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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style="color:#333333;font-weight:normal;font-size:16px;line-height:30px;font-family:Helvetica,Arial,sans-serif;hyphens:auto;text-align:justify;" data-flag="normal">工资不够花,稿费来养家<br>海瑞是清官,这一条货真价实,无可挑剔。不过在工资之外,海瑞应该也有其他收入,譬如说,给人写墓志铭时能拿一笔稿费。 江西龙南县县令吴诚去世,其子孙请海瑞写墓志铭,海瑞写了几千字。浙江参政林宏宇的母亲去世,请海瑞写墓志铭,海瑞也写了几千字。广州禺山书院讲师梁端懿去世后很多年,地方官重修其坟墓,当时海瑞在浙江淳安当县长,官职虽小,名气很大,人们远赴淳安请海瑞为梁端懿写墓志铭,海瑞也欣然答应,写了几千字。 古人很看重声名,一个人死了,没条件立传作铭则已,只要有条件,必然请人写行状、作史传、刻墓铭,以求生平事迹得以记录流传。请的人,文采当然是越出众越好,名气当然是越响亮越好。很多时候,一个默默无闻的死者,会因为一篇出色的墓志铭而扬名天下,死者的子孙也会因为这篇墓志铭而世代增光。因为这个缘故,从魏晋南北朝到唐宋元明清,墓志铭文体一直长盛不衰,写墓志铭的人也因而得到丰厚的报酬。像李清照的公爹赵挺之,做大官之前就曾经靠写墓志铭补贴家用,通常写一篇墓志铭,能换一大车财物。唐朝时墓志铭稿费标准更高,白居易给好友元稹写墓志铭,元稹的家人出手就送上稿费六七十万贯。唐文宗时,撰写墓志铭一度成了长安文人的一个职业,同行之间还存在激烈竞争,每有大官去世,其门前必定挤满争写墓志铭的家伙,吵吵嚷嚷跟赶集似的,为了及时获取情报,他们还在棺材铺注了册(录名于凶肆),一有人去世,棺材铺就赶紧通知他们,以便早先一步抢到墓志铭的撰写权。而真正有名气的写家,不需要跟人抢破头争活儿,唐朝的白居易,宋朝的范仲淹,明朝的海瑞,他们都是真正有名气的写家,用不着上门毛遂自荐,都是死者家属上门找他们,他们还未必愿意去写。 明朝墓志铭稿费标准如何,我手头缺乏具体数据,不过我知道元朝画家赵子昂曾经转托一位名家为某太监的父亲写墓志铭,开出的稿费是五千两,数目相当可观。元明相去不远,海瑞洋洋洒洒写一篇几千言的墓志铭,所得稿费或许没有五千两那么多,但五十两总该有吧?丧家再小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