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B. Intentional Tort Defenses(故意侵权的抗辩)即便被告的行为满足了故意侵权的构成要件,比如殴打、拘禁或侵入土地,如果他能证明自己有合法的理由,法律也会豁免他的责任。公开讲义、视频课程见公众号:BitPrep。
Chapter A. Intentional Torts(故意侵权)侵权法里的 intentional(故意),不一定是指被告渴望造成最终血肉模糊的损害结果。只要被告渴望造成某种 harmful or offensive contact(侵害或接触),或明知道这种接触在实质上是确定会发生的,就满足了故意的要件。公开讲义、视频课程见公众号:BitPrep。
如有考纲变动,将在此同步更新,方便排序与查找。公开讲义、视频课程见公众号:BitPrep。
Chapter H. Privileges(特权)法律之所以设立特权,是为了保护某些特定关系里的 Confidential communications(保密通讯)。社会需要鼓励大家在找律师、看医生或者跟配偶说话时能减少后顾之忧,所以哪怕这些话在法庭上很有用,法律也宁愿为了保护这些关系而选择不让它们进入证据清单。公开讲义、视频课程见公众号:BitPrep。
Chapter G. Hearsay(传闻证据)证据法的头号难题,在考试里占的比重非常大。底层逻辑:法律不希望你在法庭上转述别人的话来证明某个事实,除非这些话有特殊的可靠性。公开讲义、视频课程见公众号:BitPrep。
Chapter F. Presentation of Evidence(证据呈现)前面我们学了一大堆规则,关于什么证据能进,什么证据不能进。现在换个视角,假设证据已经进来了,我们该怎么把它呈现给陪审团或法官看?我们会讲到怎么帮证人找回记忆,哪些常识法官可以直接拍板认定,以及法庭上的两类证人分别能说些什么。公开讲义、视频课程见公众号:BitPrep。
Chapter E. Impeachment(弹劾证人)什么叫弹劾?简单说,就是在法庭上让大家知道,这个证人说话不靠谱。怎么攻击?我们有七种武器。公开讲义、视频课程见公众号:BitPrep。
Chapter D. Character Evidence & Related Concepts(品格证据及相关概念)证据法里最绕的部分之一。在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里,规则不一样;用来证明被告和受害人,规则也不一样;甚至是不是性犯罪案件,规则还是不一样。公开讲义、视频课程见公众号:BitPrep。
Chapter C. Physical & Documentary Evidence(物证与书证)在法庭上,除了证人的证词,还需要实物和文件证明案情。重点: Authentication(证据认证) Best Evidence Rule(最佳证据规则)公开讲义、视频课程见公众号:BitPrep。
Chapter B. Policy Exclusions(政策性排除)很多证据明明是高度相关的,甚至是最有说服力的,但法官还是会把它们挡在门外。原因不是因为这些证据不可信,而是因为法律背后有更大的「社会算盘」要打。为了鼓励大家去做一些对社会有益的事情,比如修好坏掉的楼梯、坐下来和解谈赔偿,法律决定给这些行为穿上一层「防弹衣」,让大家没有后顾之忧。公开讲义、视频课程见公众号:BitPrep。
Chapter A. Probative Value(证明价值)这是证据进入法庭的第一道关卡。如果一个证据跟案子一点关系都没有,或者它虽然有关,但副作用太大,那法官不会让陪审团看到。核心规则: Relevance Rule 403公开讲义、视频课程见公众号:BitPrep。
Chapter I. Appeal and Error(上诉与错误)核心问题:如果在审判过程中法官犯了错,定罪一定要被撤销吗?答案是不一定,取决于错误的性质。公开讲义、视频课程见公众号:BitPrep。
Chapter H. Burden of Proof & Persuasion(举证责任与说服责任)核心是关于证明的标准。刑事案件的定罪,要求最高的证明标准。公开讲义、视频课程见公众号:BitPrep。
Chapter G. Double Jeopardy(双重危险)宪法第五修正案说,政府不能因为同一个罪,没完没了地审你两次。要么一锤定音,要么放人。核心在于什么是「同一个罪」?公开讲义、视频课程见公众号:BitPrep。
Chapter F. Fair Trial & Guilty Pleas(公正审判与认罪答辩)在进入有罪或无罪的判决之前,宪法给了被告两把保护伞: 第一,有权让陪审团进行审判; 第二,神智清醒地接受审判。公开讲义、视频课程见公众号:BitPrep。
Chapter E. Exclusionary Rule(排除规则)核心逻辑:违法获得的证据,法庭不能用。不仅包括违法搜查直接拿到的材料,还包括 Fruit of the Poisonous Tree(毒树之果)。如果树(搜查行为)是有毒的(违法的),那么这棵树上结出的所有果子(衍生证据),也不能用。当然,也有例外。公开讲义、视频课程见公众号:BitPrep。
Chapter D. Right to Counsel(辩护权)宪法里有两条不同的轨道在保护律师权: 第五修正案 第六修正案重点在于二者的区别。公开讲义、视频课程见公众号:BitPrep。
Chapter C. Police-Arranged Identification Procedures(警察安排的辨认程序)警察抓了人,怎么让目击证人来认人?这部分内容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在刑事司法里,目击证人的错误辨认是导致冤假错案的原因之一,因此,宪法对此有非常具体的限制。公开讲义、视频课程见公众号:BitPrep。
Chapter B. Confessions & Privilege Against Self-Incrimination(供述与反对自我归罪特权)核心任务是厘清那句「你有权保持沉默」是怎么回事。公开讲义、视频课程见公众号:BitPrep。
Chapter A. Arrest, Search, & Seizure(逮捕、搜查与扣押)一边是警察执法的需要,一边是公民的隐私权。宪法一直在找这个平衡点。公开讲义、视频课程见公众号:BitPrep。
Chapter Q. Freedom of Association(结社自由)大家翻翻宪法第一修正案的原文,其实找不到「结社」这两个字。它写的是「和平集会」和「向政府请愿」。然而,最高法院的逻辑很清楚:一个人的声音太小了。如果我们要有效地言论、有效地集会,就必须允许人们抱团。结社自由是第一修正案的必然延伸。公开讲义、视频课程见公众号:BitPrep。
Chapter P. Freedom of the Press(新闻自由)其实在宪法里,记者没有比普通人多出什么特权,新闻自由大部分时候跟言论自由是一回事。但是,在诽谤(defamation) 领域,为了保护新闻界敢于批评政府,法院给它穿上了一层特殊的防弹衣。这层防弹衣叫:actual malice(实际恶意)。公开讲义、视频课程见公众号:BitPrep。
Chapter O. Freedom of Speech(言论自由)我们进入宪法的重头戏。第一修正案说:「国会不得剥夺言论自由。」但自由不是无限的。比如不能在拥挤的剧院里瞎喊「着火了」,也不能把国家机密贴在网上。所以,这一章的核心任务就是学会分类。有四个最主要的问题: 是针对内容的限制吗? 在哪里说话? 说了什么? 是否有特殊身份?公开讲义、视频课程见公众号:BitPrep。
Chapter N. Freedom of Religion(宗教自由)我们从最古老、最微妙的自由开始。第一修正案关于宗教的条款,只有一句话,而它包含了两个互相对立又互补的概念: 建立条款(Establishment Clause): 国会不得建立宗教。意思就是,政府要离宗教远一点,保持中立,不能去支持教会。 自由行使条款(Free Exercise Clause): 国会不得禁止宗教的自由行使。意思就是,政府不能干涉个人的宗教活动。由此产生了一个有趣的张力:如果政府为了「中立」而把宗教赶出所有公共场所,会不会反而变成对宗教的「敌视」?公开讲义、视频课程见公众号:BitPrep。
Chapter M. Other Protections(其他保护)我们来讲个人权利板块的最后两个保护伞:特权与豁免条款(Privileges & Immunities Clause)和契约条款(Contracts Clause)。公开讲义、视频课程见公众号:BitPrep。
Chapter L. Takings (5th Amendment) (征收条款)核心问题有两个: 能不能征?看是不是为了「公共使用」。 要不要赔?看这是不是构成「征收」。公开讲义、视频课程见公众号:BitPrep。
Chapter K. Equal Protection (5th & 14th Amendments) (平等保护)与 Due Process 有什么区别? Due Process 问的是政府能不能做这件事?比如禁止所有人生二胎。这是政府对每个人做的事。 Equal Protection 问的是政府能不能区别对待?比如只禁止红头发的人生二胎。这是政府对不同的人做不同的事。原则上,第十四修正案说:任何州不得拒绝给予其管辖范围内任何人法律的平等保护。也就是说,如果政府要对人群进行分类,区别对待,它必须得有个好理由。公开讲义、视频课程见公众号:BitPrep。
Chapter J. Due Process(正当程序 – 第五和第十四修正案)原文很简单:任何人,未经正当法律程序,不得被剥夺生命、自由或财产。它的内涵分成了两半: Substantive Due Process(实体性正当程序)。这管的是 WHAT——政府能做什么?有些权利太重要了,不管程序多完美,政府根本就不能碰。 Procedural Due Process(程序性正当程序)。这管的是 HOW——如果政府真的要剥夺你的权利,它必须怎么做?比如,要不要先发个通知?要不要开个听证会?公开讲义、视频课程见公众号:BitPre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