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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style="color:#333333;font-weight:normal;font-size:16px;line-height:30px;font-family:Helvetica,Arial,sans-serif;hyphens:auto;text-align:justify;" data-flag="normal">从表面看,我的计划是被采纳了,但实际上成了具文。这并不全是因为道德上的原因,而是因为人们对此缺乏了解。欲使改革计划顺利推行,还要配以其他方面的改革。首先分层负责需要机关首长先决定他所主持的单位要做些什么工作。然后,必须再将工作固定地分配给各科室。预先筹划政府机关重要工作是很吃力的,这要比头痛医头脚痛医脚,遇事临时应付一下,然后推到其他单位的做法困难得多。第二,如果真正要授权给科室主管的话,即使是相当有限度的授权,他们的人选也要深获上级的信任。于是在人选的物色方面也会较一般情况要小心得多。在过去,即使某一人不称职也没有多大关系,因为他不过是一个“公事必须经过的桌子”。<br></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