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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trong>⚠️本期Shownotes有寇律师整理的万字离职维权手册,开头致谢!</strong></p><p><strong>🍉本期嘉宾:寇晨-清律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著名法律博主@天棒在</strong></p><p>「职业离想Quit&Quest」创刊以来,我一直在忙着收集各位朋友离职Gap的故事,却一直没有认真从法律角度探寻离职失业背后可以维权的部分,7月份意外的一手经验积累,我也开始需要被帮助。感谢我十多年的好朋友寇律师来到这里,悉心针对我的所有疑问给到了确凿、有公信力的法律武器,让我拨开迷雾。这期播客,寇律师穷举、整理了万字法规,回答了我非理性的所有困惑。</p><p>亲爱的朋友,不管你是否在经历离职,请耐心听完这期播客,不仅是有备无患,它会让你发现在职场的领域里,劳动者永远才是主动方,别害怕!</p><figure><img src="https://image.xyzcdn.net/FkhbIBnBoWEr8cTNLNjGQ9-2jhwc.jpg"></figure><h2>Shownotes:我与寇律的问答录</h2><p><strong>一、是否公司以经营不善的原因,就可以随意无理由裁员?00:02:12</strong></p><p><strong>答案是:不能</strong></p><p>首先,司法实践中,对于公司以经营不善啊,困难啊为由辞退劳动者的,劳动仲裁委和法院通常要求公司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其解除劳动关系的必要性,要证明公司经营困难达到了严重程度,致使劳动合同确实无法履行,主要认定标准是公司是否存在长期亏损,或者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差等。</p><p>若公司可以提供证据证明,则一般认为解除行为合法,但公司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N+1;如果没有提前一个月还需要支付1个月的代通知金,若公司不能证明其解除劳动关系的必要性,仲裁委和法院可能认定公司的解除行为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向劳动者按照经济补偿的双倍支付违法辞退的赔偿金。也就是2N。</p><figure><img src="https://image.xyzcdn.net/FknOaF-1779z93LpH75haw1DZMe5.jpg"></figure><p><strong>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