并且被一幅巨大的广告牌挡住所有人的视线;二来因为它所占的面积以现在的标准来看,只够一个三口之家住的,但是当时小院里却住了七户人家,和电视剧“贫嘴张大民的幸福生活”里的拥挤程度不相上下。特别值得强调的是,张大民他们的院子还是正规的四合院,只不过加盖了一些违章建筑后才挤成那样。而我们的小院则是由一家人的房子开始起步的。七家人是怎么住的呢?这得从小院的构造说起:小院从一开始就只是为一家人居住而设计的,又因为是在巷底,故房东只需在自己住家前面的空地上(以不影响左邻右舍行走为前提)加一堵墙,再在墙上加一扇门就成了自己的小院了。刚好左邻右舍都是大户高墙,于是这个小院就以寄生的方式诞生在巷底。但是只有一个小院是远远不够的,一家人独门独户固然好,可是没有收入何以为生?祖上留下这点房产只够蜗居,却无法解决吃饭的问题,于是就在院子里打主意。进得门来先靠着两边的高墙盖“偏厦”,这是我们当地的土语,词典上都查不到的。意即依附在别人墙上,自己只管三面隔离的小矮房。偏厦依附在别人家的墙上,我不知道那两堵墙的主人与房东是否曾经发生过有关“滴水”的争议,照理来说应该是行不通的,但是房东却成功地将偏厦进行到底了。由于对别人有很大的依赖性,故偏厦盖成之后的样子、规模一般都显得谦虚谨慎,小心翼翼。所以偏厦这个词演变到今天,已经成为我们当地用于“二奶”的指代名词,实在是比拟恰当。房东将墙稍高的东面盖成带暗阁楼的偏厦,墙稍矮的西面盖成小平房。两边按照墙的长短尺寸进行分隔,东西各分成两间,这就有了四家人的格局;房东家的正房是两层楼的老式居民楼(虽说是楼,但平面也不过十来个平方的面积),楼上自己住,楼下对外出租,加起来就是六家人;再将房东家原来的大门内到自己屋门之间的过道利用起来,就具备了住七家人的物质条件。七间房子住七户人,但它隔三岔五地换住户,于是小院就随着时代的变迁演绎了许多故事。平凡的小院住平凡的人,故事当然也很平凡,但这些平凡的故事像烙印一样,深深地刻在我的脑海里,虽饱经沧海至今仍历历在目。如果您不嫌絮叨的话,我想将这份平凡以文字的方式保留下来,以免我的后人随着小院的消失而最终将其遗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