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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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瑾。

作者: 素瑾。
最近更新: 2017/10/28
这是一档私人美文情感节目。原计划录一千零一期,中途断更中。近期会回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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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一千零一夜·第117夜《天寒露重,望君保重》

我的一千零一夜·第117夜《天寒露重,望君保重》

《天寒露重,望君保重》作者:林清玄到阳明山看樱花,春日的樱花一片繁华,恍如昨夜未睡的红星携手到人间游玩,来不及回到天上。在每年樱花盛开的时候,我都会感到恋恋,隔个两三天总会到山上与樱花见面。 我喜欢在樱花林中散步,踩过满地的落英,这人间是多么繁华呀!人间的繁华又是多么容易凋落呀!樱花给我的启示是,不管时间是多么短暂,都要把一切的生命用来开放,如果盛放的时刻是美的,凋落时尽管无声,也会留下美的痕迹。 与樱花的相会,我总感觉与樱花的心灵相映,我们的心里保留了天地的爱、保存了美,才能在春风吹抚之前,温柔的点燃。 穿过樱花林,去泡个温泉吧! 阳明山的白温泉,如梦的乳花,使人觉得不似在人间,尤其坐在露天的温泉土坡,俯望着小草山,看山间日暮的浓雾迤逦前来,将整片山林包覆。 山是温柔,雾是温柔,樱花是温柔,心是一切温柔的起点,我愿能常保这一切温柔的心情。 我泡在温泉池里,看着茫茫白雾,突然从心底冒出了一句话:「天寒露重,望君保重。」 这是妈妈写信给我,最常用的句子。 我十五岁就离开家乡,在远地的城市读高中,每个星期,妈妈总会写信给我。也许是受日本教育的缘故,妈妈的信有固定的格式,信封上她写的是「林清玄君样」,春天,她常在信末写着「春日平安」,到了冬天,她总是写「天寒露重,望君保重」。 从高中时代到大学毕业,妈妈的问候语从未改变,妈妈一直到我装了电话,才停止写信给我。每年冬天的每个周末,我都期待着接到母亲的信,每当我看到「天寒露重,望君保重」时,内心总会涌起无限的暖流,在这么简短的语言里,蕴藏了妈妈深浓的爱意,爱是弥天盖地的,比雾还浓。 与内心深刻的情意相比,文字显得无关紧要,作为一个作家想要描摩情意,画家想要涂绘心境,音乐家想要弹奏思想,都只是勉力为之。我们使用了许多复杂的技巧,细致的符号,美丽的象征,丰富的譬喻,到最后才发现,往往最简单的最能突显精神,最素朴的最有隽永的可能。 我们花许多时间建一座殿堂,最终被看见的只是小小的塔尖,在更远的地方,或者连塔尖也不见,只能听到塔里的钟声。 「天寒露重,望君保重。」这是母亲给我的生命的钟声,在母亲离世多年以后,还温暖着我,使我眼湿。 简单,而有丰沛的爱。 平常,而有深刻的心。 这是母亲给我最美好的遗产,她的一生都充满着简单生活的美,美在自然、美在简单、美在含蓄。我的文学,也希望,能不断的趋近那样的境界。 洗去了一切的尘埃,我带着淡淡的硫磺香气下山,我摇下车窗,让山风吹抚脸颊,山风温柔无语,带着无可言说的芬芳穿过来穿过去,山樱的红,枫叶的橙,茶花的白,也随风迎面。 「天寒露重,望君保重。」我轻轻朗诵着母亲的话语,感觉这句话就可以供养天地。 感觉,在遥远的、如梦的、不可知仙境的妈妈,也能微笑垂听。

2017/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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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一千零一夜·第115夜《在南下的火车上》

我的一千零一夜·第115夜《在南下的火车上》

《在南下的火车上》 ——席慕蓉 有时候,对事物起了珍惜之心,常常只因为一个念头而已.这个念头就是:这是我生命中仅有的一次,仅有的一件. 然后,所有的爱怜与疼惜就都从此而生,一发不可遏止了.而无论求得到或求不到,总会有忧伤与怨恨,生活因此就开始变得艰难与复杂起来. 而现在,做在南下的火车上,看窗外风景一段一段地过去,我才忽然发现,我一生中仅有的一次又岂只是一些零碎的事与物而已呢? 我自己的生命,我自己的一生,也是我只能拥有的一次,也是我仅有的一件啊! 那么,一切来的,都会过去,一切去的,将永不会再回来,是我这仅有的一生中,仅有的一条定律了. 那么,既然是这样,我又何必对某些事恋恋不舍,对某些人念念不忘呢? 既然是这样,为什么相见时仍会有狂喜,在离别后仍会有忧伤呢? 既然没有一段永远停驻的时间,没有一个永远不变的空间,我就好像一个没有起点没有终点的流浪者,我又有什么能力去搜集那些我珍爱的事物呢?搜集来了以后,又能放在哪里呢? 而现在,坐在南下的火车上,手不停笔的我,又为的是什么呢? 我一直觉得,世间的一切都早有安排,只是,在时机没到时,你就不能领会.而到了能够让你领会的一刹那,就是你的缘分了. 有缘的人,总是在花好月圆的时候相遇,在刚好的时间里明白应该明白的事,不多也不少,不早也不迟,才能在刚好的时刻里说出刚好的话,结成刚好的姻缘. 而无缘的人,就总是要彼此错过了.若真的能就此错过的话倒也罢了,因为那样的话,就如同两个一世也没能相逢的陌生人一样,既然不相知,也就没有得失,也就不会有伤痕,更不会有无缘的遗憾了. 遗憾的是那种事后才能明白的"缘",总是"相互错过"的场合里发生,总是在擦身而过之后,才发现,你曾经对我说了一些我盼望已久的话语.可是,在你说话的时候,我为什么听不懂呢?而当我回过头来,在人群中慌乱地重寻你时,你为什么又消失不见了呢? 年轻时的你我已是不可再寻的了,人生竟然是一场有规律的阴错阳差.所有的一切都变成一种成长的痕迹,抚之怅然,但却无处追寻,只能在一段一段过去的时光里,品位着一段又一段不同的沧桑.可笑的是,明知道演出的应该是一场悲剧,却偏偏还要认为,在盈眶的热泪之中,仍然含有一种甜蜜的忧伤. 这必然是上苍给予所有无缘的人的一种补偿吧.生活因此才能继续下去,才会有那么多同样的故事在几千年之中不断地上演,而在那些无缘的人的心里,才会常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模糊的愁思吧. 而此刻,坐在南下的火车上,窗外的天已经暗下来了,车厢里亮起灯来,旅客很少,因而这一节车厢里显得特别地清洁和安静.我从车窗望出去,外面的田野是漆黑的,因此,车窗像是一面暗色的镜子,照出了我流泪的容颜. 在这面突然出现的镜子前,我才发现:原来不管我怎样热爱我的生活,不管我怎样惋惜与你的错过,不管我怎样努力地要重寻那些成长的痕迹,所有的时刻仍然都要过去,在一切痛苦和欢乐之下,生命仍然要静静地流逝,永不再重回. 也许,在好多年后,我惟一能记得的,就是在这列南下的火车上,在这面暗色的镜子前,我颊上的泪珠所给我的那种有点温热又有点冰冽的感觉了吧.

2014/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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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一千零一夜·第114夜《寒色》

我的一千零一夜·第114夜《寒色》

《寒色》 ——龙应台 千里江山寒色远,芦花深处泊孤舟 当场被读者问倒的情况不多,但是不久以前,一个问题使我在一千多人面前,突然支吾,不知所云。 他问的是:“家,是什么?” 家是什么,这是小学二年级的作文题目吗?和“我的志愿”、“我的母亲”、“我的暑假”同一等级。怎么会拿到这里来问一个自认为“千里江山寒色远,芦花深处泊孤舟”早有体会的人? 问者的态度诚诚恳恳的,我却只能语焉不详蒙混过去。这么难的题啊。 作为被人呵护的儿女时,父母在的地方,就是家。早上赶车时,有人催你喝热腾腾的豆浆。天若下雨,他坚持你要带伞。烫的便当塞在书包里,书包挎在肩上,贴身还热。周末上街时,一家四五口人可以挤在一辆机车上招摇过市。放学回来时,距离门外几尺就能听见锅铲轻快的声音,饭菜香一阵一阵。晚了,一顶大蚊帐,四张榻榻米,灯一黑,就是黑甜的时间。兄弟姊妹的笑闹踢打和被褥的松软裹在帐内,帐外不时有大人的咳嗽声,走动声,窃窃私语声。朦胧的时候,窗外丝绸般的栀子花香,就悠悠飘进半睡半醒的眼睫里。帐里帐外都是一个温暖而安心的世界,那是家。 可是这个家会怎样呢? 人,一个一个走掉,通常走得很远、很久。在很长的岁月里,只有一年一度屋里头的灯光特别灿亮,人声特别喧哗,进出杂沓数日,然后又归于沉寂。留在里面没走的人,体态渐孱弱,步履渐蹒跚,屋内愈来愈静,听得见墙上时钟滴答的声音。栀子花还开着,只是在黄昏的阳光里看它,怎么看都觉得凄清。然后其中一个人也走了,剩下的那一个,从暗暗的窗帘里,往窗外看,仿佛看见,有一天,来了一辆车,是来接自己的。她可能自己锁了门,慢慢走出去,可能坐在轮椅中,被推出去,也可能是一张白布盖着,被抬出去。 和人做终身伴侣时,两个人在哪里,哪里就是家。曾经是异国大学小城里一间简单的公寓,和其他一两家共一个厨房。窗外飘着陌生的冷雪,可是卧房里伴侣的手温暖无比。后来是一个又一个陌生的城市,跟着一个又一个新的工作,一个又一个重新来过的家。几件重要的家具总是在运输的路上,其他就在每一个新的城市里一点一点添加或丢弃。墙上,不敢挂什么真正和记忆终生不渝的东西,因为墙,是暂时的。在暂时里,只有假设性的永久和不敢放心的永恒。家,也就是两个人刚好暂时落脚的地方。 可是这个家,会怎样呢? 很多,没多久就散了,因为人会变,生活会变,家,也跟着变质。渴望安定时,很多人进入一个家;渴望自由时,很多人又逃离一个家。渴望安定的人也许遇见的是一个渴望自由的人,寻找自由的人也许爱上的是一个寻找安定的人。家,一不小心就变成一个没有温暖、只有压迫的地方。外面的世界固然荒凉,但是家却可以更寒冷。一个人固然寂寞,两个人孤灯下无言相对却可以更寂寞。 很多人在散了之后就开始终身流浪。 很多,一会儿就有了儿女。一有儿女,家,就是儿女在的地方。天还没亮就起来做早点,把热腾腾的豆浆放上餐桌,一定要亲眼看着他喝下才安心。天若下雨,少年总不愿拿伞,因为拿伞有损形象,于是你苦口婆心几近哀求地请他带伞。他已经走出门,你又赶上去把滚烫的便当塞进他书包里。周末,你骑机车去市场,把两个女儿贴在身后,一个小的夹在前面两腿之间,虽然挤,但是女儿的体温和迎风的笑声甜蜜可爱。从上午就开始盘算晚餐的食谱,黄昏时,你一边炒菜一边听着门外的声音,期待一个一个孩子回到自己身边。晚上,你把滚热的牛奶搁在书桌上,孩子从作业堆里抬头看你一眼,不说话,只是笑了一下。你觉得,好像突然闻到栀子花幽幽的香气。 孩子在哪里,哪里就是家。 可是,这个家,会怎样呢?

2014/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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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一千零一夜·第113夜《秘密的玫瑰》

我的一千零一夜·第113夜《秘密的玫瑰》

《秘密的玫瑰》 叶芝 (裘小龙译) 遥远的、秘密的、不可侵犯的玫瑰呵, 你在我关键的时刻拥抱我吧;那儿, 这些在圣墓中或者在酒车中, 寻找你的人,在挫败的梦的骚动 和混乱之外生活着:深深地 在苍白的眼睑中,睡意慵懒而沉重, 人们称之为美。你巨大的叶子覆盖 古人的胡须,光荣的三圣人献来的 红宝石和金子,那个亲眼看到 钉穿了的手和接骨木十字架的皇帝 在德鲁德的幻想中站起,使火炬黯淡, 最后从疯狂中醒来,死去;还有他,他曾遇见 范德在燃烧的露水中走向远方, 走在风中从来吹不到的灰色海岸上, 他在一吻之下丢掉了爱玛和天下; 还有他,他曾把神祗从要塞里驱赶出来, 最后一百个早晨开花,姹紫嫣红, 他饱赏美景,又痛哭着埋他死去的人的坟; 那个骄傲的、做着梦的皇帝,把王冠 和悲伤抛开,把森林中那些酒渍斑斑的 流浪者中间的诗人和小丑叫来, 他曾卖了耕田、房屋和日用品, 多少年来,他在岸上和岛上找寻, 最后他终于找到了,又是哭又是笑, 一个光彩如此夺目的女娃, 午夜,人们用一绺头发把稻谷打—— 一小绺偷来的头发。我也等待着 飓风般的热爱与痛恨的时刻。 什么时候,星星在天空中被吹得四散, 象铁匠店里冒出的火星,然后暗淡, 显然你的时刻已经到来,你的飙风猛刮 遥远的、最秘密的、无可侵犯的玫瑰花?

2014/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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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一千零一夜·第112夜《送你一束鸢尾花》

我的一千零一夜·第112夜《送你一束鸢尾花》

送你一束鸢尾花 发表于《时尚COSMO》9月刊 唐七公子 01. 辞职的那一年,我向所有有联系的大学同学打听任非的消息。假装不经意提起,得到关于他的传闻也大多似是而非,大约因是学分制的班级,感情并不能算很好,毕业之后各奔东西,许多人就此销声匿迹也不是奇事。但我一直以为那不包括任非。念书那时候,他可是我们学院八大风云人物之一。 有人说他大学毕业后去了澳洲留学,一路读到了博士后;有人说前一阵在C城碰到他,似乎已回了国进入一家证券公司做投资分析师。那天下午在MSN上碰到小安,她隔着千里万里的遥远网络打出来一排大大的黑体字给我看:任非啊,听说前阵子结婚了啊,新娘就是大四末和他在一起的那个,叫什么来着?哦,Michelle。她打了个大大的笑脸,在国外待久了,高中时英文还长期不及格,如今的作风却已经变得很洋派,写出新娘的中文译名来:米雪。是了,我记得那个女孩子的确叫米雪,姓米,名雪。 得到这消息的那一晚,我去楼下的肯德基点了个全家桶,边吃边回想记忆中的任非,一整桶油炸食品吃完,连手指都舔干净,正好回想到毕业前夕。这段没什么特别的回忆也临近尾声。 其实是一个有点悲伤的故事,我一直暗恋任非,和学院其他的女孩子差不多,只是更加怯懦和自卑。有许多胆大热情的女孩子,会在他打球休息时递毛巾送水,用优美的言辞写动人的情书,可能还会主动和他发一些暧昧的短信。 我那时做过的最大胆的一件事,是大二的秋天去米亚罗旅行时,在街边贩售彩色明信片的小摊上买了一套明信片,挑选出最漂亮的一张寄给他。那张明信片其实算不得精致,但庆幸并没有掩饰掉米亚罗的红叶之美,浓烈的红铺满整个页面,背后是碧色的水、翠绿的山影,就像古诗中描述的那样:“枫香晚花静,锦水南山影”。 提笔前我紧张地想了很久,该写什么才会显得特别,落笔时却变成了:“米亚罗的天很蓝,红叶很美,但这里的东西很不好吃。如果你下次要来的话,记住带一点干粮,不然会很难过。对了,最好还是准备一把雨伞,昨天突然下了小雨,这里的天气就像英语老师的脾气一样阴晴不定。”我们拥有的共同的英语老师,正值更年期,就像一本玄妙的书籍,脾性难以捉摸得比过令人头痛的六级考试。 这样看起来像是导游做旅游景点推销一样的明信片,最后还是被我寄了出去。直到现在,我也不知道当初他是否收到,收到时,是不是觉得莫名其妙。只是多年后还记得,将明星片投入邮筒的那一刻,心中很沉静。 大自然的奇妙与伟大,在它总是给人无穷勇气,杜甫当年吟咏出“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这样的豪情诗句,大约也是因此。 那些云,那些树,那些风,让我在一瞬间变成无比勇敢的一个少女,第一次想要将心中的情意传递给他知道。 而离开米亚罗,我又失去了勇气。 02. 第二个星期,我辞了职,搬去了年前在X城盘下来的小客栈。那里已经被老妈打理得很好,老爸将客栈原主人围绕住庭院的一圈矮砖墙拆掉,换成了两排用俄罗斯樟子松做成的木栅栏,上面爬满了粉红的野蔷薇,在太阳照耀下闪闪发光。 我原以为二十七岁的自己已失去了所有对艺术的审美感知,但那一刻居然又想起了童年时读过的童话,想起森林里的小房子。 得知任非结婚,和我辞职,其实这两件事没什么联系。为了开这家客栈我已经酝酿三年,而打听他的消息,大约只是……一时的灵感?不能否认,六年来我一直珍重地将他记在心底,但,也许时光寸寸洗涤,两千个日夜后,关于他的回忆已失去了本真意义,变成了一种符号式的精神图腾也说不定。 任非,他变成什么样了?客栈的院子里有原主人种下的一株相思树,树干笔直挺拔,树干郁绿茂盛,说不出的清秀,就像他大学时的样子。而他现在,又变成什么样子了?有时我会忍不住这么想。记得小时候曾经为了追逐一只蝴蝶而迷路,站在陌生的路口抹着眼睛放声大哭,从此后童年时光无可避免地烙下了一扇蝴蝶形的阴影,这体验不能武断地说好说坏,只是,常常想起。我不确定我对任非的定义是不是也等同于那只蝴蝶。 隔着整个大西洋,大半夜小安在电话那头忧心忡忡:“覃然,肖想已婚男人是不对的,crime,重罪。”我打着哈欠挑弄窗前新买的一盆含羞草:“想一想又不会怀孕,欣闻你最近信了天主教,万能的主有同你普及生理卫生课常识吗?”她嗫嗫嚅嚅:“这倒是没有。” 我没有同她争辩,那不是肖想,是回忆;肖想是未来,回忆是过去;但这些没有必要说给小安听。后来我们开始聊她新交的第七任男友。开放的世界,开放的美国,开放的小安。她小时候扎着两个羊角辫,小男生不小心碰一下她的手都会惹得她嚎啕大哭,跑来问我:“然然,我是不是会怀孕?”老实说,那时候我也不知道牵手会不会怀孕,文不对题地回答她:“如果生下来是男孩子,我要做干妈哟。”她就哭得更加厉害。 上一任房主经营时期,这家客栈已累积了很稳定的客源,不用太费力也能正常经营。前几日正好一批美大的学生前来写生 。。。。。

2014/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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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一千零一夜·第111夜《黄磊-等等等等》

我的一千零一夜·第111夜《黄磊-等等等等》

第六首《等等等等》是沈从文经典小说《边城》 打开书,才想起,这小说写于民国二十三年四月十九日。读沈从文的小说,很像看discovery频道,总是很忠实的记载故事中的地理、人文及历史。 湖南是他的故乡,一如他所说,对于农人和兵士怀了不可言说的温柔。他的著作,总是在他的生活环境中轻描淡写着。《边城》是描写一位湘西边境,一个名叫茶峒的小山城,渡船夫的孙女,遇见城里来的大少爷的凄凉爱情故事。这样的题材,并不特别,但沈从文的文字却给这个故事无限的惆怅,因为他总是那么形同词理地关照每个人物的心理状态及其为人处世的社会背景。所以,他的小说,很少有真的恶人,因为这些“恶人”不过是被社会价值及道德所操控的可怜人罢了。

2014/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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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一千零一夜·第110夜《你一定会听见的》

我的一千零一夜·第110夜《你一定会听见的》

《你一定会听见的》 ——桂文亚 你听过蒲公英梳头的声音吗?蒲公英有一蓬金黄色的头发,当起风的时候,头发互相轻触着,像磨砂纸那样沙沙地一阵细响,转眼间,她的头发,全被风儿梳掉了! 你听过蚂蚁小跑步的声音吗?那一天,蚂蚁们排列在红红的枫叶上准备做体操,“噗!”一粒小酸果从头顶落下,“不好,炸弹来啦!”顷刻间,它们全逃散了。 你听过雪花飘落的声音吗?一个宁静的冬夜,一朵小小的雪花,从天上轻轻地、轻轻地飘下,飘呀飘,飘落在路边一盏孤灯的面颊上,微微地一阵暖意,小雪花满足而温柔地融化了…… 如果你问,这都是想象的声音吗?我怎么听不出来呢?那么我再说清楚一点: 你总听过风吹的声音吧?当微风吹过柳梢,当清风拂过明月,当狂风扫过巨浪,当台风横越山岭,你总听到些什么吧? 你总听过动物的声音吧?当小狗忙着啃骨头,小金鱼用尾巴泼水,金丝雀在窗沿唱歌,当两只老猫在墙头吵架,三只芦花鸡在啄米吃,你总能听见些什么吧? 你也总听过水声吧?当山间的清泉如一道银箭奔向溪流,当哗啦啦的大雨打向屋脊,当小水滴清脆地落在盛水的脸盆里,当清道夫清扫水沟里的落叶,当妈妈开水龙头淘米着煮饭,你总该听到些什么吧? 说的明白一些儿,只要你不是聋子,只要你两只耳朵好好地贴在脸侧,打你出生那一刻哇哇大哭起,你就在听,就不得不听。你学着听奶奶摇摇篮的声音,妈妈冲奶粉的声音,爸爸打喷嚏的声音;学着听开门,关灯,上楼梯,电话铃的响声,还有弟弟被打屁股的声音。这些随时在你身边发出的响声,你怎么不会听见呢? 你当然知道,声音就是物体振动时与空气相激荡所发出的声响,而每一种声响,每一种声音,都代表了不同的意思。从声音里,人学会了分辨、感受各种喜怒哀乐,也吸收了知识。愉快动听的声音,带给我们快乐;嘈杂无聊的声音,则会使人痛苦。从声音里,我们逐渐成长。 人有眼睛,观六路;人有耳朵,听八方。用心听,用心看,也用心想,构成了一个丰富奇妙的世界。 可是,说也奇怪,当一个人长期习惯了一种声音或潜意识里抗拒某种声音时,它们竟然会不知不觉地消失了。例如马路上疾驰而过的汽车声,隔壁工厂轰隆隆的马达声,老奶奶唠唠叨叨的抱怨声,久而久之,左耳进右耳出,人,开始了声音的“过滤”。聪明的人,知道什么时候该听,什么时候不该听,这是因为他在“听”的成长过程里,学会了选择和思考。他听进心里的声音,不仅“好听”,也是“有益的”——这些声音,充实了他的生活,使他得到很多乐趣。 可是对一个不用心听又没有兴趣听的人来说呢?久而久之,就成了“没有感觉”的人。当大家说“好”的时候,他盲目地跟着鼓掌,大家批评的时候,他也跟着摇头。鸟叫虫鸣,只是一种“声音”,即使美妙的声音,也只不过是几种乐器的组合。想想看,如果一个“充耳不闻”的人,对外界的一切已经无动于衷,必然也是一个“视而不见”的人了。当一个人丧失了接受“世界声音”的能力,不也意味着这个人内心世界的封闭和退缩,成了一个不折不扣的木头人了吗? 你善于用你的耳朵吗?你听见了世界的声音了吗?你用心听了吗?你听见了什么? 这里的几个声音游戏,你要不要试着玩玩看,也试着把感觉记录下来? 轻轻松松嚼几片脆脆的饼干、几颗硬硬的糖果,感觉一下是什么声音? 把玻璃纸揉成一团,然后聆听它缓缓舒展的声音。 听一听雨点打在玻璃窗上的声音。 听一首喜爱的音乐,把它编成一个故事。 录下自己或家人、朋友的一首歌或一段话,仔细听一听。 你开始微笑,轻轻的笑,大声的笑,这时候,你一定会听见的。这个世界,也跟你欢笑。

2014/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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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一千零一夜·第109夜《我所喜欢的女人》

我的一千零一夜·第109夜《我所喜欢的女人》

《我所喜欢的女人》 ---毕淑敏 我喜欢爱花的女性。花是我们日常能随手得到的最美好的景色,从昂贵的玫瑰到卑微的野菊。花不论出处,朵不分大小,只要生机勃勃的开放着,就是令人心怡的美丽。不喜欢花的女性,她的心多半已化为寸草不生的黑戈壁。 我喜欢眼神乐于直视他人的女性。她会眼帘低垂余光袅袅,也会怒目相向入木三分。更多的时间,她是平和安静甚至是悠然地注视着面前的一切,犹如笼罩风云的星空。看人躲躲闪闪目光如蚂蚱般跳动的女性,我总怀疑她受过太多的侵害。这或许不是她的错,但她已丢了安然向人的能力。 我喜欢到了时候就恋爱到了时候就生子的女人。恰似一株按照节气拔苗结粒的麦子。我能理解一切的晚恋晚育和独身,可我总顽固认为逆时辰而动,需储存诺大的勇气,才能上路。如果是平凡的女子,还是珍爱上苍赋予的天然节律,徐步向前。 我喜欢会做饭的女人,这是从远古传下来的手艺,博物馆描述猿人生活的图画,都绘着腰间绑着兽皮的女人,低垂着乳房,拨弄篝火,准备食物。可见烹饪对于女人,先于时装和一切其他行业。汤不一定鲜美,却要热;饼不一定酥软,却要圆。无论从爱自己还是爱他人的角度想,“食”都是一件大事。一个不爱做饭的女人,像风干的葡萄干,可能更甜,却失了珠圆玉润的本相。 我喜欢爱读书的女人。书不是胭脂,却会使女人心颜常驻。书不是棍棒,却会使女人铿锵有力。书不是羽毛,却会使女人飞翔。书不是万能的,却会使女人千变万化。不读书的女人,无论她怎样冰雪聪明,只有一世才情,可书中收藏着百代精华。 我喜欢深存感恩之心又独自远行的女人。知道谢父母,却不盲从。知道谢天地,却不畏惧。知道谢自己,却不自恋。知道谢朋友,却不依赖。知道谢每一粒种子每一缕清风,也知道要早起播种和御风而行。

2014/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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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一千零一夜·第108夜《别人抢不走的东西》

我的一千零一夜·第108夜《别人抢不走的东西》

《别人抢不走的东西》 ——林夕 “这世界上有两种东西,是别人抢不走的:一是藏在心中的梦想,二是读进大脑的书。” 这是有心人在网上找来的人生哲语。一看,他人抢不走的,还真多着。 吃进肚里的食物,留在心里的回忆,筑在脑里的心计,以至个性、嗜好、命运。 用上“抢”这个字眼,若非身外物,的确是抢无可抢的。草拟这哲语的网民,用个“抢”字,无非出于最善良的意愿,让天下裸婚裸活的裸族,在人生的荒原中,凭拥有身内物而感到安全感,有个最后的堡垒。 可惜文雀不动生息不知不觉下偷东西,可比强盗抢劫更难以提防。 别人抢不去的梦想、品行、性情,难道就不能吹一道清风过来,让你迷迷糊糊中把心里的东西拱手奉送,然后换来别的放心上?一个人不成,往还甚密的一群人,整个社会的陌生人,都有下迷药的本事。 即使把心上锁,别人夺不去你宝贝的梦想,一个粗暴的手势,也就堵住了梦想成真的门路。可幸那叫做梦想,梦幻之处,正在于想想也是提神的,实现之前,所有准备的动作也属于个人独一无二的演出,快慰得只有自己一个观众也无所谓。如果还没有建设成型或者破灭放弃的才堪称梦想,那真的没人能抢,守城还是弃城,全在自己。 从来都不怕别人来抢,只怕有人来送。没有营养的文字,没有参考价值的意见,不请自来的信息,擦身而过后留下来的气息,一一却之不恭受之有惑,好像有所选择但选择太多反而成了全吞进肚里的鸡肋。 不怕抢,也不怕送,也绝不怕自己吧心锁得不稳的话,最怕的,就是把自以为宝贝的梦想啦读进脑里的书啦扫地出门吧。 既然是宝贝,自然舍不得,比如某些回忆,某段感情。别人横刀夺你所爱,或者你所爱的成了逃犯,人都走了,你的回忆与感情还在,总要自己亲手处理,却总是软禁容易赶走难。 直至宝贝窝在酱缸里养出蛆虫,也如“文革”的后遗,不着痕迹的歪理,无色无臭地入心洗脑。别说赶的办法,连拿起扫帚的意识,怕也要别人来送。 所以,那句人生哲语,我想改为:“这世上有太多东西是别人抢不走的,却有更多的东西是自己赶不走的。” 秋日 (R.S.托马斯/作,张文武/译) 不会永远这样: 没有风,最后的几片 叶子为树的肩膀 添上勋章,为树枝的袖口 添上金黄色;一只鸟儿 在草地的镜子中精心装扮着。 从白天的杂务中抬起头来,停上一会儿, 让心为这明亮的景色 拍下照片,藉着它 抵御漫漫寒冬中的心。 A Day in Autumn It will not always be like this, The air windless, a few last Leaves adding their decoration To the trees’ shoulders, braiding the cuffs Of the boughs with gold; a bird preening In the lawn’s mirror. Having looked up From the day’s chores, pause a minute, Let the mind take its photograph Of the bright scene, something to wear Against the heart in the long cold. R.S. Thomas

2014/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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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一千零一夜·第107夜《雅盗》

我的一千零一夜·第107夜《雅盗》

《雅盗》--孙方友 陈州城西有个小赵庄,庄里有个姓赵名仲字雅艺的人,文武双全,清末年问中过秀才。后来家道中落,日子越发窘迫,为养家糊口,逼入黑道,干起了偷窃的勾当。 赵仲是文人,偷盗也与众不同,每每行窃,必化装一番。穿着整齐,一副风雅。半夜拨开别家房门,先绑了男人和女人,然后彬彬有礼地道一声:“得罪!”依仗自己艺高胆不惧,竟点着蜡烛,欣赏墙上的书画,恭维主人家的艺术气氛和夫人的美丽端庄。接下来,摘下墙上的琵琶,弹上一曲《春江花月夜》,直听得被盗之人瞠目结舌了,才悠然起身,消失在夜色里。 赵仲说,这叫落道不落价,也叫雅癖。古人云:有穿窬之盗,有豪侠之盗,有斩关劈门贪婪无厌冒死不顾之盗;从未有从容坐论,怀酒欢笑,如名士之盗者。——赵某就是要当个例外! 这一日,赵仲又去行窃。被窃之家是陈州大户周家。赵仲蒙面入室,照例先绑了主人夫妇,然后点燃蜡烛,开始欣赏主人家的诗画。当他举烛走近一帧古画面前时,一下瞪大了眼睛。那是一幅吴伟的《灞桥风雪图》。远处是深林回绕的古刹,近景是松枝槎桠,板桥风雪。中间一客,一副落魄之态,骑驴蹒跚而过,形态凄凉。中景一曲折清泉,下可连接灞桥溅溪以助回环之势,上可伸延向窗渺以续古刹微茫……整个画面处处给人以失意悲凉感! 赵仲看得呆了。他由画联想瞧自己的身世,仿佛身临其境,变成了那位骑驴过客,不由心境苍凉,心酸落泪。不料趁他哀伤之时,周家主人却偷偷让夫人用嘴啃开了绳索。周家主人夺门而出,唤来守夜的家丁。家丁一下把主人卧房围了个严实。 赵仲从艺术中惊醒,一见此状,急中生智抓过夫人,对周家主人说:“我只是个文盗,只求钱财?并不想闹人命!你若想保住夫人,万不可妄动!” 周家主人迟疑片刻,命家丁们后退了几步。 见形势略有缓和,赵仲松了一口气。他望了周家主人一眼,问:“知道我今日为甚吃亏吗?” “为了这幅画!”周家主人回答。 “ 你认得这幅画吗?”赵仲又问。 周家主人见盗贼在这种时候竟问出了这种话,颇感好笑,缓了口气说:“这是明朝大家吴伟的真迹《灞桥风雪图》! “说说它好在哪里?”赵仲望了望周家主人,挑衅般地问。 周家主人只是个富豪,对名画只知其表而不知其里,自然说不出个道道儿,禁不住面红耳赤。 那时候赵仲就觉得有某种“技痒”使自己浑身发热,开始居高临下,口若悬河地炫耀道:“吴伟为阳刚派,在他的勾斫斩折之中,看不出一般画家的清雅、幽淡和柔媚,而刚毅中透凄凉的心境处处在山川峰峦、树木阴翳之中溢出。不信你看,那线条是有力的勾斫和斩截,毫无犹豫之感。树枝也是钉头鼠尾,顿挫分明,山骨嶙峋,笔笔外露……”说着,他像忘了自己的处境,抓夫人的手自然松了,下意识地走近那圆,开始指指点点,感慨阵阵…… 周家主人和诸位家丁都听得呆了,个个木然,目光痴呆,被盗贼那临危不惧的执迷而叹服不已。赵仲说着取下那画,对周家主人说:“此画眼下已成稀世珍品,能顶你半个家产!你不该堂而皇之地挂它,应该珍藏应该珍藏!” 周家主人恭敬地接过那画如接珍宝,爱抚地抱在了胸前。 赵仲拍了拍周家主人的肩头,安排说:“裱画最忌虫蚀,切记要放进樟木箱内!”说完,突然挽过周家主人的胳膊,笑道:“让人给我拿着银钱,你送我一程如何?” 周家主人这才醒悟,但已被赵仲做了人质。万般无奈,他只得让一家丁拿起赵仲开初包好的银钱,“送赵仲走出了大门。 三人走进一个背巷,赵仲止了脚步,对周家主人笑道:“多谢周兄相送,但有一言我不得不说,你老兄抱的这幅画是一幅赝品,是当初家父临摹的!那真品仍在我家!为保真品,我宁愿行窃落骂名而舍不得出手啊!” 那周家主人这才恍然大悟,一下把画轴摔得老远,忿忿地说:“你这贼,真是欺人太甚!”赵仲飞前一步,拣了那画,连银钱也不要了,双手抱拳,对着周家主人晃了几晃,然后便飞似地消失在夜色里…… 从此,赵仲再不行窃,带着全家躲进偏僻的乡村,用平日盗得的银钱买了几亩好地,白日劳作,夜间读画——读那幅《灞桥风雪图》。 据说,赵仲常常读得泪流满面……

2014/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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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一千零一夜·第106夜《追糖果的孩子》

我的一千零一夜·第106夜《追糖果的孩子》

《追糖果的孩子》 作者/麻宁 今年3月下旬去了趟柬埔寨,归来后,有人问我你对什么印象最深?巴肯山的宁谧日落?小吴哥的安详倒影?高棉微笑的神秘壮观?我摇摇头:“这些都很棒,但给我触动最多的,却是临行前最后一晚乘坐热气球的体验。” “乘坐热气球”这项旅行体验国际上最负盛名的应该是土耳其,和土耳其成百上千热气球同时升空、平稳着陆后大家一起开红酒庆祝的盛况相比,柬埔寨的乘热气球俯瞰暹粒根本不值一提。唯一有点特别的,是起飞之前工作人员发给我们一包糖果:“一会你们飞跃暹粒城市上空的时候,地面上会有很多孩子追着你们要糖果。到时候你们就可以把这些糖果丢下去给孩子们。” 在热气球上面往下发糖果!听起来是多美妙的事情!“糖果”、“孩子”、“热气球”,这些词汇任凭哪一个单独出现都代表着幸福和美好,让我想到飞屋环游,想到Treat or Trick……那种童趣满满、鬼马兮兮、快乐多多的画面,哪怕只是设想一下,都让人禁不住嘴角上翘呢。 气球刚一腾空还没有拉升到安全高度,地面上就有许多孩子一路追随着跑起来。他们原本聚集在我们的出发点,零零星星,三三两两,可是当热气球飞起来的时候,从上往下看过去,你才惊异地发现——竟然有那么多的孩子!高的,矮的,男孩,女孩,大眼睛的,塌鼻梁的,长头发的,短头发的……不同的是性别、发型和外貌,相同的则是——他们都有黝黑的肤色和充满渴望的眼睛。 这些孩子常年驻守在此,已经熟悉并且习惯了这样的生活议程:每天的日出和日落时分,会有两拨游客集中前来乘坐热气球。于是,一天中对他们来说最容易得到糖果的时段到来了。只要追着热气球奔跑,就有捡到糖果的可能;运气好的时候,甚至能捡到十几颗。这比起那些在各大景点操着汉语和英语赤裸裸讨要说“姐姐,1美金”、“Hi, one dollar”却通常被拒绝的孩子,收获要大多了。而他们需要get的唯一技能,就是跟着热气球飞行的方向,不知疲惫地全速奔跑。 热气球开始平稳飞行后,便有游客向下抛掷糖果。由于有高度差,这边游客刚扬了扬手,那边孩子们就开始加速奔跑,甚至挥舞双手奋力腾跃。常常是丢下的糖果不过三五颗,却吸引了数以十计的孩子。那种景象只能用“壮观”来形容——你有过在旅游景点撒鱼食喂鱼的体验吗?小小的一个池子间,一把鱼食抛下去,满池子的鱼都聚集在同一个点,鱼群密集得简直让人恐惧。同样的场景,疯狂聚集的是鱼儿时你会觉得有趣,疯狂聚集的是孩子时你却会觉得心酸——这些不问意义不计目的不知疲倦一路奔跑的孩子啊,就为了这寥寥的几颗糖果,日复一日地做着同样的动作,得着同样的甜头,他们当下的快乐也许是真实的,可是会否有那么一天,他们忽然觉得这一切都失去了意义? 在追跑的孩子当中,有一个赤裸上身的小男孩特别引人注目。他的肤色比其他所有孩子都要黑些,速度也比其他所有孩子都要快。不一会,他就凭借过人的速度抢到了更多的糖果。热气球一直在飞,越来越多的孩子气喘吁吁放慢了速度,也有新的孩子从另外村庄的其他角落不断加入,只有这个孩子,从一开始就追着我们跑,高速地匀速跑,看到糖果被抛下时突然发力猛然提速,以极高的精准度命中他的“猎物”,宛如一只精力充沛野心勃勃的小豹子。男朋友在一旁感慨说:“他一定是个好的足球运动员苗子。”我点头称是,却不免想:这个本应该坐在课堂里读书的男孩,这个本应该当成重点培养对象训练球技的男孩,这个拥有出众体能速度惊人的男孩,难道他的童年时光,就该在这追逐糖果的奔跑中度过吗? 热气球上的众生相同样值得玩味。我身边的白人女孩,一路匀速抛撒糖果,所以得到的总是跑在队伍最前面的那几个孩子,她说这样是奖励先进最直观的表达;另一位来自中国南方省份的男士,尤其喜欢在三五成群的孩子间丢下数量少于孩子总数的糖果,然后得意地说“多像‘二桃杀三士’的典故,我就是要告诉他们强者才有可能胜出”;我则喜欢看到有新的孩子加入时再抛糖果,目的是努力做到见者有份利益均沾……可是渐渐地,渐渐地,连我自己也困惑起来:到底哪一种方式是正确的?还是哪一种都不正确,热气球上的我们,向田野上的他们投掷糖果的这种行为,完完全全彻彻底底的就是一个错误?一开始,我们以为我们表达的是善意,可当看到他们如同动物园里的动物一样被我们指挥得团团转,为了一颗糖果而追逐抢夺的时候,我们的善意结出的真的是善果吗? 柬埔寨是一个经济相对落后的国度,即使是暹粒这样的旅游城市,当地居民人均收入也只有每月200美元左右。在暹粒大大小小的景区,都能看到正值学龄的儿童用外语乞讨:“给我1美元。”如果被拒绝,他们就退而求其次地说:“给我糖果。”我甚至还遇到过有个小女孩指着我头上的发饰说:“给我这个。”在去柬埔寨之前,我曾查阅过当地的旅行攻略,其中一个专题叫《负责任的旅行》,当中写道:“郊区的孩子家里相对比较穷,如果真想帮助他们,不如带一些衣服和文具,而且最好交给学校和慈善机构,由老师发放到他们手中。

2014/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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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一千零一夜·第105夜《逃离》

我的一千零一夜·第105夜《逃离》

《逃离》 ——郭静娟 食堂门口有一棵树,向着横斜里伸展着几棵粗粗细细、长长短短的树枝,枝上随意点缀着些浓淡不一的绿。每每傍晚时分我从那里走过,看它在夕阳里静静站立,就像站在油画里一般,说不出的朴拙和奇异。天边的云霞有时绚丽有时深沉,仿佛是多变的背景音乐,让它不变的姿态有了韵律,日日为我诠释着风格迥异的美。 有一天,我终于因它而驻足,在暮色里出神。 学生时代的我们,没有丰富的生活,书本就是我们的天,不能沉醉却别无选择,按照程式完成了一次一次幼、小、中学生的角色转换,终于可以逃离书卷校园。“狂喜”远不足以形容心情,虽然有着同吃同住的姐妹,但各奔东西的伤感,怎么也挡不住我们匆匆离去的脚步。踏入绮丽的大千世界,看到生活正热情地招手,逃离的快感如山高如水长。 快乐只是一层薄薄的面纱,没有来得及细细品味就被一阵流浪的风吹远了。 锁碎的日子流水无痕,夹杂着落叶缤纷。遥想生活的时候,它是美的形态,投身其中,才感觉锋芒般锐利。捷克作家米兰昆德拉在他的小说《玩笑》中说:“受到乌托邦声音的诱惑,他们拼命挤进天堂的大门,但当大门在身后砰然关上时,他们发现自己是在地狱里。生活有时就是这样的黑色幽默,让渺小的人们难堪无助。” 只有逃离。逃离成了我们的本能选择,某个地方,某个人,某项工作,某种羁绊,只要感觉不再需要不再快乐,我们就变得脚步匆匆,张望起别处的生活,仿佛那里到处闪耀着快乐、自由、幸福、梦想的诱惑之花。可是当我们怀着某种虚幻的愿望,极力想在生活的秋千上荡到生活的最高处,最终回到的,却还是它原来的位置。 生活在我们逃亡的背影里开怀大笑。我们早已成了生活的一分子,无处可逃。 开始喜欢旅行,希望别处的风景时时宜人,以为陌生和距离会滤去尘沙,呈现哪怕不真实的美丽。在千山万水中惊鸿一瞥,在浮光掠影中雁过无痕,却只是偶尔惊艳,少有惊心动魄,兴味盎然而去,带着些许失落归来,风景地从来热热闹闹,只是没有我们逗留的理由。 心寂寞,世界所以寂寞。花开遍地,有人看到的依旧是满眼寂寥落寞。 想起最心爱的诗歌之一——王维的《竹里馆》:“独坐幽篁里,弹琴复长啸。深林人不知,明月来相照。”羡煞了诗人有那样的勇气,逃出芜杂的尘世,和明月为伴,和清风为友,自由地引吭高歌,仿若遗失独立,静美至极。可在那幅想象的图画里,我常常咀嚼出百般的孤独,在空旷的世外山谷里只身独处,竟让我有些不寒而栗。纵有推窗邀月的情怀,纵有把酒临风的洒脱,能够逃到天涯海角,也逃不脱牢笼藩篱。可以逃离现实的喧嚣,终逃不过那漫无边际的寂寞命运。 生活的网无处不在。看着眼前这棵奇异的树。我明白,无需逃离。被刺痛着,也要承受。琐碎和锐利只是生活的假象。犹如玫瑰的刺,扎手之后是芬芳的娇艳。 与其逃离,不如归来。 逃离是一种懦弱,沉醉却是我们最好的归宿。就像这棵树,独自站立,也可演绎风情万种。醉了路人。生活不在别处,他躲藏在我们的心里,微笑着等待我们转过身来。

2014/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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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一千零一夜·第104夜《这一个心跳的日子终于来临》

我的一千零一夜·第104夜《这一个心跳的日子终于来临》

《这一个心跳的日子终于来临》 ——何其芳 这一个心跳的日子终于来临。 你夜的叹息似的渐近的足音 我听得清不是林叶和夜风的私语, 麋鹿驰过苔径的细碎的蹄声。 告诉我,用你银铃的歌声告诉我 你是不是预言中的年轻的神? 你一定来自温郁的南方, 告诉我那儿的月色,那儿的日光, 告诉我春风是怎样吹开百花, 燕子是怎样痴恋着绿杨。 我将合眼睡在你如梦的歌声里, 那温馨我似乎记得,又似乎遗忘。 请停下来,停下你长途的奔波, 进来,这儿有虎皮的褥你坐, 让我烧起每一个秋天拾来的落叶, 听我低低唱起我自己的歌。 那歌声将火光一样沉郁又高扬, 火光将落叶的一生诉说。 不要前行,前面是无边的森林, 古老的树现着野兽身上的斑文, 半生半死的藤蟒蛇样交缠着, 密叶里漏不下一颗星。 你将怯怯地不敢放下第二步, 当你听见了第一步空寥的回声。 一定要走吗,等我和你同行, 我的足知道每条平安的路径, 我可以不停地唱着忘倦的歌, 再给你,再给你手的温存。 当夜的浓黑遮断了我们, 你可以转眼地望着我的眼睛。 我激动的歌声你竟不听, 你的足竟不为我的颤抖暂停, 像静穆的微风飘过这黄昏里, 消失了,消失了你骄傲之足音…… 呵,你终于如预言所说的无语而来 无语而去了吗,年轻的神? (原题:《预言》) 一个英俊的少年,每天都到一个湖边欣赏自己的美貌。他对自己的容颜如此痴迷,以致于某一天掉迸湖中溺水而身亡。在他落水的地方长出了一株花,人们把它称为水仙花。 水仙少年死后,山林女神们来到了湖边,发现它由一个淡水湖变成了一个含有咸味泪水的水坛。 "你为什么哭呢?"山林女神们问道。 "我为水仙少年而哭。"湖回答说。 "啊,我们对你为水仙少年而哭并不感到惊讶,"山林女神们说道,"说到底,尽管我们所有女神总在森林里跟在他的后面奔跑,但惟有你有机会能从近处观看他的美貌。" "水仙少年长得美吗?"湖问道。 "有谁能比你更清楚这一点呢?"山林女神们惊讶地回答道,"他每天都趴在你的边沿欣赏自己的美貌。" 湖静默了片刻,最终说道: "我是为水仙少年而哭,但我从未注意到他长得很美。 我为水仙少年而哭,因为每次他趴在我的边沿时,我都能从他的眼睛深处看到映出来的我自己的美丽。"

2014/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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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一千零一夜·第103夜《人会活下去》

我的一千零一夜·第103夜《人会活下去》

《人会活下去》桑德堡 人会活下去, 一面学,一面错,人会活下去, 他们受了骗,给出卖了不算,又给出卖, 回到丰富的大地里重新生起根来, 人就是有这种卷土重来的本事, 你就是笑也笑不掉他们这种能耐。 一头巨象正在惊天动地的戏剧中休息。 人看上去老是疲倦,不够睡,象个谜, 是很多单位组成的一大堆,都在说: 我赚钱过日子, 我赚得刚可以过活, 却占尽我的时间。 要使我有更多的时间, 我可以替自己多做些事, 或者替别人多做些事, 我可以读书写字, 可以谈谈天, 找出事情的道理来, 这需要时间。 但愿我有时间。 人有悲和喜的两面: 英雄和流氓,精灵和猩猩,扭 着血盆似的大口在埋怨:"他们 收买了我,又出卖了我……这是把戏…… 总有一天我会逃走……" 只要能大踏步, 踏过生存需要的边缘, 跨过糊口的冷酷界限, 人就会获得, 埋藏得同骨头一样深的仪式, 比骨头更轻的光明, 把事情想一想的空闲, 跳舞,唱歌,传奇, 或做梦的时光, 只要能这样大踏步跨过去。 一方面是五官所给予的限制, 一方面是对无限的不停的追求, 人遵从工作和肚子的絮絮的吩咐, 可是如果有机会,同时还会渴求着 那些五官的牢狱之外的光明, 那些比饥饿和死亡更永久的纪念物。 这种渴求才是真正的生活, 虽然荒淫无耻之徒已把它破坏和玷污。 可是这种对光明和纪念物的 渴求才是真正的生活。 人知道海水的盐 和风的力量 正在向地球四角冲击。 人把地球当做 休息的坟墓和希望的摇篮。 还有谁替人类说话? 他们跟星座和宇宙法律 音节和步伐完全合拍。 人是多姿多彩的, 就像放在活动的草色衬景上的, 一面分光镜在不停的分析光, 一架风琴在奏着不同的曲调, 一些幻光灯照耀下的彩色诗篇 在里面大海吐出雾来, 而雾又从雨中消散。 拉布多的黄昏落日缩短, 成为亮星的夜景。 在北极光所喷出的光明中, 沉默不做一声。 钢铁厂的天空熊熊一片, 衬托在暗灰色的朦胧中, 火花迸裂出白色的闪电, 人还要等很久,很久。 人终于会得到胜利。 兄和弟终于会站在一起: 这古老的铁砧嘲笑那些敲断了的铁锤。 有些人是收买不了的。 出生在火里的安于火。 星座们一点也不闹。 你不能叫风不吹。 时间是伟大的导师。 谁能活着没有个希望? 在黑暗中,背着一大堆悲伤 人大踏步向前进。 在夜里,一抬头就是满天星, 永远的;人大踏步向前进: 上哪去?底下是什么? 邢光祖 译

2014/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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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一千零一夜·第102夜《前男友教给我的二十一件事》

我的一千零一夜·第102夜《前男友教给我的二十一件事》

《前男友教给我的二十一件事》 作者/张晓晗 0 他说我写过那么多人的故事,却从来没写过他。我说我从来不写发生着的事,等到咱们什么时候翻篇儿了,我就写你。他说那还是不要把我写在故事里了吧,我更愿意把我们的名字写在一起。我问他写在哪里呢,他说,很多地方吧,比如说去朋友的婚礼签到,我们家的户口本,买房子的合同,小孩的家长签名。 说这些的时候,是在朋友的生日聚会上喝多了,两个人都醉醺醺的,吐过几次,接吻都显得恶心,互相勾着对方走在大街上,路灯一盏盏从我们头顶掠过,没觉得有多爱,就是出现了那么一刻幻觉,觉得对方邋遢肮脏很不完美,却可以这样勾肩搭背,一直走下去。 1 不想细数他是我第几个男朋友,只记得遇到他的时候我正好是分手低潮期,工作也不顺心,新来的主管把大家都搞得焦头烂额,吵了两句直接辞职了。No money no honey,对于都市人来说,正常不过。也不知道有几个姑娘会懦弱得和我一样,坐在咖啡厅的沙发上大哭。那段时间他的境遇也不好,去哪都叼着一根烟,说话含糊不清。他和朋友走进来,看我咬着吸管哭得直抽抽,很自然地把吸管从我嘴里扯出来,说出了跟我讲的第一个道理:哭的时候就别喝东西了,容易呛死。我觉得他挺无聊的,没想过会爱他一阵子。 我哭着回击他:说话的时候就别叼着烟了,你说什么别人听不清。之后又把吸管塞进嘴里。 2 以前没交过穷酸成这样的男朋友,也没潦倒成这样过。我们两个拿着三张卡,把里面的零头刷光,买了两瓶啤酒、几根碎碎冰,跟喝白酒似的,小口嘬着喝,耗一晚上,坐在露台上抬头看星星,被蚊子咬了一身包,还觉得挺高中生挺浪漫的。他向着天上胡乱一指,说那是北斗七星。我很震惊,不知道上海原来还能看到北斗七星。 我问勺子把指着的真是北边吗,他煞有介事地上北下南左西右东一番,说是。后来我下楼看路牌,发现那根本不是北边,再质问他,他傻笑着挠着头,说那就是勺子口指着的方向是北边。 到现在我也没弄明白北斗七星的原理,只是明白了他是一个路痴。他的路痴症状已经发展到令人发指的地步。一次我们过个好长的马路,有两个红绿灯那种,我们过了一个红绿灯,在安全岛等第二个红灯,聊了两句天,转了个身,他一抬头,义无反顾地朝着来时的路走回去了。本来我也是一个路痴,认识了他之后,激发出了无限潜能,现在变成一个人肉GPS,指导朋友认路都能明确到“路口向左走第五棵大树向右转就能找到那个大肠面的店了”这种程度。 3 后来发现他不仅仅是路痴,而且居然比我更找不到东西。以前我一天的 主要内容就是找东西,和他一起生活,多了一项内容,帮他找东西。我多希望他每只左脚的袜子配一部手机,右脚的配一部呼机。 我常常为此苦恼,觉得自己跟了一个傻×。不过他也会记得一些事情,比如记得给阳台上的小植物浇水,每次自己吃到什么好吃的会记得买一份带回来给我,记得在我哭的时候,千万别说什么励志的话,只要不分原则不分立场地骂我正在骂的东西。 有一次,他站在桌边,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地和碰我的桌角交涉了半个小时。我蹲在地上揉着乌青想,这样也挺好的。我的男朋友是个大笨蛋,除了爱我,什么都不会。 4 和他在一起,我才知道没钱应该怎么泡妞。他带我去公园划船,在水果摊买一个柚子,让老板切好,带到船上,把船划到湖中央,一边吃着柚子,一边看岸上的人,猜测他们的故事。 他很能讲故事的,一讲讲上一天,总能让一张船票发挥最大的价值。坐到夕阳西下,看到有老爷爷老奶奶从岸边走过,根本没像故事里那样,手牵手爱得感人肺腑,反而是吵吵闹闹的,用上海话埋怨对方只顾着看股票,没有早一点动身去超市抢到廉价的鸡蛋,之后他们发现我们在看着,突然有些不好意思,压低了声音。 他跟我说,别看了,人家很尴尬的。我回头看他,他说我们做一点更尴尬的事,然后他吻了我。第一次接吻,是柚子味的,导致了这段恋爱平淡清新,像是夏天的某种水果,但摆在那里,也注定过期 5 我们也经常吵架,都是一些鸡毛蒜皮的事,几乎都是他装小狗来求饶,有时候也要嘴上占占便宜。有一次我们吵得不可开交,直到王菲和李亚鹏离婚的消息爆出,我们俩震惊地看着娱乐新闻,瞬间豁然开朗了。我拍拍他的肩膀说,嗯,你比亚鹏强。他客套地回答,你不比王菲差。我说,这怎么能比,人家是天后。他冷笑一声说,你是《后天》。 6 我们最大的共同语言是电影。我从九岁起就梦想拍电影,而他呢,是个郁郁不得志的小导演,拍了一堆不入流的广告和MV,还要小心翼翼隐藏着自己色盲的事实。他拍的某条广告被安排在电影开始前播,我们也煞有介事地买票去欣赏他那条一闪而过的广告,激动得好像自己的作品上了院线一样。很可惜,他的广告被分配的那部电影是《巴拉拉小魔仙》,身后坐了一大群挥舞着仙女棒的小女孩,电影中间笑声和哭声夹杂在一起。 电影好像上映了没几天就下档了,不过我还是很开心,和一群穿公主裙的小女孩分享了这个秘密。 。。。 。。。

2014/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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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一千零一夜·第101夜《我这么喜欢你》

我的一千零一夜·第101夜《我这么喜欢你》

《我这么喜欢你》 ◯ 史铁生 他们一直在街上走着,谁也不说话。汽车的噪音很大。 到了吃午饭的时候。 “我不想吃,我不饿。”姑娘说。 他们走进一家饭馆,坐在一个角落里,看得见街上白花花的太阳和一些红得刺眼的遮阳伞。 姑娘把桌上的一摊水画成很古怪的形状。她不断地长出气。 小伙子看着杯子里啤酒的气泡。 “不管我怎么跟他们说,他们还是那么说。”姑娘很快地看了小伙子一眼,又垂下头。 小伙子不停地喝着啤酒,又去买了两个菜。 “我一点儿都不饿。”姑娘说。 “他们怎么说?” “还是那么说……还是说……” 玻璃上有一只小虫“嗡嗡”地叫着,街上到处是卖雪糕和卖茶水的疲倦的吆喝声。 “你呢?你自己呢?”小伙子问。 “我也不知道,也许我不应该总耽误着你。” “也许他们应该总耽误着我们吧?” “可是我爸爸血压高,妈妈又有心脏病。” 小伙子又去买汽水,他们今天已经喝了好几瓶了。桌上的菜谁也没动。 “好吧,我等。”小伙子把一瓶汽水“嗵”地放在姑娘面前,“等你有了高血压,我也有了心脏病。” 她笑不出来,要是往常她又笑个不停了。 “你应该跟那个人好,其实……” “你说了一百回了!” “其实她比我好,真的比我好。” “我只说一百零一回:比你好的人多了,可爱不爱是另一回事!” 他们又默默地坐着,不再说话,谁也不看谁。蜻蜓飞得低了,远处有一片发亮的云彩。 “会下雨吗?”姑娘先说。 “带着伞呢。”小伙子回答,他正看着汽水瓶上的北冰洋。也许那儿不错,有一间房子的话。 “你少喝点儿吧。” “没关系,啤酒,加了汽水的。” 姑娘想,等将来自己当了母亲的时候,成了老太太,一定要理解自己的女儿,或者儿子。 “假如是你自己不愿意,那……那就算了。”小伙子说,晃晃手里的杯子,“咕咚咚”喝光。 发黑的云彩上来了,应该下一点雨了。 “否则,我跟你说了,法律是保护我们的。” “没用,他们才不管那一套。” “问题是你不敢。” “可爸爸血压高,妈妈又有心脏病。” 他们又沉默着坐了很久,然后离开了那儿。 灰黑的云层下面飞着一群鸽子。鸽子显得格外洁白,像一群闪电,像一群精灵。 “你真的能等吗?”姑娘眼里有泪光。 “当然,我们的日子比他们长。”小伙子撑开了雨伞。下雨了。

2014/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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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一千零一夜·第100夜《故乡的榕树》

我的一千零一夜·第100夜《故乡的榕树》

《故乡的榕树》 黄河浪 住所左近的土坡上,有两棵苍老蓊郁的榕树,以广阔的绿荫遮蔽着地面。在铅灰色的水泥楼房之间,摇曳赏心悦目的清翠;在赤日炎炎的夏天,注一潭诱人的清凉。不知什么时侯,榕树底下辟出一块小平地,建了儿童玩的滑梯和亭子,周围又种了蒲葵和许多花朵,居然成了一个小小的儿童世界。也许是对榕树有一份亲切的感情罢,我常在清晨或黄昏带小儿子到这里散步,或是坐在绿色的长椅上看孩子们嬉戏,自有一种悠然自得的味道。 那天特别高兴,动了未泯的童心,我从榕树枝上摘下一片绿叶,卷制成一支小小的哨笛,放在嘴边,吹出单调而淳朴的哨音。小儿子欢跳着抢过去,使劲吹着,引得谁家的一只小黑狗循声跑来,摇动毛茸茸的尾巴,抬起乌溜溜的眼睛望他。他把哨音停下,小狗失望地跑开去;他再吹响,小狗又跑拢来……逗得小儿子嘻嘻笑,粉白的脸颊上泛起淡淡的红晕。 而我的心却象一只小鸟,从哨音里展翅飞出去,飞过迷朦的烟水,苍茫的群山,停落在故乡熟悉的大榕树上。我仿佛又看到那高大魁梧的躯干,鬈曲飘拂的长须和浓得化不开的团团绿云;看到春天新长的嫩叶,迎着金黄的阳光,透明如片片碧玉,在袅袅的风中晃动如耳坠,摇落一串串晶莹的露珠。 我怀念从故乡的后山流下来、流过榕树旁的清澈的小溪,溪水中彩色的鹅卵石,到溪畔洗衣和汲水的少女,在水面嘎嘎嘎地追逐欢笑的鸭子;我怀念榕树下洁白的石桥,桥头兀立的刻字的石碑,桥栏杆上被人抚摸光滑了的小石狮子。那汩汩的溪水流走了我童年的岁月,那古老的石桥镌刻着我深深地记忆,记忆里的故事有榕树的叶子一样多…… 站在桥头的两棵老榕树,一棵直立,枝叶茂盛;另一棵却长成奇异的S形,苍虬多筋的树干斜伸向溪中,我们都称它为“驼背”。更特别的是它弯曲的这一段树心被烧空了,形成丈多长平放的凹槽,而它仍然顽强地活着,横过溪面,昂起头来,把浓密的枝叶伸向蓝天。小时候我们对这棵驼背分外有感情,把它中空的那段凹槽当作一条“船”。几个伙伴爬上去,敲起小锣鼓,以竹竿当桨七上八落地划起来,明知这条“船”不会前进一步,还是认真地、起劲地划着。在儿时的梦里,它会顺着溪流把我们带到秋苗青青的田野上,绕过燃烧着火红杜鹃的山坡,穿过飘着芬芳的小白花的橘树林,到大江大海去,到很远很美丽的地方去… 有时我们会问:这棵驼背的老榕树为什么会被烧成这样呢?听老人说,很久很久以前,有一条大蛇藏在这树洞中,日久成精,想要升天;却因伤害人畜,犯了天条,触怒了玉皇大帝。于是有天夜里,乌云紧压着树梢,狂风摇撼着树枝,一个强烈的闪电象利剑般劈开树干,头上响起惊天动地的炸雷!榕树着火烧起来了,烧空了一段树干,烧死了那头蛇精,接着,一阵飘泼大雨把火浇熄了……这故事是村里最老的老人说的,他象榕树一样垂着长长的胡子。我们相信他的年纪和榕树一样苍老,所以我们也相信他说的话。 不知在什么日子,我们还看到一些女人到这榕树头虔诚地烧一叠纸钱,点几柱香,她们怀着怎样的心愿来祈求这榕树之神呢?我只记得有的小孩面上长了皮癣,母亲就会把他带到这里,在榕树干上砍几刀,用渗流出来的液汁涂在患处,过些日子,那癣似乎也就慢慢地好了。而我最难忘的是,每当过年的时侯,老祖母都会叫我顺着那“驼背”爬到树上,折几枝四季长青的榕树枝,用来插在饭甑炊熟的米饭四周,祭祀祖先的神灵。那时侯,慈爱的老祖母往往会蹑着缠得很小的“三寸金莲”,笃笃笃地走到石桥上,一边看着我爬树,一边唠唠叨叨地嘱咐我小心。而我虽然心里有点战战兢兢的,却总是装出毫不在乎的样子,把折到的树枝得意地朝她挥舞。 使人留恋的还有铺在榕树头四周的长长的石板条,夏日里,那是农人们的“宝座”和“凉床”。每当中午,亚热带强烈的阳光令屋内如焚、土地冒烟,惟有这两棵高大的榕树撑开遮天巨伞,抗拒迫人的酷热,洒落一地的荫凉,让晒得黝黑的农人们踏着发烫的石板路到这里透一口气。傍晚,人们在一天辛劳后,躺在用溪水冲洗过的石板上,享受习习的晚风,漫无边际地讲“三国”、说“水浒”,从远近奇闻谈到农作物的长势和收成……高兴时,还有人拉起胡琴,用粗犷的喉咙唱几段充满原野风味的小曲,在苦涩的日子里寻一点短暂的安慰和满足。 苍苍的榕树啊,用怎样的魔力把全村的人召集到膝下?不是动听的言语,也不是诱惑的微笑,只是默默地张开温柔的翅膀,在风雨中为他们遮挡,在炎热中给他们荫凉,以无限的爱心庇护着劳苦而纯朴的人们。 我深深怀念在榕树下度过的愉快的夏夜。有人卷一条被单,睡在光滑的石板上;有人搬几块床板,一头搁着长凳,一头就搁在桥栏杆上,铺一张草席躺下。我喜欢跟大人们一起挤在那里睡,仰望头上黑黝黝的榕树的影子,在神秘而恬静的气氛中,用心灵与天上微笑的星星交流。要是有月亮的夜晚,如水的月华给山野披上一层透明的轻纱,将一切都变得不很真实,似梦境,似仙境。在睡意朦胧中,有嫦娥驾一片白云悄悄飞过,有桂花的清香自榕树枝头轻轻洒下来。。。 。。

2014/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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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一千零一夜·第99夜《狐狸的面包》

我的一千零一夜·第99夜《狐狸的面包》

《狐狸的面包 》 ——米哈伊尔.普里什文 有一次,我在林子里整整转悠了一天,傍晚回来时,带回好多好多的猎物。我把沉甸甸的猎物袋放在地板上,把猎物一只一只掏出来,放在桌子上。 “这是什么鸟儿呢?”济诺奇卡问。 “这是黑琴鸡,”我说。 于是,我给济诺奇卡讲了黑琴鸡的习性。它生活在森林里,春天鸣叫,啄食白桦树的幼芽,秋天在沼泽地里采集小浆果,冬天钻在雪下取暖避风。我还指给她看了头顶有羽冠的花尾榛鸡。我用木笛模仿花尾榛鸡的叫声,然后,把木笛交给她,让她也吹一吹。我把好多好多白的、红的和黑的蘑菇倒在桌子上。我口袋里还有血红血红的悬勾子果,蓝的和红的越桔。我还带回一块清香的松脂。我让济诺奇卡闻了闻松脂,告诉她,树木就是用树脂来治自己的伤病的。 “是谁用树脂给它们治病呢?”济诺奇卡问。 “它们自己给自己治呗,”我回答。“有时人来到林子里,他想歇歇脚,就把斧子插在一棵树上,把猎物袋儿挂在斧子上,自己躺在树底下。他睡了一会儿,歇够了,就把斧子从树上拔出来,背上猎物袋儿走了。从树上被斧子砍伤的刀口中,就流出清香的树脂,把伤口封上。” 我还特意给济诺奇卡带回许多各种奇妙的草叶、草根和花,有杜鹃泪、缬草酊、齿鳞草和紫花景天。说来也巧,在这枝紫花景天的下面,刚好有一块黑面包:我经常有这样的事,没带面包进林子吧,会感到饿;带了吧,又忘了吃,原封不动又带回来。济诺奇卡看见了紫花景天下面的黑面包,就惊奇地问: “林子里怎么会有面包呢?” “这有什么大惊小怪的?林子里不是还有白菜嘛……” “是兔子的白菜吗?……” “所以,也就会有狐狸的面包啦!尝尝吧。” 济诺奇卡小心地尝了尝,吃了起来。 “狐狸的面包还挺香。” 我的黑面包就这样被她吃了个精光。从那以后,我家的事就成了这样:调皮任性、常常是连白面包都不去碰的济诺奇卡,只要我从林子里带回狐狸的面包,她总是把它吃得一干二净。吃完后,还忘不了夸奖一句: “狐狸的面包就是比咱家的好吃!” (1939) 张冰 史忠立 译

2014/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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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一千零一夜·第98夜《你黑色的眼睛是一小片夜晚·一诺千金》

我的一千零一夜·第98夜《你黑色的眼睛是一小片夜晚·一诺千金》

《你黑色的眼睛是一小片夜晚》 ——芒克 你黑色的眼睛是一小塊空地 這空地靜悄悄 真是荒涼 一陣秋雨過後 到處都留下平靜的水窪 一隻手往水窪裡 又投去一塊小石頭 你黑色的眼睛是一小片夜晚 這夜晚很黑 也很漫長 兩個身影 停留在一面牆上 兩隻手在同一地方 畫著各自的太陽 作者:芒克,原名姜世偉,1950年生於瀋陽,詩人。1978年與北島共同創辦文學刊物《今天》,並出版處女詩集《心事》。1988年與楊煉、唐曉渡創辦“倖存者詩歌俱樂部”和民間詩刊《倖存者》。著有詩集《陽光中的向日葵》《芒克詩選》《今天是哪一天》;長篇小說《野事》;隨筆集《瞧,這些人》等。作品被譯成多國文字,先後應邀赴美、法、意、德、日、荷蘭等國交流訪問。現居北京。 一诺千金 奏文君 我做女孩时曾遇上一个男生开口向我借钱,而且张口就是借两元钱。在当时,这相当于我两个月的零花钱。我有些犹豫,因为人人都知道那男生家里很穷。他母亲几乎每年都给他生一个弟弟或妹妹。她留给大家的印象不外乎两种:一种是腹部隆起行走蹒跚;另一种是刚生产完毕,额上扎着布条抱着新生婴儿坐在家门晒太阳。 我的为难令男生难堪,他低下头,说借钱有急用,又说保证五天内归还。我不知道怎么拒绝他,只得把钱借给了他。 时间一天天过去,到了第五天,男生竞没有来上学。整个白天,我都在心里责怪他。骂他不守信用,惶惶忽忽地总想哭上一通。 夜里快要睡觉时我忽然听到窗外有人叫我,打开窗,只见窗外站着那个男生。他的脸上淌着汗,紧紧攥着拳头,哑着喉咙说:“看我变戏法!”他把拳头搁在窗台上,然后松开,手心里开了花似的展开了两元钱纸币。 我惊喜地叫起来,他也快活地笑了,仿佛我们共同完成了一件大事,让一块悬着的石头落了地。他反复说:“我是从旱桥奔过来的。” 后来我才知道,他当时借钱是给患低血糖的母亲买葡萄糖。为了如期归还借款,他天天到北站下的昌桥帮菜家推车。到了第五天的拂晓,他终于攒足了两元钱,乏极了,就倒在桥洞中,本想略睡一会儿,没想到竞酣睡了一个白天和黄昏。醒来后他就开始狂奔,所有的路人都猜不透这个少年为何十万火急地穿行在夜色中。 这是我和那个男生惟一的一次交往,但是它给我留下的震撼却是绵长深切的。以后再看到“优秀”、“守信用”之类的字眼,总会联想到他,因为他身上奔腾着一种感人的一诺千金的严谨。 据说那个男生后来果然成就了一番事业,也许他早已忘记了我们相处的那一段,可我总觉得那是他走向成功的源头。 去年秋天的一个傍晚,天降大雨,那是场罕见的倾盆大雨。我打着伞去车站接一个朋友,我们曾约定,风雨无阻。我在车站久等也没见朋友露面,倒是看见一个少年,没带伞,抱着肩瑟瑟地站在车牌边,我把伞伸过去,他感激地说谢谢,告诉我说,他在这儿等一个朋友,车一辆一辆开过,雨在伞边形成一道道雨帘,天地间茫茫一片,怎么也不见我们所盼望的人。我对少年说他们也许不会来了,可少年固执地摇摇头。又来了一辆车,从车上跳下一个少年,无比欢欣地叫了一声。伞下的少年一下子蹿了出去,两个人热烈地击掌问候,那份快乐是如此坦荡无愧,相互的欣赏流淌在那一击中,让目睹那画面的我感到一种灵魂的升华。 我终于未能等到我的那份欣喜。我失望而归,却在家接到朋友的电话。她说雨实在太大,所以……我想说:约定时为何要说风雨无阻,完全可以说大雨取消;既然已说了风雨无阻,区区风雨又何足畏惧!不过,我什么也没说,只是轻轻地挂断了电话。因为一个并不怎么重诺言的人,她会找出一千条为自己开脱的理由;而我,更爱腾出时间想想那两个相会在暴雨中的少年。

2014/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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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一千零一夜·第97夜《人是一棵会思想的芦苇》

我的一千零一夜·第97夜《人是一棵会思想的芦苇》

《人是一棵会思想的芦苇》 ——帕斯卡尔 思想形成人的伟大。 人只不过是一根苇草,是自然界最脆弱的东西;但他是一根能思想的苇草。用不着整个宇宙都拿起武器来才能毁灭;一口气、一滴水就足以致他死命了。然而,纵使宇宙毁灭了他,人却仍然要比致他于死命的东西更高贵得多;因为他知道自己要死亡,以及宇宙对他所具有的优势,而宇宙对此却是一无所知。 因而,我们全部的尊严就在于思想。正是由于它而不是由于我们所无法填充的空间和时间我们才必须提高自己。因此,我们要努力好好地思想;这就是道德的原则。 能思想的苇草——我应该追求自己的尊严,绝不是求之于空间,而是求之于自己的思想的规定。我占有多少土地都不会有用;由于空间,宇宙便囊括了我并吞没了我,有如一个质点;由于思想,我却囊括了宇宙。人既不是天使,又不是禽兽;但不幸就在于想表现为天使的人却表现为禽兽。 思想——人的全部的尊严就在于思想。 因此,思想由于它的本性,就是一种可惊叹的、无与伦比的东西。它一定得具有出奇的缺点才能为人所蔑视;然而它又确实具有,所以再没有比这更加荒唐可笑的事了。思想由于它的本性是何等地伟大啊!思想又由于它的缺点是何等地卑贱啊! 然而,这种思想又是什么呢?它是何等地愚蠢啊!人的伟大之所以为伟大,就在于他认识自己可悲。一棵树并不认识自己可悲。因此,认识(自己)可悲乃是可悲的;然而认识我们之所以为可悲,却是伟大的。 这一切的可悲其本身就证明了人的伟大。它是一位伟大君主的可悲是一个失了位的国王的可悲。我们没有感觉就不会可悲;一栋破房子就不会可悲。只有人才会可悲。 人的伟大——我们对于人的灵魂具有一种如此伟大的观念,以致我们不能忍受它受人蔑视,或不受别的灵魂尊敬;而人的全部的幸福就在于这种尊敬。 人的伟大——人的伟大是那样地显而易见,甚至于从他的可悲里也可以得出这一点来。因为在动物是天性的东西,我们于人则称之为可悲;由此我们便可以认识到,人的天性现在既然有似于动物的天性,那末他就是从一种为他自己一度所固有的更美好的天性里面堕落下来的。 因为,若不是一个被废黜的国王,有谁会由于自己不是国王就觉得自己不幸呢?人们会觉得保罗·哀米利乌斯不再任执政官就不幸了吗?正相反,所有的人都觉得他已经担任过了执政官乃是幸福的,因为他的情况就是不得永远担任执政官。然而人们觉得柏修斯不再作国王却是如此之不幸,——因为他的情况就是永远要作国王,——以致人们对于他居然能活下去感到惊异。谁会由于自己只有一张嘴而觉得自己不幸呢?谁又会由于自己只有一只眼睛而不觉得自己不幸呢?我们也许从不曾听说过由于没有三只眼睛便感到难过的,可是若连一只眼睛都没有,那就怎么也无法慰藉了。 对立性。在已经证明了人的卑贱和伟大之后——现在就让人尊重自己的价值吧。让他热爱自己吧,因为在他身上有一种足以美好的天性;可是让他不要因此也爱自己身上的卑贱吧。让他鄙视自己吧,因为这种能力是空虚的;可是让他不要因此也鄙视这种天赋的能力。让他恨自己吧,让他爱自己吧:他的身上有着认识真理和可以幸福的能力;然而他却根本没有获得真理,无论是永恒的真理,还是满意的真理。 因此,我要引人竭力寻找真理并准备摆脱感情而追随真理(只要他能发现真理),既然他知道自己的知识是彻底地为感情所蒙蔽;我要让他恨自身中的欲念,——欲念本身就限定了他,——以便欲念不至于使他盲目做出自己的选择,并且在他做出选择之后不至于妨碍他。 作者简介: 帕斯卡尔(1623—1662),法国17世纪最具天才的数学家、物理学家和哲学家。他在理论科学和实验科学两方面都做出巨大贡献。几何学上的帕斯卡尔六边形定理、帕斯卡尔三角形,物理学上的帕斯卡尔定理等均是他的贡献。他还制作了水银气压计,压强的单位帕斯卡就是以他的名字命名的。 1670年《帕斯卡尔思想录赏析》一书在法国首版。该书以其论战的锋芒、思想的深邃以及文笔的流畅而作为世界思想文化史上的经典著作,对后世产生了深远影响,被认为是法国古典散文的奠基之作。帕斯卡尔是一个宗教色彩十分浓厚的思想家。他认为人是完全地处于罪孽之中,要靠上帝的恩赐才能得到拯救,然而,他也继承了理性主义的传统,对人性、人生、社会、哲学和宗教等问题进行了理性的探讨。

201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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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一千零一夜·第96夜《告别信》

我的一千零一夜·第96夜《告别信》

《告别信 》 ——加西亚·马尔克斯 如果有一刹那,上帝忘记我是一只布偶并赋予我片刻生命,我可能不会说出我心中的一切所想,但我必定会思考我所说的一切。 我会评价事物,按其意义大小而非价值多少。 我会少睡觉,多思考。因为我知道,每当我们闭上一分钟眼睛,我们也就同时失去了60秒。当他人停滞时我会前行,当他人入梦时我会清醒,当他人讲话时我会倾听,就像享受一支美味的巧克力冰激凌! 如果上帝赏我一段生命,我会简单装束,伏在阳光下,袒露的不仅是身体,还有我的魂灵。上帝呀,如果我有一颗心,我会将仇恨写在冰上,然后期待太阳的升起;我会用凡高的梦在星星上画一首贝内德第的诗,而塞莱特的歌会是将是我献给月亮的小夜曲。我会用泪水浇灌玫瑰,以此体味花刺的痛苦和花瓣的亲吻…… 上帝呀,如果我有一段生命……我不会放过哪怕是一天,而不对我所爱的人说我爱他们。我会使每个男人和女人都了解他们皆我所爱,我要怀着爱而生活。 对于大人,我会向他们证明,那种认为因衰老而失去爱的想法是多么错误,我们是因为失去爱而衰老而不是与之相反。对于孩子,我会给他们插上翅膀而让他们自己学会飞翔;对于老人,我会教给他们死亡的来临不是因为衰老而是因为遗忘。 人呀,我从你们身上学会了太多的东西... ...我知道,人们都想伫立在颠峰上,殊不知,真正的幸福恰恰就在于攀登险阻的过程。我懂得,当婴儿用小拳头第一次抓住爸爸的手指时,他也就永远地抓住了它。 我明白,一个人只有在帮助他人站起时才有权利俯视他。我能够从你们身上学到的东西是如此之多,可事实上已经意义寥寥,因为当人们将我敛入棺木时,我正在死去。 永远说你感到的,做你想到的吧!如果我知道今天是我最后一次看你入睡,我会热烈地拥抱你,祈求上帝守护你的灵魂。如果我知道这是最后一次看你离开家门,我会给你一个拥抱一个吻,然后重新叫住你,再度拥抱亲吻。如果我知道这是最后一次听到你的声音,我会录下你的每个字句,以便可以一遍又一遍永无穷尽地倾听。如果我知道这是看到你的最后几分钟,我会说“我爱你”,而不是傻傻地以为你早已知道。 永远有一个明天,生活给我们另一个机会将事情做好,可是如果我搞错了,今天就是我们所剩的全部,我会对你说我多么爱你,我永远不会忘记你。 明天从不向任何人作保证,无论青年或老人,今天可能就是你最后一次看到你所爱的人。因此,别再等待了,今天就开始!因为如果明天永远不来,你也许会遗憾今天没来得及微笑,拥抱,亲吻,会遗憾自己忙碌得只能把它们归为一个最后的愿望。保护周围你爱的人吧,告诉他们你多么需要他们。爱他们,善待他们,用些时间对他们说:“对不起”,“原谅我”,“劳驾”,“谢谢”,以及你知道的所有爱的话语。 没有人会因为你秘而不宣的思想而记住你。向上帝祈求力量和智慧来表达它们吧,向你的朋友证明,他们对你来说是多么的重要。 (背景:加西亚·马尔克斯是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文学的开山鼻祖,诺贝尔文学奖得主。这是1999年,72岁的马尔克斯患上淋巴癌后写的一封与读者告别的信。)

2014/8/6
860
我的一千零一夜·第95夜《几个人,一座城 》

我的一千零一夜·第95夜《几个人,一座城 》

《几个人,一座城 》 作者/刘同 “因为一座城而爱上一个人不是没有可能,你之所以会爱上这座城,也许是因为你曾爱上过这里的一个人。” 满眼一样的木制招牌,一样的书写方式,一样的小情小调,一样的姑娘穿着一样的民族服装,打着一样的伞,端着一样的碟子,里面放着切成大小一样的鲜花饼,饼上都插着一根一样的牙签。她们用一样的普通话说着:丽江鲜花饼,请你尝一尝。 穿戴一身配饰的老人等着你相机的焦距,聚焦之后,你便能看到他用你听不懂却明白的方式告诉你:请交钱。 有些小店门口有很大的宠物狗,你蹲下来拍照,便能清楚地看到旁边的纸箱子上面写:爸爸养我很辛苦,能不能给我们一些生活费。 大同小异,意兴阑珊,街边的小吃并不丰盛,土豆饼与玉米的排列组合也不算新鲜。你举起相机,只想给丽江之行留下一些自然色彩的掠过,大婶仰起头对你说:要给钱哦。 好友忿忿然将微信群的名字改为“不懂丽江”。他已成长了很多,如果换在几年之前,群的名字起码也是“丽江去死”“讨厌丽江”“丽他妹的江”“丽江告别团”之类的丧气名字。以前不喜欢一个东西,多半觉得是对方出了问题。现在不喜欢一个东西,起码开始怀疑起自己的审美观。 有朋友听说我要来丽江,给了一个评价:丽江就是一群外地人在外地开店挣外地人钱的地方。 到了之后,我想说:其实,我也不懂丽江。 东西不便宜,满眼都是全国各地的特产,大众点评网排名第一位的餐厅不过是好吃的外地口味。我们面面相觑,脸上传递的讯息再明显不过了——再也不想踏入此地。 丽江美吗?自然是美的。但涌入了太多的人工雕琢。 丽江舒服吗?自然也是舒服的。但没有足够的钱,去哪都是废的。 最后一晚,不想再去名为“小巴黎”“一米阳光”的情调酒吧,沿着江边散步权当最后的告别。 就像每段恋情即将结束,心里总有要走一段有仪式感的回忆路程。心里的每个角落,记忆中的每个细枝末节的片段,拾起来看了又看,害怕错过任何,于是错过一世。 对于丽江的情感大致如此。夜晚的月亮格外清朗,无需路灯的江边小道,青石板铺成的路反射出蒙蒙银灰色。大多数店铺已打烊,游人从路上涌入各种小酒吧,气温也骤降了十几度,这时的丽江束河镇终有了自己的韵味。 江边不起眼的小酒吧名为“完美生活”,招牌上写“自助喝茶,自助喝酒,自助KTV,自助艳遇……”,这样的内容在各种处心积虑玩个性的酒馆中并不吸引游人,朋友阿爆说:这里安静,驻场歌手唱完之后,可以自己唱歌。 两男两女,我们四人曾是同事,如今以好友名义旅行,若还未交心便打道回府,恐怕未来也很难再彼此走进内心。喝进胃的酒,唱动情的歌,聊走心的话,不被外人打扰,寄小镇一隅以一束火星,用以燎原少年之间的友情。 落座未到十秒,一三十好几的中年男子送来酒单。酒吧里寒气十足,纵使有一桌成都游客已喝到目光如炬,我们还是忍不住将双手紧握在了一起。中年老板大喊了一声:老高,生炭。没一会,被称为老高的同龄男人捧着一盘已生好的木炭过来,帮我们将炉火添好,且用一本旧杂志给扇了起来。在这一系列变暖的过程中,有人给我们送来了一壶刚泡的普洱茶,有人给我们打开了一打风花雪月的啤酒,有人给我们拿了一瓶不知名的红酒,他们说:有事就招呼我们,我们就在你们旁边喝。然后又提醒我们:驻场歌手已经不驻唱了,所以你们想唱歌的话就自己去吧台点,话筒一般,凑合着唱就行。我们已然进入已有几杯酒的状态,豪气十足地说:没事,在这里,唱歌就是为了唱,好不好听我不管。对方竖起大拇指,大概的意思就是我们挺上道的。 等到隔壁成都人唱完了几首歌,我们桌的两位女孩也来了兴致。却因为从未在陌生人面前唱过歌,点了歌,又扭捏不敢上台。“要不,咱么干了这杯酒?”楠楠说。她是主持人,主持过各种颁奖,晚会,盛典,却对于在酒馆的吧台上唱一首歌紧张得要死,她倒了一满杯红酒,还没等我们彼此说两句“一切顺利”“开心”“希望明天会更好”的象征性祝福,自己就一饮而尽。然后跑到吧台上,哼起了莫文蔚。 莫文蔚,陈绮贞,戴佩妮,刘若英。文艺女青年文艺起来,迪克牛仔也要唱苏打绿。两位女孩看隔壁一群小伙子们伴唱得欢愉,直接把人拖了上来一块唱。情歌,舞曲,饶舌,对唱,迅速两桌人打得火热,举起酒杯,什么也不用说,直接灌入胃里。 酒是个奇妙的东西,心情好的人越喝越清醒,心情抑郁的人越喝越抑郁。 看我们喝得兴起,刚给我们送炭火的中年男子也过来干了一杯。 我在刘若英的歌曲的间奏中羡慕他:太羡慕你了,有自己的酒馆,还能每天和朋友一起来喝酒。 他说:咳!我们这里没有老板!我坚定了一颗——你们就是比我开心的——心,不依不饶地说:就算是打工,也令人羡慕,一边打工还能一边喝酒,这样的工作谁不想做啊。 他笑了笑,跟我碰了一下酒瓶,然后用下巴示意着我们右边那一桌:那个给你们倒茶的,给你们开啤酒的,给你们拿红酒的,我们全都是好朋友,我们不是老板,也不打工,我们也是客人。老板把店交

201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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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一千零一夜·第94夜《她那么看过我》

我的一千零一夜·第94夜《她那么看过我》

《她那么看过我》——老舍 人是为明天活着的,因为记忆中有朝阳晓露。假若过去的早晨都似低于那么黑暗丑恶,盼明天干吗呢?是的,记忆中也有痛苦危险,可是希望会把过去的恐怖裹上一层糖衣,像看着一出悲剧似的,苦中有些甜美。无论怎么说吧,过去的一切都不可移动;实在,所以可靠;明天的渺茫全仗昨天的实在撑持着,新梦是旧事的拆洗缝补。 对了,我记得她的眼睛。她死了好多年了,她的眼睛还活着,在我的心里。这对眼睛替我看守着爱情。当我忙得忘了许多事,甚至于忘了她:这两只眼睛会忽然在一朵云中,或一汪水里,或一瓣花上,或一线光中,轻轻地一闪,像归燕的翅儿,只需一闪,我便感到无限的春光。我立刻就回到那梦境中,哪一件小事都凄凉,甜美,如同独自在春月下踏着落花。 这双眼所引起的一点爱火,只是极纯的一个小火苗,像心中的一点晚霞,晚霞的结晶。它可以烧明了流水远山,照明了春花秋叶,给海浪一些金光,可是它恰好的也能在我心中,照明了我的泪珠。 它们只有两个神情:一个是凝视,极短极快,可是千真万确的是凝视。只微微地一看,就看到我的灵魂,把一切都无声地告诉了我。凝视,一点也不错,我知道她只需极快地一看,看的动作过去了,极快地过去了,可是,她心里看着我呢,不定看多么久呢;我到底得管这叫做凝视,不论它是多么快,多么短,一切的诗文都用不着,这一眼便道尽了“爱”所会说的与会所会做的。 我没和她说过一句话,没握过一次手,见面连点头都不点。可是我的一切,她知道,她的一切,我知道。我们用不着看彼此的服装,用不着打听彼此的身世,我们一眼看到一粒珍珠,藏在彼此的心里;这一点点便是我们的一切,那些七零八散的东西都是配搭,都无须注意。看我一眼,她低着头轻快地走过去,把一点微笑留在她身后的空气中,像太阳落后还留下一些明霞。 我们彼此躲避着,同时彼此愿马上搂抱在一处。我们轻轻哀叹;忽然遇见了,那么凝视一下,登时欢喜起来,身上像减了分量,每一步都走得轻快有力,像要跳起来的样子。 我们极愿意说一句话,可是我们很怕交谈,说什么呢?哪一个日常的俗字能道出我的心事呢?让我们不开口吧!我们的对视与微笑都是永生的,是完全的,其余的一切都是破碎微弱,不值得一提的。 我们分离有许多年了,她还是那么秀美,那么多情。在我心里,她将永远不老,永远只向我一个人微笑。在我的梦中,我常常看见她,一个甜美的梦是最真实,最纯洁,最完美的。多少人生中的小困苦小折磨使我丧气,使我轻看生命。可是,那个微笑与眼神忽然从哪儿飞来,我想起惟有“人面桃花相映红”方可比拟的一点心情与境界,我忘了困苦,我不在丧气,我恢复了青春;无疑的,我在她的洁白的梦中,必定还是个美少年啊! 春在燕的翅上,把春光颤得更明了一些,同样,我的青春在她的眼里,永远使我的血温暖,像土中的一颗籽粒,永远想发出一颗小小的绿芽。一粒小豆那么小的一点爱情,眼珠一移,嘴唇一动,日月都没有了作用,到无论什么时候,我们总是一对刚开开的春花。 不要再说什么,不要再说什么!我的烦恼也是香甜的啊,因为她那么看过我。

2014/8/5
888
我的一千零一夜·第93夜《孩子》

我的一千零一夜·第93夜《孩子》

《孩子》 于是一个怀中抱着孩子的妇人说,请给我们谈孩子。 他说: 你们的孩子,都不是你们的孩子, 乃是“生命”为自己所渴望的儿女。 他们是借你们而来,却不是从你们而来, 他们虽和你们同在,却不属于你们。 你们可以给他们以爱,却不可给他们以思想, 因为他们有自己的思想。 你们可以荫庇他们的身体,却不能荫庇他们的灵魂, 因为他们的灵魂,是住在“明日”的宅中,那是你们在梦中也不能想见的。 你们可以努力去模仿他们,却不能使他们来象你们, 因为生命是不倒行的,也不与“昨日”一同停留。 你们是弓,你们的孩子是从弦上发出的生命的箭矢。 那射者在无穷之中看定了目标,也用神力将你们引满,使他 的箭矢迅疾而遥远地射了出去。 让你们在射者手中的“弯曲”成为喜乐吧; 因为他爱那飞出的箭,也爱了那静止的弓。 ---纪伯伦(Kahlil Gibran)著,冰心译 。 ---《先知》人民文学出版社,1987年。

2014/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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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一千零一夜·第92夜《塘栖》

我的一千零一夜·第92夜《塘栖》

塘栖 丰子恺 夏目漱石的小说《旅宿》(日文名《草枕》)中,有这样的一段文章:“象火车那样足以代表二十世纪的文明的东西,恐怕没有了。把几百个人装在同样的箱子里蓦然地拉走,毫不留情。被装进在箱子里的许多人,必须大家用同样的速度奔向同一车站,同样地熏沐蒸汽的恩泽。别人都说乘火车,我说是装进火车里。别人都说乘了火车走,我说被火车搬运。象火车那样蔑视个性的东西是没有的了。……” 我翻译这篇小说时,一面非笑这位夏目先生的顽固,一面体谅他的心情。在二十世纪中,这样重视个性,这样嫌恶物质文明的,恐怕没有了。有之,还有一个我,我自己也怀着和他同样的心情呢。从我乡石门湾到杭州,只要坐一小时轮船,乘一小时火车,就可到达。但我常常坐客船,走运河,在塘栖过夜,走它两三天,到横河桥上岸,再坐黄包车来到田家园的寓所。这寓所赛如我的“行宫”,有一男仆经常照管着。我那时不务正业,全靠在家写作度日,虽不富裕,倒也开销得过。 客船是我们水乡一带地方特有的一种船。水乡地方,河流四通八达。这环境娇养了人,三五里路也要坐船,不肯步行。客船最讲究,船内装备极好。分为船梢、船舱、船头三部分,都有板壁隔开。船梢是摇船人工作之所,烧饭也在这里。船舱是客人坐的,船头上安置什物。舱内设一榻、一小桌,两旁开玻璃窗,窗下都有坐板。那张小桌平时摆在船舱角里,三只短脚搁在坐板上,一只长脚落地。倘有四人共饮,三只短脚可接长来,四脚落地,放在船舱中央。此桌约有二尺见方,叉麻雀也可以。舱内隔壁上都嵌着书画镜框,竟象一间小小的客堂。这种船真可称之为画船。这种画船雇用一天大约一元。(那时米价每石约二元半。)我家在附近各埠都有亲戚,往来常坐客船。因此船家把我们当作老主雇。但普通只雇一天,不在船中宿夜。只有我到杭州,才包它好几天。 吃过早饭,把被褥用品送进船内,从容开船。凭窗闲眺两岸景色,自得其乐。中午,船家送出酒饭来。傍晚到达塘栖,我就上岸去吃酒了。塘栖是一个镇,其特色是家家门前建着凉棚,不怕天雨。有一句话,叫做“塘栖镇上落雨,淋勿着”。“淋”与“轮”发音相似,所以凡事轮不着,就说“塘栖镇上落雨”。且说塘栖的酒店,有一特色,即酒菜种类多而分量少。几十只小盆子罗列着,有荤有素,有干有湿,有甜有咸,随顾客选择。真正吃酒的人,才能赏识这种酒家。若是壮士、莽汉,象樊哙、鲁智深之流,不宜上这种酒家。他们狼吞虎嚼起来,一盆酒菜不够一口。必须是所谓酒徒,才可请进来。酒徒吃酒,不在菜多,但求味美。呷一口花雕,嚼一片嫩笋,其味无穷。这种人深得酒中三昧,所以称之为“徒”。迷于赌博的叫做赌徒,迷于吃酒的叫做酒徒。但爱酒毕竟和爱钱不同,故酒徒不宜与赌徒同 列。和尚称为僧徒,与酒徒同列可也。我发了这许多议论,无非要表示我是个酒徒,故能常识塘栖的酒家。我吃过一斤花雕,要酒家做碗素面,便醉饱了。算还了酒钞,便走出门,到淋勿着的塘栖街上去散步。塘栖枇杷是有名的。我买些白沙枇杷,回到船里,分些给船娘,然后自吃。 在船里吃枇杷是一件快适的事。吃枇杷要剥皮,要出核,把手弄脏,把桌子弄脏。吃好之后必须收拾桌子,洗手,实在麻烦。船里吃枇杷就没有这种麻烦。靠在船窗口吃,皮和核都丢在河里,吃好之后在河里洗手。坐船逢雨天,在别处是不快的,在塘栖却别有趣味。因为岸上淋勿着,绝不妨碍你上岸。况且有一种诗趣,使你想起古人的佳句:“人人尽说江南好,游人只合江南老。春水碧于天,画船听雨眠。”“闲梦江南梅熟日,夜船吹笛雨潇潇。”古人赞美江南,不是信口乱道,却是亲身体会才说出来的。江南佳丽地,塘栖水乡是代表之一.我谢绝了二十世纪的文明产物的火车,不惜工本地坐客船到杭州,实在并非顽固。知我者,其唯夏目漱石乎?

2014/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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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一千零一夜·第91夜《人生旅途》

我的一千零一夜·第91夜《人生旅途》

《人生旅途》——泰戈尔 我在路边坐下来写作,一时想不起该写些什么。 树荫遮盖的路,路畔是我的小屋,窗户敞开着,第一束阳光跟随无忧树摇颤的绿影,走进来立在面前,端详我片刻,扑直我怀里撒娇。随后溜到我的文稿上面,临别留下金色的吻痕。 黎明在我作品的四周崭露。原野的鲜花,云霓的色彩,凉爽的晨风,残存的睡意,在我的书页里浑然交融。朝阳的爱抚在我手迹周遭青藤般地伸延。 我前面的行人川流不息。晨光为他们祝福,真诚地说:祝他们一路顺风。鸟儿在唱吉利的歌曲。道路两旁,希望似的花朵竞相怒放。启程时人人都说:请放心,没有什么可怕的。 浩茫的宇宙为旅行顺利而高歌。光芒四射的太阳乘车驶过无垠的晴空。整个世界仿佛欢呼着天帝的胜利出现了。黎明笑吟吟的,臂膀伸向苍穹,指着无穷的未来,为世界指路。黎明是世界的希冀、慰藉、白昼的礼赞,每日启东方金碧的门户,为人间携来天国的福音,送来汲取的甘露;与此同时,仙境琪花的芳菲唤醒凡世的花香。黎明是人世旅程的祝福,真心诚意的祝福。 人世行客的身影落在我的作品里。他们不带走什么。他们忘却哀乐,抛下每一瞬间的生活负荷。他们的欢笑悲啼在我的文稿里萌发幼芽。他们忘记他们唱的歌谣,留下他们的爱情。 是的,他们别无所有,只有爱。他们爱脚下的路,爱脚踩过的地面,企望留下足印。他离别洒下的泪水肥沃了立足之处。他们走过的路的两旁,盛开了新奇的鲜花。他们热爱同路的陌生人。爱是他们前进的动力,消除他们中途跋涉的疲累。人间美景和母亲的慈爱一样,伴随着他们,召唤他们走出心境的黯淡,从后面簇拥着他们前行。 爱情若被锁缚,世人的旅程即刻中止。爱情若葬入坟墓,旅人就是倒在坟上的墓碑。就像船的特点是被驾驭着航行,爱情不允许被幽禁,只允许被推着向前。爱情的纽带的力量,足以粉碎一切羁绊。崇高爱情的影响下,渺小爱情的绳索断裂;世界得以运动,否则会被本身的重量压瘫。 当旅人行进时,我倚窗望见他们开怀大笑,听见他们伤心哭泣。让人落泪的爱情,也能抹去人眼里的泪水,催发笑颜的光华。欢笑,泪水,阳光,雨露,使我四周“美”的茂林百花吐艳。 爱情不让人常年垂泪。因一个人的离别而使你潸然泪下的爱情 ,把五个人引到你身边。爱情说:细心察看吧,他们绝不比那离去的人逊色。可是你泪眼蒙蒙,看不见谁,因而也不能爱。你甚至万念俱灰,无心做事。你向后转身木然地坐着,无意继续人生的旅程。然而爱情最终获胜,牵引你上路,你不可能永远把脸俯贴在死亡上面。 拂晓,满心喜悦动身的旅人,前往远方,要走很长的路。沿途没有他们的爱,他们走不完漫长的路。因为他们爱路,迈出每一步都感到快慰,不停地向前;也因为他们爱路,他们舍不得走,腿抬不起来,走一步便产生错觉;已经获得的大概今后再也得不到了。然而朝前走又忘掉这些,走一步消除一分忧愁。开初他们啜泣是由于惶恐,除此别无缘由。 你看,母亲怀里抱着婴儿走在人世的路上。是谁把母子联结在一起?是谁通过孩子引导着母亲?是谁把婴儿放在母亲怀里,道路便像卧房一样温馨?是爱变母亲脚下的蒺藜为花朵!可是母亲为什么误解?为什么觉得孩子意味着她“无限”的终结呢? 漫长的路上,凡世的孩子们聚在一起娱乐。一个孩子拉着母亲的手,进入孩子的王国--那里储藏着取之不竭的安慰。因着一张张细嫩的脸蛋,那里像天国乐园一般。他们快活地争抢天上的月亮,处处荡漾着欢声笑语的波澜。但是你听,路的一侧,可爱无助的孩子的啼哭!疾病侵入他们的皮肤,损坏花瓣似的柔软肢体。他们纤嫩的喉咙发不出声音;他们想哭,哭声消逝在喉咙里。野蛮的成年人用各种办法虐待他们。 我们生来都是旅人;假如万能的天帝强迫我们在无尽头的路上跋涉,假如严酷的厄运攥着我们的头发向前拖,作为弱者,我们有什么法子?启程的时刻,我们听不到威胁的雷鸣,只听黎明的诺言。不顾途中的危险,艰苦,我们怀着爱心前进。虽然有时忍受不了,但有爱从四面八方伸过手来。让我们学会响应不倦的爱情的召唤,不陷入迷惘,不让惨烈的压迫用锁链将我们束缚! 我坐在络绎不绝的旅人的哀泣和欢声的旁边,注望着,沉思着,深爱着。我对他们说:“祝你们一路平安,我把我的爱作为川资赠给你们。因为行路不为别的,是出于爱的需要。愿大家彼此奉献真爱,旅人们在旅途互相帮助。”

2014/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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