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南国的奇特婚姻与文化

扶南国的奇特婚姻与文化

Published on Nov 23
04:27
魏晋南北朝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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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南国人“所居不穿井,数十家共一池引汲之”(《梁书·扶南国传》)。“伐木起屋。国王居重阁,以木栅为城。海边生大奢叶,长八九尺,编其叶以覆屋。人民亦为阁居。为船八九丈,广才六七尺,头尾似鱼。国王行乘象,妇人亦能乘象。斗鸡及豨为乐。”(《南齐书·扶南国传》)“王坐,则偏踞翘膝,垂左膝至地,以白叠(白色草棉布)敷前,设金盆、香炉于其上。”(《梁书·扶南国传》)“亦有书记、府库,文字有类于胡。”(《晋书·扶南国传》)扶南的文字,大概和梵文相近。从东晋末年起,天竺的婆罗门教和其他一些外道,传入扶南。《齐书·扶南国传》说扶南“国俗, 事摩醯首罗天神(大自然的主宰者)”。《梁书·扶南国传》也说扶南“俗事天神”。“天神以铜为像,二面者四手,四面者八手,手各有所持,或小儿,或鸟兽,或日月。”扶南的婚姻比较自由,“男女恣其奔随”。“死者有四葬,水葬则投之江流,火葬则焚为灰烬,土葬则瘗埋之,鸟葬则弃之中野。”(《南史·扶南国传》) <br>扶南国和我国从三国东吴时起,就有了友好往来。东吴孙权黄武五年至黄龙三年(公元226-231年),交州刺史吕岱派遣中郎康泰、宣化从事朱应出使扶南等国6。归国后康泰撰《吴时外国传》,朱应撰《扶南异物志》,记述海外见闻,可惜两书都已散佚。孙权赤乌六年(公元243年),扶南王范旃遣使来吴聘问,带来乐人及方物。西晋武帝泰始四年(公元268年)、太康六年(公元285年)、七年,东晋穆帝升平元年(公元357年)、孝武帝太元十四年(公元389年),南朝宋文帝元嘉十一年(公元434年)、十二年、十五年,南齐武帝永明二年(公元484年),梁武帝天监二年(公元503年)、十一年、十三年、十六年、十八年、普通元年(公元520年)、中大通二年(公元530年)、大同元年(公元535年)、 五年,陈武帝永定三年(公元559年)、宣帝太建四年(公元572)、后主祯明二年(公元588年),扶南国王先后二十多次派遣使节来建康访问。扶南赠送东晋、南朝的方物有象牙佛像、珊瑚佛像、犀牛、驯象、火齐珠、瑇瑁盘、琉璃器、郁金、苏合香、婆罗树叶、古贝等,东晋、南朝政府也回赠以珍贵的丝织品如绛紫地黄碧绿纹绫等,这就加强了彼此间的经济文化交流。<br>本期节目深入探讨了扶南国的奇特文化与东晋的友好往来。扶南国不仅在婚姻上表现出独特的自由观念,其文字和信仰也引人入胜。节目中,我们还回顾了东晋时期的使者与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