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心不喜吃鱼,觉得腥气,也嫌鱼刺多,麻烦得很。做鱼需要耐心,得小火煎了,不然鱼肉没熟透鱼皮就已经焦了。得是长期下厨的人,不然做不出一手好鱼来。素心厨艺实在普通,平日里就更不爱吃鱼了。而素心的男友志明却偏偏嗜鱼如命,最爱的就是在凉风习习的夏夜,买几罐冰啤酒,烧上一盘鲶鱼豆腐,或者从外面的烧烤摊上买一条烤鲫鱼,就着初夏的凉风,喝上一会儿。志明总喊素心一起坐下来喝上几杯,素心捏着鼻子说,这么腥,谁要吃。志明也不管她,就自个儿悠然地吃起来。有天志明买了条黄花鱼回来,自个儿在厨房收拾,不承想一不小心割了手指,血半天也止不住。素心抱怨道:“非要吃这麻烦的东西,弄伤了自己。”血流了很多,最后鱼也没吃成,两人急匆匆地去了医院包扎。就是这么一点儿小事,结果医生皱着眉头让志明做了检查。化验报告出来,白血病。素心什么也没说,握着志明的手轻声说:“不怕,咱们治病就是。”志明开始住院,素心每天做了饭给志明送来,她知道志明爱吃鱼,就也开始学着做了起来。素心买了条鱼回来想红烧了,结果火开得太大,油又不够热,鱼在锅里顿时焦了皮,又化了形,最后肉是肉,刺是刺,素心终于忍不住,丢了锅铲蹲在厨房的地上大声哭了起来。炉灶上还炖着的汤发出的咕嘟声是另外一种安静,让素心可以不受侵扰,尽情地哭出来。哭了好一会儿,素心还是站起来,洗了把脸,去给志明送饭。素心抱歉地对志明说:“鱼没做好。”志明伸出手去摸素心垂落的那根发丝,轻轻地摇头:“我没有那么想吃鱼的。”素心喂志明喝一口汤,只是继续保持微笑。她不敢说话,也不敢提起刚才的眼泪,只是默默自责,那条鱼,该做好的。回去的路上,素心又买了一条鱼,回去对着网上的教程,先拿细盐抹了,架锅,下油,开着小火,一点点地把鱼两面煎黄,倒上料酒、老抽,撒上葱花、蒜片、姜丝,鱼在锅里慢慢地变了颜色,居然一点儿腥气也没有,反而冒着惊喜的香味。素心盛起来,拿筷子拈了一点儿鱼肉放进嘴里,细细地咀嚼着,吞进去,由衷地说:“好吃。”她对着空荡荡的厨房说,听到这句话从四面的墙壁上反弹回来,射进她的心里。素心的包里还装着刚才医生下的病危通知。志明当天晚上就走了,素心没有哭,帮着志明的父母料理了后事,继续该上班上班,该下班下班。只是素心开始吃鱼了,她也会在下班的路上买一罐啤酒,回家自己默默地烧上一条红烧鱼,坐在以前志明会坐的那个位置,喝一口酒,吃一口鱼。素心只偶尔对着没有颜色的空气说,今天的鱼烧得不错,可惜你吃不到。
那一年我17岁,在西藏雪城的高原部队当卫生兵,具体工作是化验员。一天,一个小战士拿着化验单找我,要求做一项很特别的检查。医生怀疑他得了一种古怪的病,这个试验可以最后确诊。试验的做法是:先把病人的血抽出来,快速分离出血清。然后在摄氏56度的条件下,加温30分钟。再用这种血清做试验,就可以得出结果来了。我去找开化验单的医生,说,这个试验我做不了。医生说,化验员,想想办法吧。要是没有这个化验的结果,一切治疗都是盲人摸象。听了医生的话,本着对病人负责的精神,我还仔细琢磨了半天,想出一个笨法子,就答应了医生的请求。那个战士的胳膊比红蓝铅笔粗不了多少,抽血的时候面色惨白,好像是要把他的骨髓吸出来了。我点燃一盏古老的印度油灯。青烟缭绕如丝,好像有童话从雪亮的玻璃罩子里飘出。柔和的茄蓝色火焰吐出稀薄的热度,将高原严寒的空气炙出些微的温暖。我特意做了一个铁架子,支在油灯的上方。架子上安放一只盛水的烧杯,杯里斜插水温计,红色的汞柱好像一条冬眠的小蛇,随着水温的渐渐升高而舒展身躯。当烧杯水温到56摄氏度的时候,我手疾眼快地把盛着血清的试管放入水中,然后双眼一眨不眨地盯着温度计。当温度升高的时候,就把油灯向铁架子的边移动。当水温略有下降的趋势,就把火焰向烧杯的中心移去,像一个烘烤面包的大师傅,精心保持着血清温度的恒定……时间艰难地在油灯的移动中前进,大约到了第28分钟的时间,一个好朋友推门进来。她看我目光炯炯的样子,大叫了一声说,你不是在闹鬼吧,大白天点了盏油灯!我瞪了她一眼说,我是在全心全意地为病人服务,正像孵小鸡一样地给血清加温呢!她说,什么血清?血清在哪里?我说,血清就在烧杯里呀。我用目光引导着她去看我的发明创造。当我注视到水银计的时候,看到红线已经膨胀到70度。劈手捞出血清试管,可就在我说这一句话的功夫,原本像澄清茶水一般流动的血清,已经在热力的作用下凝固得像一块古旧的琥珀。完了!血清已像鸡蛋一样被我煮熟,标本作废,再也无法完成试验。我恨不得将油灯打得粉碎。但是油灯粉身碎骨也于事无补,我不该在关键时刻信马由缰。现在面临的问题是我该怎么办,空白化验单像一张问询的苦脸,我不知填上怎样的回答。最好的办法是找病人再抽上一管鲜血,一切让我们重新开始,但是病人惜血如命,我如何向他解释?就说我的工作失误了吗?那是多么没有面子的事情!人人都知道我是一个尽职尽责的好化验员,这不是给自己抹黑吗?想啊想,我终于设计出了如何对病人说。我把那个小个兵叫来,由于对疾病的恐惧,他如惊弓之鸟战战兢兢。我不看他的脸,压抑着心跳,用一个17岁女孩可以装出的最大严肃对他说:我已经检查了你的血,可能……他的脸刷地变成霜地,颤抖着嗓音问,我的血是不是有问题?我是不是得了重病?这个……你知道像这样的检查,应该是很慎重的,单凭一次结果很难下最后的结论……说完这句话,我故意长时间地沉吟着,一副模棱两可的样子,让他在恐惧的炭火中慢慢煎熬,直到相信自己罹患重疾。他瘦弱的头颅点得像木鸟,说,我给你添了麻烦,可是得了这样的病,没办法……我说,我不怕麻烦,只是本着对你负责,对你的病负责,还要为你复查一遍,结果才更可靠。他苍白的脸立刻充满血液,眼里闪出星星点点的水斑。他说,化验员,真是太谢谢了,想不到你这样年轻,心地这样好,想得这么周到。小个子说着,几乎是迫不及待地撸起袖子,露出细细的臂膀,让我再次抽他的血。我心里窃笑着,脸上还作出不情愿的样子,很矜持地用针扎进他的血管。这一回,为了保险,我特意抽了满满的两管鲜血,以防万一。古老的油灯又一次青烟缭绕,我自始至终都不敢大意,终于取得了结果。他的血清呈阴性反应。也就是说——他没有病。再次见到小个子的时候,他对我千恩万谢。他说,化验员呐,你可真是认真呐。那一次通知我复查,我想一定是我有病,吓死我了。这几天,我思前想后,把一辈子的事都想过了一遍。幸亏又查了一次,证明我没病。你为病人真是不怕辛苦啊!我抵着嘴不吭声。后来领导和同志们知道了这样事,都夸我工作认真并谦虚谨慎。在以后很长的时间里,我都为自己当时的灵动机智而得意。我的年纪渐长,青春离我远去,肌体像奔跑过久的拖拉机,开始穿越病魔布下的沼泽。有一天,当我也面临重病的笼罩,对最后的化验结果望穿秋水的时候,我才懂得了自己当年的残忍。我对医生的一颦一笑察言观色,我千百次地咀嚼护士无意的话语。我明白了当人们忐忑在生死边缘时,心灵是多么的脆弱。为了掩盖自己一个小小的过失,不惜粗暴地弹拨病人弓弦般紧张的神经,我感到深深的懊悔。我们可以吓唬别人,但不可吓唬病人。当他们患病的时候,精神是一片深秋的旷野,无论多么轻微的寒风,都会引起萧萧黄叶的凋零。让我们像呵护水晶一样呵护人的心灵。
那一年,我刚满二十岁,是实习军医。刚当医生的女孩,别提多自豪、多骄傲了,真想照好多幅照片,对全世界的人宣布,我是大夫啦!可我所实习的驻军医院,在新疆一座偏远的小城,根本就买不到胶卷。只得给远在北京的妹妹写信,叫她给我寄来。关山迢迢,第一次寄来的胶卷照出相灰蒙蒙的,一点也不威风。战友们戏说,别是你妹妹给你买的胶卷是处理的吧?这当然是绝不可能的。只怨路途遥远,路上大概经了雨雪风霜,曝了光。只得让妹妹重寄。这回胶卷一到,马上邀了几个要好的朋友,星期天起个大早,一同留影。先照了几张合影。年轻的女孩总是这样,她们以为友谊会一辈子常青。今天,我重新面对那些稚嫩得仿佛能滴下水来的脸庞,有许多已叫不出名字。然后各自单兵教练。她们都是护士,就照了许多用大号注射器从盐水瓶子里抽药的照片,你照完了我照,眼睛都亮晶晶的。为表示无菌观念强,全戴着大口罩。我说,你们这么照,寄回家去,你妈妈认得出来是你吗?她们一起回答:看眼睛啊!是啊,每个女孩青春的眼睛都是不一样的。我怎么连这都不懂?轮到我照了。我是医生,所取的姿势就同她们不一样。我潇洒地披着白大衣,把听诊器看似很随意实则很精心地挂在脖颈上,双手老练地插在衣兜里,在病房走来走去,挑病情不太重的病人做我的道具。那些慈祥的维吾尔族老人和腼腆的小战士,都温和地服从我的检查。我做出给病人检查的架势,然后对着镜头微笑,要拿机子的人快照。胶卷像线轴一般卷过去。只剩下最后一张了,摄影师郑重地宣布。我们突然有了片刻的沉默,该照的都照了,好像不知该如何处置这最后一张胶片。“你们照一张当医生的相吧。”我说。因为在我照相的时候,我看到她们眼里跃跃欲试的闪光。那怎么行呢!我们是护士啊。她们羞怯地推辞着,但眼里的光更密集了。那时的部队,等级观念森严。你是护士若要模仿医生,就是不安心本职工作,罪名不轻。“怕什么呀?我们不过是玩玩的。再说,现在时候这么早,没有人会看到你们的。只要你们自己不说,我永远也不会说的。没准儿你们以后自己也当医生了,那这张照片只不过算是提前照了一点,不会怪你们的!”我起劲地鼓动她们。“好吧……那就依你说的办……”她们之中两个胆大的决定一试。其他的人也保证绝不泄露。摄影师忠实地跟着我们,表示一定把这张照片拍出水平。现在轮到我们费斟酌了。她俩不敢到病房里像我那样大张旗鼓地招摇,我们就决定把背景迁到医生睡觉的值班室,所以照片里的墙上贴有两张地图,这在正规的病房是不允许的;所以面向走廊的窗户上隔有浅浅的纱帘,这也是病房不曾配备的设施。好像万事俱备了。两位勇敢的女兵换上了医生的白大衣(护士的工作服样式不同),脖子上也悬挂起具有象征意味的听诊器……我们突然发现了致命的缺憾——那就是——谁来扮演病人?!虽说病室里的任何一位病人,都会志愿为辛勤服务的白衣天使充当这一角色,但出于道义和保密的要求,我们不能再劳驾他们。好了,现在你想想,还能让谁来出任这一艰巨的形象?那几个连当医生的魄力都没有的小女兵,自然不会在这最后一张底片上留下倩影。既然这主意是我出的,关键时刻我就该挺身而出。义不容辞!于是有一个人,她脱了鞋躺在医生值班室的床上,手搭在手上冒充病人。因为她实在没有生病的经验,竭力想做出呻吟的表情,可脸上还是笑眯眯的。她本该躺下,那样才更像重病卧床沉疴不起。可因为摄影师是个年纪轻轻的小伙子,她有点不好意思,就取了相片上半坐的姿势……那两个充作医生的女孩,多少有些拘谨,她们毕竟没有真正地诊视过病人。不过,这并不妨碍她们以后都成了优秀的医生。不知道是不是这张照片在冥冥之中暗示了她们的未来?现在,你可猜出了相片上的病人是谁?
傍晚,一阵风来到了一个新的村子,大伙儿的门都关得好好的。“怎样才能让大家知道我来了呢?”风想啊想啊,这时,她看到了门缝。如果从门缝里钻进屋子,这本领对风来说其实是小儿科啦。不过,风可不是那么没礼貌的呀。她想到了一个好主意,给大家写一封信从门缝里塞进去。风从树上摘下了一片叶子,又从河边的花朵上取下一片花瓣,用青草汁当墨水,写了一封信,塞进新村子里每家的门缝里。清晨,傻瓜熊开门的时候,发现门缝里夹了一片树叶,树叶上面写着:认识你是我的荣幸,我的朋友。“咦?”傻瓜熊把树叶仔仔细细地打量了一下,“这是谁给我的信呀?”一定是小刺猬小刺猬写来的!傻瓜熊想起来,昨天下午,他和小刺猬在树下玩耍,傻瓜熊放开嗓门对着大树唱歌,小刺猬伴着歌声在跳舞。傻瓜熊的歌声真好听啊,坚实、浑厚,让路过的动物们都忍不住停下来听。就连那颗大树上的果子,也好像是被歌声打动,有一颗果子在歌声中晃了晃,从树枝上跳了下来,不偏不倚地落到了小刺猬的背上。“啊,这可是大树送我的礼物。”小刺猬高兴地说。“不对,不对。”傻瓜熊说,“是我给大树唱歌果子才会落下来,这颗果子是大树感谢我的礼物。”“可它落到了我背上。”小刺猬不甘示弱,据理力争。两个好朋友就因为一颗果子吵了起来。后来,生气的傻瓜熊不理小刺猬,自个儿跑回了家。这一片是果子树上的树叶,一定是小刺猬的道歉信啦!傻瓜熊的心情好了不少,其实昨天他并不是特别想吃果子,就算是拿到果子,也会把它送给小刺猬。但是傻瓜熊有一股子认真劲,他不想吃果子,就是想证明果子是大树送给自己的。其实认真没有什么不好,但是傻瓜熊的这种认真却总是带来很多麻烦,就好比这次和小刺猬起矛盾一样。不过现在好啦,小刺猬寄来了道歉信,傻瓜熊把树叶别在口袋上,哼着歌儿去小刺猬家。风在远远的地方看着傻瓜熊,看着他拿着自己写的信出了家门。“傻瓜熊看到我的信啦,他一定是带着信去告诉大家我来了。”风快乐地想,陪着傻瓜熊一起唱着歌儿往前跑。早上,小刺猬开门的时候,发现门缝里夹了一片花瓣。“咦?”小刺猬把花瓣仔仔细细瞧了一遍,花瓣上写道:朋友,咱们可以在一起玩吗?“这是谁给我的信呀?”小刺猬想。一定是傻瓜熊!小刺猬忍不住偷偷笑了——这个傻瓜熊呀,一定为昨天的事儿后悔了。其实小刺猬根本就没有生气,他知道傻瓜熊的那股认真。那一颗野果子,小刺猬也没有吃,而是回来做了一锅水果饼,等着今天去和傻瓜熊一起分享呢。没想到傻瓜熊先寄来道歉信啦。刚把花瓣装进口袋,小刺猬就看到远处,傻瓜熊欢快地蹦来了,忙高兴地向他挥起了手。“呀,小刺猬在叫我哩!”傻瓜熊背后的风先看到了小刺猬挥手,还以为小刺猬是在叫自己,忙翻个跟头先跑了过来,想要抱抱小刺猬。小刺猬被风抱得直痒痒,不过他一点儿没恼,笑得可欢了!因为傻瓜熊已经跑了过来。两个好朋友笑着在底下滚成了一团。风在旁边欢呼着,围着他们打转。可是转了一会,他发现小刺猬和傻瓜熊只顾着互相说话,却不理自己。“怎么回事呀?”风有点不明白。也难怪,毕竟风是无色无味的嘛。小刺猬和傻瓜熊闹够了,坐在地下聊起天来。“其实我没有生气,你不用写道歉信啦。”小刺猬说。傻瓜熊摆摆手说:“不对不对,明明是你给我写了道歉信嘛。”小刺猬很惊讶,从口袋里掏出花瓣:“你看,这不是你写的吗?”傻瓜熊也很惊讶,取下衣袋上别着的树叶:“你看,这不是你的信吗?”两个好朋友都愣住了,这件事可真奇怪啊。“那么……”小刺猬先打破沉默“这两封信是谁写的呢?”傻瓜熊也认真起来:“我要查查清楚。”他站起来,用自己的大嗓门喊道:“写信的朋友,你是谁?”只听森林深处传来傻瓜熊的回音:“你是谁?你是谁?你是谁?”没有人回答,傻瓜熊又喊道:“你出来咱们一起玩好吗?”回音又传了过来:“好吗?好吗?好吗?”还是没有人回答,傻瓜熊又想喊,小刺猬拉住了他,“傻瓜熊,你看地下。”傻瓜熊一看,地下又多出来一片树叶,拿起一看,上面写道:“小刺猬,傻瓜熊,你们好,我是风,从远处来的风。信是我写的,我想跟你们做朋友。”原来风看到傻瓜熊和小刺猬没有发现自己,就又写了一封信吹在他们面前。小刺猬和傻瓜熊恍然大悟:原来是风写的信啊!傻瓜熊说:“风,欢迎你,我们来一起唱歌吧。”说完就唱了起来。小刺猬说:“风,你好,我们一起来跳舞吧。”说着也跳了起来。风看到他们俩注意到了自己,真是高兴啊,他鼓起腮帮子使劲一吹,果树上两个成熟的果子晃了晃,掉了下来,正好落在小刺猬和傻瓜熊的面前。“啊!大树又送给我礼物啦!”小刺猬高兴地说。傻瓜熊的认真劲又犯了,他连忙纠正道:“不对不对,是风和大树一起送给咱们的礼物!”“对,对,是风和大树一起送的礼物。”小刺猬说完又抬起头,对着天空喊道:“风,谢谢你啦!”风呼呼地笑着,开心地跳上天空,奔向远方。
从前有位皇帝,他非常喜爱漂亮的衣服。有一天,两个骗子来到王宫,他们自称能织出谁也想象不到的最美丽的布料。这种布料不仅好看,而且还有一种奇异的作用,那就是凡是不称职或者愚蠢的人都看不见它。皇帝付了许多钱给这两个骗子,叫他们马上织出这样的布来。过了几天,皇帝想知道布织得怎么样了,就派了一个最忠诚的大臣先去看看。大臣到那儿一看,织机上什么都没有。“天哪!”他想,“难道我是一个愚蠢的人吗?难道我不称职吗?不行,我绝不能让别人知道我看不见布料。”于是,大臣见到皇帝后,违心地说:“那些布真是美极了!”皇帝听了,很想亲自去看一看。有一天,皇帝带着大臣们来到骗子们织布的地方。皇帝看着空空的织机目瞪口呆,但是他什么都不敢表露出来,而是不住口地赞叹他并没有看见的布料。大臣们建议皇帝穿上用这种布料做成的衣服,去参加即将举行的游行大典,皇帝欣然同意了。当皇帝的游行队伍出现时,观礼的人拼命地说着赞美的话,谁都不想让别人知道自己其实什么都没看见。“可是,他什么衣服也没穿呀!”一个小孩子叫出声来。“上帝哟,你听这个天真的声音!”小孩的爸爸惶恐地说。很快,这个孩子的话在人群中传播开来。“他实在是没穿什么衣服呀!”最后,所有的老百姓都这么说。皇帝听到大家的议论后有点儿发抖,因为他觉得老百姓所讲的话似乎是对的。不过,他还是想:“我必须把这次游行大典进行完毕。”因此,他摆出一副更加骄傲、神气的样子继续着游行大典。
一只蝴蝶想在花找一个太太,但他不知道该选谁,于是飞到能做出预言的雏菊那儿去了。蝴蝶说:“花中最聪明的女人,请你告诉我,我该向谁求婚呢?”雏菊还是少女,而蝴蝶却称她为“女人”,所以雏菊赌气地什么话都不说。这是初春的时节,番红花和雪形花正在盛开。“她们真美,”蝴蝶说,“但是太不懂世事。”于是他就飞到秋牡丹那儿去,但这些姑娘的苦味太浓了点。豌豆花既漂亮又能干。当蝴蝶正打算向她求婚时,看到她近旁的豆荚上挂着一朵枯萎了的花。“这是我的姐姐。”豌豆花说。“那么你将来也会像她一样了!”蝴蝶吃惊地说完,赶紧飞走了。春天过去了,夏天也结束了,现在是秋天了。蝴蝶飞到了薄荷跟前。“她没有花,但是从头到脚都有香气。我要娶她!”想到这里,蝴蝶向薄荷求婚了。可是薄荷有气无力地说:“我老了,你也老了,我们可以彼此照顾,但是结婚——那可不成!”蝴蝶挑选得太久,失去了找到太太的机会,结果成了一个老单身汉。
从前,一个商人的儿子继承了一大笔财。但他每天只会吃喝玩乐,钱很快就花光了。后来,一个好心人送了一只旧箱子给他。但是他没有什么东西可装,便自己坐到箱子里去了。当他不小心按了一下箱子上的锁时,箱子居然飞了起来,带着他飞上天空,最后落到了土耳其的一个树林里。商人的儿子藏好箱子就到街上闲逛。在街上,他听说公主长得很美。于是,到了晚上,他就坐进箱子,飞到了公主住的宫殿的屋顶上,偷偷地从窗口爬进了房间。公主见到他大吃一惊。商人的儿子就说自己是土耳其人的神,是从空中飞来看她的。而且,他趁机向公主求婚。公主就答应了。“你星期六再来吧!”公主说,“那时候,父王和母后会和我一起喝茶。不过,你得准备一个有意义的、轻松逗乐的故事,因为他们都喜欢听故事。”商人的儿子答应了。回去后,他就坐在树林里编故事。这确实有点难,不过,他总算在星期六那天把故事编好,兴冲冲地坐着飞箱去见公主了。商人的儿受到了非常热情的招待。“您能讲一个故事吗?”王后问。“没问题。”商人的儿子回答道。接着,他就讲了一个关于火柴棒、老铁锅和打火匣的故事。故事非常有趣,大家都听得入了神。商人的儿子趁机请求国王把公主嫁给他。“这个故事不错!”国王说,“下星期一你就我们的女儿结婚吧!”婚礼的前一天晚上,国王下令全城灯火通明,并在街上散发点心给路人。商人的儿子高兴极了,于是买来许多焰火和爆竹。然后,他坐着箱子飞到了天上,在空中放了起来。烟花乱窜,发出喧闹的声响。土耳其人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美丽的夜空。放完烟花,商人的儿子又飞回树林里去了。但是他想:“我要进城去,听听大家是怎么评论这件事的。”于是,他藏好箱子又走进了城里。城里的人们都在赞美他。他满意地回到树林里,想坐进箱子里去。但是,他没想到焰火喷射出的一颗火星落下来,引起了大火,已经把箱子烧成了灰烬。商人的儿子再也飞不起来,也没有办法到他的新娘子那儿去了。
@不再矫情的R小姐R小姐内心一纠结,外在就矫情。这是个典型的CITY GIRL(城市女孩),有着一般人无法拥有的幸运。总是能找到活少、钱多、离家近的工作;总是能遇到各种才华、相貌、家世都不错的男子;总是能在任何时刻都能得到家人及朋友的关怀和照顾……一切的一切,都羡煞了旁人。大学期间,她跟舍友们探讨过毕业后打算,有的说要相夫教子,有的说工作舒服就行,钱多钱少无所谓,有的说要以忙碌充实人生。R小姐则说:“我想要一种很忙很忙但不是一直忙的工作,而是忙一阵儿,休一阵儿假,以犒赏忙碌的假期,你会很珍惜。这样的人生才有意义。”几年过去后,宿舍里要从政的,毕业一年就结婚生子了;要相夫教子的,苦苦挣扎在漫无边际的工作里。R小姐则找到了一份国企行政的工作,还获得了一位富二代男友的爱情。当我们还在为早上是吃煎饼果子配豆浆,或省下这5元钱晚上买菜而纠结;当我们为早起挤公交车,还是租离公司近些的城中村的房子而纠结时,R小姐却已经可以今天健身房出身汗,明天心情不好就去鼓浪屿了。那时的她,高调得招人恨!岁月磨平了奢望,越来越多的人倾向于追求稳定。但R小姐却把最稳定的单位里最稳定的工作辞了,恋爱也告了急。折腾了那么多年,一下子又回到了原点——没有工作和爱情。R小姐说,她经常郁闷得失眠。“你到底想要什么?”我们很无奈地问。“我也不知道,我就是不快乐。我只是想有一个人陪我细水长流……”R小姐哭得梨花带雨。没过多久,她到了一家日资企业,工作过于轻松,以至于R小姐整天抱怨自己没事可做,只能去食品间吃东西。那一阵儿,她确实胖了不少,而她认识的男士也从小男生上升为三十多岁的大叔。她经常去参加各种高大上的晚会,身边的男伴也从高富帅变成了文艺范的钻石大叔。一两年过去后,再次见到R小姐时,她穿着灰黑相间的休闲衣服,头发随意扎着,连妆也没有化,不再是bling bling(闪闪)的风格了。看着我们,她淡淡地笑着说:“我再次归零了。”说这话的时候,她没有伤心,没有迷茫,只是很简单的陈述,R小姐变了。这还是那个遇到一点儿事情就说“我不知道”,并且哭得泪眼汪汪的女孩吗?越是向生活走去,越是发觉很多事情都身不由己。渐渐地,我们都向这个世界低下了头。未来怎样,我们不清楚,只能战战兢兢地工作,拿微薄工资去还贷款、买尿不湿。原先天真的青春少女,已经在菜市场讨价还价声中变成了蓬头垢面出门的人妇。就连得知王菲与谢霆锋重新在一起后,我们也只是简简单单“哦”一声,然后继续自己的烟火生活。这真的不关我们的事。分享八卦能赚来买菜的钱吗?所以,我们也没有怎么关心年近三十了还折腾的R小姐。后来,我再次见到R小姐时,眉清目秀无人间烟火气的她已经回归平和,一副宠辱不惊的样子,身边也有了一个很朴实的男人——她的老公。坐在一辆已经很旧的小汽车里,她笑得无拘无束。她老公说,无论做什么事,她的脸上都带着淡淡的喜悦,他愿意守着这份淡淡的喜悦,直到终老。R小姐终于找到了那个愿意陪她看细水长流的人。成长的人们知道自己不想要什么,成熟的人们知道自己想要什么,而智慧的人们知道自己该放弃什么。R小姐对我说:从小到大,我都是一个什么都想要的女孩。我任性、骄傲、自私,我天真、爱幻想却很懒惰,有时敏感而脆弱。我说我想要忙碌的人生、理解自己的爱人,可是,很长一段时间里,我一样都没有得到。我拼命打扮自己,是因为太自卑了,一不化妆,我就觉得浑身上下都是缺陷,而那些让我骄傲的众多追逐者,自身从来没有停下过招蜂引蝶。我纠结,我矫情,不过是因为我想有底气和安全感。安逸但毫无创意的工作,富有但四处留情的男友,一切的一切,都只加剧了我内在的不安。后来,我进了一家外企,职位不高,却享受所有的福利:年会、带薪年假、商业医疗保险、年末分红、食品费、出差住四星级以上酒店、报销无上限、免费发放的笔记本、黑莓手机……这些琳琅满目的福利让我自豪,也让同学们羡慕。在这里,我认识了许多高学历、高收入,又有点儿小品位的大叔。但是,几年过去了,我的技能没有增长,格调却提高了不少。而大叔们忙碌得只能固定地分配一点儿时间给我,我想要温暖,他们却觉得我黏人不懂事。我只能放弃。所有的分手,最后只总结成一句话:性格不合。好在,我年轻,有输的资本。朋友们相继结婚生子、贷款买房,虽然辛苦,可是风雨同舟。他们生活简朴,工作艰辛,却每天都能看到进步,每隔几个月就能感受到变化。在他们疲惫的身躯里,内心在飞速成长。他们是坚定、务实的,这不就是我想要的安全感吗?于是在快三十岁的时候,我又裸辞了。我想重新进入校园,于是花了近三个月的时间学习,也许努力不够,也许天分不够,考试成绩平平,进不了我想进的学校。我以为的一条平顺之道,已经被堵死,不得不认真地思考自己何去何从。自己的事情只能自己解决。在那段最彷徨的时间里,我没有找任何人倾诉。向内寻找,才能与期盼中的自己相遇。经过很长一段时间的反省,我终于明白,自己要走一条什么样的路。前面的道路,我已经走错,对不起过去的自己,但我仍可以重新起航。生活就是这样,只要找对方向,脚踏实地地努力,成就就会不请自来。终于,我得到了自己喜欢的工作,也得到了一个欣赏我、爱我、能给我温暖和时间的爱人。我想要的安全感,都因为我给得起自己想要的一切时,自然而然地来了。原来,生活就是:你放弃它,它便放弃你;你越坚持,它对你展开的笑颜便越多。只要你肯发现自我,并且下定决心,坚持走过去,总有一天,你会成为独一无二的自己。愿每一个迷茫不安的你,抛却浮华,在岁月静好中慢慢修炼自己。姑娘:让我们学着主宰自己的生活,不自怜、不自卑、不怨叹,一日一日来,一步一步走,那份柳暗花明的喜乐和必然的抵达,在于我们自己不懈的修持,更在于懂得自己的内心,懂得因此而取舍。本文节选自《姑娘,这才是真实的世界》,作者黄兰。作者简介:黄兰,青年作家。患有轻微的学霸后遗症。浅表性毒舌,呆萌晚期。非典型治愈系作者,对症少女心事,专擅刮骨疗毒。朋友圈的金句女王,文学界的小清新。善于用宽广的视角观察世态,用细腻的笔触描画世界。
一个士兵刚打完仗,正走在回家的路上。这时,一个巫婆拦住士兵,对他说,在一个树洞里,有三只打狗分别看守着藏有铜币、银币和金币的箱子。只要士兵把大狗抱到她的蓝格围裙上,他就可以随意的拿箱子了的铜币、银币和金币。“但是,”老巫婆说,“你必须帮我拿出树洞里的打火匣。”士兵按照巫婆说的办法顺利的拿到了很多金币,还有那个打火匣。“你要这打火匣有什么用呢?”士兵爬出树洞后问巫婆。“这和你没关系!”巫婆立刻变得恶狠狠地,'快把打火匣交给我!”她无论如何都不说打火匣有什么用,于是士兵就拔出刀杀死了她,然后带着钱币和那个打火匣向城里走去。他住进了最好的旅馆。不过他只花钱不赚钱,最后穷的只剩下两个铜板,不得不搬到阴暗的阁楼里。在这儿打火匣倒可以派上用场。士兵把打火匣拿出来,擦了一下,打火匣就冒出了火花来。忽然,那只看守铜币的狗出现了,温顺地蹲在他面前说:“我的主人,您有什么吩咐?”“老天!”士兵惊喜地说,“这打火匣这么神奇啊!那就替我弄几个钱来把!”不一会儿,狗衔着一大口袋钱回来了。士兵现在才知道,这是一个非常神奇的打火匣。只要他把它擦一下,那只看守铜币的狗就出现了;要是他擦两下,那只看守银币的狗就出现了;要是他擦三下,那只看守金币的狗就出现了。于是,这个士兵又成了有钱人了。有一天晚上,他提出要看看这个国家的公主,结果狗真的带着公主来了。公主趴在狗背上,还在熟睡着。她太美了,士兵忍不住吻了她一下。然后狗又带着公主回去了。天亮以后,公主对国王和王后说,她昨晚做了个很奇怪的梦,梦见一只狗和一个士兵。自己趴在狗背上,那个士兵还吻了她一下。聪明的王后想检验一下公主说的是不是梦,于是缝了一个小布袋,在里面装满了很细的荞麦粉。她把小布袋系在公主的背上,然后在袋子底部剪开一个小口,好让公主走过的路上都撒上细粉。第二天晚上,狗又把公主背来了。士兵并不知道公主身上的荞麦粉从城堡一直撒到了自己的住所。国王和王后很容易就找到了士兵。他们下令把他抓住,并要绞死他。糟糕的是,士兵把能救他的打火匣忘在旅馆里了。第二天,士兵从小窗的铁栏杆里看见了许多人跑去看他上绞架。这些人中间有一个鞋匠的穷学徒,他跑得飞快。士兵对他说,如果他能把自己落在旅馆的打火匣取来,就给他四块钱。这个人飞快地跑去,把那个打火匣取来交给了士兵。当侩子手正要把绞索套到士兵的脖子上时,士兵说他非常想抽一口烟,国王同意了。于是,士兵就取出了他的打火匣,擦了几下火。一——二——三!三只狗都逃了出来。“快帮帮我,不要让我被绞死!”士兵急忙对它们说。这几只狗立刻就向法官和审判人员扑去,拖着这个人的腿,咬着那个人的脖子,把他们扔向空中有好几丈高,他们落下来时都跌死了,连国王和王后也没有幸免。老百姓们都叫起来:“小兵,你就做我们的国王吧!你跟美丽的公主结婚吧!”就这样,这个士兵做了国王,那位公主成了他的王后。结婚典礼举行了足足八天。那三只狗也参加了,把眼睛睁得比任何时候都大。
在乡下的农场里,鸭妈妈正忙着孵化她的小宝宝。瞧!六只金黄色的鸭宝宝破壳而出了,小家伙们多漂亮呀!可是,一个比其他鸭蛋都大的蛋里却钻出了一只羽毛灰灰的、样子丑丑的小鸭子。鸭妈妈带着孩子们来到了养鸡场。养鸡场里闹哄哄的,因为有两个家族正在争夺一个鳝鱼头。结果鳝鱼头却被一只猫抢走了。“你们瞧,世界就是这个样子!”鸭妈妈说。其他鸭子看到了一家,不友好地说:“瞧!又来了一批找东西吃的客人,我们的食物已经够少的了!呸!瞧那只小鸭的一副丑样!我们真看不惯!”于是,马上有一只鸭子跑过去,在丑小鸭的脖颈上啄了一下。“请你们不要欺负它!”鸭妈妈连忙阻止,“它并没有伤害谁呀!”“可是,它长得实在是太丑了,”啄过丑小鸭的那只鸭子说,“因此它必须挨打!”虽然有妈妈的保护,丑小鸭在鸭群中还是受尽了讥笑和欺负。日子一天天过去,丑小鸭的处境变得越来越槽糕。大家都想赶走这只可怜的小鸭,连它的兄弟姊妹也觉得它使家人丢脸。最后,连鸭妈妈都说:“我希望你走远些!”丑小鸭再也不想待在这个让它伤心的地方了。于是,它飞过篱笆,离开了家。天黑的时候,丑小鸭来到了一个农家小屋。老眼昏花的老农妇把它当成了一只迷路的母鸭,捉住后关在了笼子里。她希望它能给她下很多蛋。可是,接连三个星期,丑小鸭连一个蛋都没下,有一天,老农夫的一只母鸡恐吓丑小鸭说,要是它再不下蛋,就会被老太太扔到锅里炖了吃。丑小鸭害怕极了,赶紧逃离了农夫家。可怜的丑小鸭孤独的到处流浪。一天傍晚,太阳快要落山的时候,一群漂亮的大鸟从灌木林里飞出来。它们的羽毛雪白,颈项又长又柔软,这就是天鹅。丑小鸭并不嫉妒他们,它也不敢梦想自己能像它们那样美丽。只要别的鸭子准许它跟他们生活在一起,它就已经很知足了。冬天来了,天气变得非常寒冷!丑小鸭被冻僵了。一个农夫经过池塘,看到了已经昏迷的丑小鸭,就把它带回了家。在农夫的温暖的屋子里,丑小鸭渐渐恢复了知觉。可是,苏醒过来的丑小鸭由于受到惊吓,不小心跳上了农夫家的餐桌。农夫的妻子气极了。她尖叫着把丑小鸭赶出了门。就这样,丑小鸭东奔西跑的熬过了严冬。春天悄悄来临了,当温暖的阳光照耀大地的时候,丑小鸭发现自己竟然会飞了!它飞进了一片芦苇塘,三只优雅的白天鹅正在这里来回游玩。丑小鸭认出来这些美丽的大鸟,心里感到一种说不出的难过。丑小鸭惊呆了:“这是我自己吗?”这时,它听到一群孩子兴高采烈的叫着:“快来看那只新来的天鹅,它是这里最美的天鹅!”听到他们的夸奖,丑小鸭感到从未有过的幸福。但它一点也不骄傲。它的内心深处发出快乐的声音:“当我还是一只丑小鸭的时候,我做梦也没有想到会得到这样的幸福!”
国王宣布:谁能做出一件最难使人相信的事情,谁就可以得到他的女儿和半个王国。所以,所有人都为这事绞尽了脑汁。有两个人把自己咬死了,有一个人喝酒喝得醉死了。人们还为此专门举办了一个展览会。其中有一座大钟设计得非常巧妙。钟每敲一次就有活动的人形跳出来指明时间,这样的表演一共有十二次。这座钟的制造者是一个年轻的艺术家。他心地善良,又非常孝顺。人们都说他完全有资格得到那位公主和半个王国。评判的一天终于到来了。所有的人都认为,那个年轻的艺术家必胜。可是,一个粗壮的人突然闯进会场,他抡起了大斧头,把那件艺术品毁了。“这件事情只有我才能做得出来!”这个人说,“我做出了最难使人相信的事情!”是的,所有在场的人都非常惋惜,但又不得不承认:他将得到公主和半个王国。现在,婚礼就要开始了。教堂里点起了蜡烛,人们在唱着歌。忽然,歌声停止了。“嘎——”,教堂的大门打开了,钟的各种零件都走了进来。这件艺术品重生了。它生动地站在那儿,好像它从来没有被毁坏过似的。钟在不停地敲着,一直敲到十二点。钟里面那些活动的人偶一个个走出来:第一个是摩西——他的头上似乎在射出火光。他把刻着戒条的石块扔在新郎的脚上,把他压在地上。“我没有办法再举着它们了,”摩西对新郎说,“因为你打断了我的手臂!”接着,其他人偶也都过来了,他们每个人都对着新郎说:“你真让人羞耻呀!”当钟敲到十二下的时候,守夜人拿着“晨星”走到新郎身边,用“晨星”在他的额上痛打。忽然,教堂里的蜡烛都变成了美丽的花朵,天花板上的金星也射出明亮的光线,风琴自动地开始演奏。大家都说,这是他们从来没有看见过的一件最难使人相信的事情。“请你们把那位艺术家召进来!”公主说,“他才应该是我的丈夫!”那位艺术家走进了教堂。大家都高兴地祝福他,没有一个人嫉妒他——这真是一件最难使人相信的事情!
英格尔是以一个穷人家的女孩子。但她非常骄傲。后来,她到有钱人家去帮工,主人家对她很好,把她打扮得漂漂亮亮的。于是,她就更加以为自己了不起了。一年以后,女主人让她回家看望父亲,并让她带上几块面包给家人尝尝。英格尔便回去了,不过只是为了炫耀自己穿得多么漂亮。当她经过一片沼泽地时,地上有水和污泥。英格尔不想弄脏自己的新鞋子,便把面包扔到污泥里,想踩在上面走过去。但是,当她的一只脚踩在面包上,另一只脚刚抬起来的时候,面包带着她沉了下去,一直沉到了地狱里。在地狱里,英格尔变成了一座雕像。她饿得要命,真想弯下腰,把脚下踩着的面包掰下一块来吃。但是不行,她的身体是完全僵硬的。她能清楚地听见地面上人们的谈话。她听见所有的人都在讥笑她、咒骂她,没有一个人肯宽恕她。于是,英格尔的心里也慢慢变得僵硬了,就像她的身体一样。然而有一天,当她正在为饥饿痛苦时,她听见有人对一个天真的小姑娘讲着她的事情。小姑娘听完后,放声哭起来。“我真希望她能得到宽恕!”小姑娘悲伤地说,“我愿把我所有的玩具娃娃都献出来,只要她能够再上来!”时间慢慢地过去了,那个为了她而哭泣的小姑娘成了天使。她站在天堂里,仍在为可怜的英格尔哭泣。英格尔的心灵被感化了,这种她从未想到过的爱让她的心慢慢柔软起来。她回想自己做过的一切,不由得颤抖着痛苦哭起来。当她在悔恨中快要绝望时,一道亮光忽然射来,英格尔变成一只灰色的小鸟飞到了人间。冬天来了,水结了冰。动物们都难找到食物。那只英格尔变成的小鸟在乡间的大道上寻找麦粒和路人掉下的面包屑。但它只吃很小的一部分,把大部分的食物留给其他的鸟儿。整个冬天,这只鸟儿分出去的面包屑加起来,几乎和小英格尔踩着的那块面包一样大了。当它把最后一块面包屑分出去的时候,这只鸟儿的翅膀变成了白色,宽宽地伸展开来。它飞向海面,在耀眼的阳光中高高升起。人们说,它一直飞到太阳里去了。
乡下住着一位年老的乡绅。他有三个儿子,老大和老二很聪明,他们都想去向公主求婚。因为公主曾宣布过,要找一个最能表现自己的人做丈夫,所以这两个年轻人准备了整整一个星期:老大把拉丁文字典背得滚过烂熟;老二则把一个领导者因该知道的事情研究很透彻。临出发前,父亲还给他门俩每人一匹漂亮的马。这时,乡绅的第三个儿子过来了。因为他很笨,人们都叫他“笨汉汉斯”。笨汉汉斯大声说:“我也要去向公主求婚!爸爸,我也要一匹马!”“这完全是胡说八道!”乡绅说。结果,乡绅只给了汉斯一只公山羊。于是,汉斯骑上了公山羊,跑了起来。“喂!”笨汉汉斯突然喊着他的哥哥们,“瞧瞧我捡到什么了!”原来,他在路上捡到一只死乌鸦。”“你这个笨蛋!”两个哥哥齐声说,“你带着它做什么?”我要把它送给公主!“好,你就这样做吧!”两个哥哥说着,大笑一通,骑着马走了。过了一会儿,汉斯又捡到一只旧木鞋和一团湿泥巴。两位哥哥根本不愿意搭理汉斯,他们向皇宫飞奔而去。皇宫前挤满了想向公主求婚的人。现在,轮到汉斯那位能背诵整部字典的哥哥了。火炉里烧着很旺的火。“这个地方真是热得要命!”他说。“一点也不错,因为我今天要烤一只小鸡!”公主说。糟糕!他没有料到会碰到这类话题,本想讲几句风趣的话,却一句也讲不出来。“一点用也没有!出去!”公主生气地说。于是,他只好走开了。汉斯的另外一个哥哥同样被公主骂了出来。现在轮到笨汉汉斯了。“这儿真是热得厉害!”他说。“是的,因为我正要烤小鸡!”公主说。“那真是好极了!我也要烤一只乌鸦呢!”“欢迎你来烤!不过你用什么来烤呢?我还没有合适的锅呢!”“我这儿有一口锅。”说着,汉斯拿出那只旧木鞋,把死乌鸦放进去。公主问:“我们到哪里找酱油呢?”“我衣袋里有的是!”汉斯又从衣袋里倒出一点泥巴来。“这真叫我高兴!”公主,“你很会讲话,我愿意让你做我的丈夫!”就这样,笨汉汉斯娶到了公主。后来,他还得到了一顶王冠,高高地坐在了国王的宝座上。
完成《最后的晚餐》四年后,达·芬奇开始创作故事的开头那幅著名的画作《蒙娜·丽莎》。蒙娜·丽莎是佛罗伦萨一位富商的妻子,也是达·芬奇的好友。达·芬奇刚开始为她画像时,她年仅二十四岁。在这之前不久,蒙娜·丽莎心爱的女儿刚刚夭折,因此她整天闷闷不乐。为了让模特能微微一笑,达·芬奇一边为她画像,一边请乐师和小丑在她旁边表演,想方设法地引发蒙娜·丽莎发自内心的微笑。表演虽然触动了蒙娜·丽莎的心弦,但她的笑也只是一掠而过。令人惊讶的是,达·芬奇竟然准确捕捉并描绘出了蒙娜·丽莎内心深处这微妙的心理活动。《蒙娜·丽莎》是达·芬奇最喜爱的作品,一直把它留在自己身边。直到他去世后,法国国王弗朗西斯一世花了一万两千个金币,才从达·芬奇弟子那儿买下它,从此被收藏在法国的艺术宫殿卢浮宫中。达芬奇不仅在绘画艺术上造诣不凡,还擅长雕刻、音乐、发明、建筑,通晓数学、生理、物理、天文、地质等学科,既多才多艺,又勤奋多产。晚年的达·芬奇把自己一生在科学和绘画上的经验,加以整理,写成了5000多页的手稿。这些手稿几乎涉及了当时所有的学科,简直就像一个巨大的知识宝库。后来,著名的科学家爱因斯坦看到达·芬奇的手稿,感叹道:达·芬奇的科研成果如果在当时就发表的话,科技发展可以提前30-50年。
日子过得很快,达·芬奇结束了十年的学徒生活。强烈的求知欲望,驱使他对几何、物理、化学、天文、生物学都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他白天在野外观察写生,晚上在灯下埋头读书学习。1495年,达·芬奇为米兰的一个修道院制作壁画《最后的晚餐》。画面中的耶稣在餐桌上对他的十二个门徒说:“你们中间有一个人出卖了我。”话音刚落,全场震惊。餐桌上坐着的十二个门徒,有的大惊失色,有的义愤填膺,有的感到绝望,有的则想为自己申辩。只有一个门徒神情紧张,身体后仰,右手紧握着钱袋。他就是将耶稣出卖的叛徒犹大。在犹大的背后,是黑暗的阴影。而在耶稣的背后,却是开启的窗户,一片阳光照射进来。犹大的卑劣形象与耶稣的庄严、肃穆、泰然自若的神情,形成了强烈的对比。达·芬奇对邪恶的憎恨和对真理的赞美,在这幅名画中表达得淋漓尽致。在创作《最后的晚餐》的过程中,达·芬奇通常在黎明时分就来到修道院,爬上脚手架,在墙壁上辛勤地作画,直到暮色降临才停止一天的工作。他的绘画速度很慢,常常要对前一天画好的部分不断地进行修改。为了寻找可供参考的模特,他有时几天不能动手作画。修道院副院长以为他工作拖拉,便去向米兰公爵告状。 当公爵找到达·芬奇问话时,他回答说:“这幅画还有两个头像没有画好,一个是耶稣,很难从人间找到这样神圣的仪容来做模特儿;另一个就是犹大,他的叛徒嘴脸很难表现。如果副院长催得太急的话,我只好照他那副尊容来画了。”公爵听了哈哈大笑,并没有责备他。就这样,这幅画整整画了四年才最终完成,现在,这幅画还在那家修道院的墙上。
在法国巴黎卢浮宫博物馆里,经常有成群的人簇拥着,观赏一幅少妇的肖像画,这幅被称为卢浮宫镇馆之宝的名画叫作《梦娜·丽莎》。画中的女人优美、端庄,发自内心的微笑,初看去给人一种柔和温馨的感觉;当你一看再看,走近画像仔细瞧时,又会感受到她微笑中透着神秘和深邃。长期以来,这幅肖像画一直以一种不可思议的力量,抓住了观众的心,使人浮想联翩。这幅杰作来自于文艺复兴时期一位才华横溢的画家达·芬奇。1452年,达·芬奇出生在意大利佛罗伦萨附近的一个小镇上。达·芬奇的父亲是当地有名的律师。优越的家庭环境,使达·芬奇从小接受了良好的教育。达·芬奇勤奋好学,善于思考,父亲希望他成为一个学识渊博的律师。但是,达·芬奇特别爱好绘画,时常到街上去写生,邻居们都称赞他是小画家。十四岁那一年,全家人来到了佛罗伦萨。在达·芬奇的一再央求下,父亲把他送到一个艺术工场去学艺。他的老师就是这个艺术工场的著名画家和雕塑家维罗基奥。起初老师只让他学画鸡蛋。达·芬奇按照要求,每天对着鸡蛋画,画了一天又一天,他有些不耐烦了。他问老师:“为什么老是画鸡蛋呢?”维罗基奥告诉他:“画蛋可不简单,在一千个鸡蛋中,没有两个形状完全相同。即使是同一个鸡蛋,如果变换一个角度,或者照射的光线不同,它的形状也不同了。这是绘画的基本功,这可以训练手和笔,让它们熟练地服从大脑的指挥。”达.芬奇听了老师的话,豁然开朗。他每天拿着鸡蛋,一丝不苟地照着画。一年,二年,三年。达·芬奇画鸡蛋用的草纸,已经堆得很高了。刻苦练习绘画的基本功,让他的绘画技巧突飞猛进,他的艺术水平很快就超过了老师。 不久,维罗基奥接受市政厅的委托,要完成一幅《基督受洗》的油画。在画两个天使时,他对天使的造型犹豫不决。 这时,达·芬奇走了上来,要求老师让他试试。得到老师许可的达·芬奇把画面上的天使画得充满了灵性。后来作品拿出去展出,人们一致认为这是维罗基奥画过的最好的人物造型。维罗基奥非常惭愧,从此以后维罗基奥放弃绘画,只专心地创作雕塑了。
这是一个黑人小男孩的故事。小男孩出生在美国的大都市纽约的贫民区,家里有四个兄弟姊妹。家里孩子多,爸爸的工资根本不够维持生活,所以,小男孩从小就生活在贫穷和歧视中,常常感到自卑。13岁那年,有一天,小男孩的爸爸突然递给他一件旧衣服。“孩子,这件衣服能值多少钱?”爸爸问。“大概一美元。”小男孩回答。“你能把它卖到两美元吗?”爸爸用探询的眼光看着他。“傻子才会买!”小男孩气鼓鼓地说。爸爸的目光真诚中透着鼓励:“为什么不试一试呢?孩子?你知道,家里日子不好过,要是你卖掉了,也算帮了我和你妈妈。”小男孩点了点头说:“那我试一试吧,但是不一定能卖掉。”小男孩很小心地把衣服洗干净。家里没有熨斗,他用刷子把衣服刷平,铺在一块平板上晾干。第二天,小男孩带着这件干净、平整的旧衣服来到一个地铁站,他站在人流最密集的出口,不停地叫卖:“两美元!两美元!只要两美元,就可以买一件干净体面的外套!”起初没人理他,后来有人停下来看看他手里的衣服,又走了。六个多小时以后,小男孩终于以两美元的价格卖出了这件衣服。小男孩紧紧攥着两美元,一路奔回了家。爸爸妈妈大大地表扬了他一番。从那以后,小男孩每天都热衷于从垃圾堆里淘出旧衣服,洗干净,打理好,然后在放学后到闹市区去卖。这样过了十多天,有一天,小男孩的爸爸忽然又递给他一件旧衣服,问他:“孩子,这件衣服怎么才能卖到20美元呢?”“怎么可能?!这么一件旧衣服,最多值两美元,怎么可能卖到20美元?”小男孩喊起来。“为什么不试一试呢?”爸爸不紧不慢地说,“好好想想,也许有办法。”小男孩想啊想,终于想到了一个好办法。他请学画画的表哥在衣服上画了一只可爱的唐老鸭和一只顽皮的米老鼠,然后到一个贵族学校门口叫卖。不一会儿,一个穿着时髦的十来岁的孩子走过来,拿起衣服看了看,立刻问多少钱,说他非常喜欢衣服上的图案。听小男孩说20美元,还主动给了他5美元小费。25美元!对小男孩来说,这真是一笔巨款!这相当于爸爸一个月的工资。回到家以后,爸爸又递给他一件旧衣服:“你能把它卖到200美元吗?”这一回,小男孩没有犹疑,他接过衣服,动起了脑筋。两个月以后,他终于找到了机会。当时最火爆的一部电影的女主角要在纽约做宣传,召开了一场盛大的记者会,小男孩自称是女主角的崇拜者,也挤进了现场。记者提问一结束,小男孩就猛地推开身边的保安,冲到了漂亮的女主角身边,举着旧衣服请她签名。女主角先是一愣,但是马上笑了,谁会拒绝一位热情的小观众呢。女主角流畅地签下了自己的名字。“快看啊!大明星亲笔签名的运动衫,售价200美元!”小男孩跑到人流稠密的电影院门口大声叫卖。影迷们一下子围住了小男孩,很多人愿意出高价。最后,一名商人用1200美元的高价买下了这件运动衫。回到家里,小男孩和一家人陷入了狂欢。爸爸激动得流下了眼泪,不断地亲吻着他的额头说:“我原本打算,你要是卖不掉,我就叫人买下这件衣服。没想到你真的做到了!你真棒!我的孩子,你真的很棒……”这天夜里,爸爸和小男孩睡在一起。“孩子,从卖这三件衣服里,你明白了什么吗?” 爸爸问。“我明白了,您是在启发我,”小男孩感动地说,“只要开动脑筋,办法总是会有的。”爸爸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你说得不错,但是,这还不是我全部的想法。我还想告诉你,一件只值一美元的旧衣服,都有办法高贵起来,何况我们这些活着的人呢?我们有什么理由对生活丧失信心呢?我们只不过黑一点、穷一点,可这又有什么关系?”“是啊,连一件旧衣服都能变得高贵,我有什么理由自卑呢!”小男孩默默地想。从此以后,小男孩努力地生活,认真地学习和训练。20年后,这个小男孩成为美国职业篮球史上最伟大的球星,他的名字也传遍全球,他就是迈克尔·乔丹。
雪一直不停地下着,夜幕渐渐降临了。这是今年的最后一夜——除夕。在这样寒冷和黑暗的夜里,一个没戴帽子、光着脚的小女孩在街上走着。她离开家的时候还穿着一双非常大的拖鞋。但当她匆忙地穿过街道的时候,两辆马车飞奔着闯过来,吓得小女孩把鞋跑掉了。其中一只怎么也找不到了,另一只被一个男孩捡起来,拿着跑掉了。现在,小女孩只得赤着脚走路。她的一双脚已经被冻得又红又肿!她那破旧的围兜里裹着一大堆火柴。原来,她是一个卖火柴的小女孩。但是,一整夜都没有人向她买过火柴。可怜的小女孩又冷又饿,她在一个墙角坐下来,缩成一团。她不敢回家,因为她没有赚到一个铜板,父亲一定会打她。“唉!哪怕只是一根小火柴,也可以让我暖和一些。”小女孩想着,就抽出了一根火柴,在墙上擦了一下。哧!火柴点燃了,冒出火光来了!当小女孩把小手覆盖在上面的时候,它变成了一朵温暖的火焰。小女孩觉得自己好像坐在一个火炉旁,火烧得那么烈,那么暖!当小女孩刚刚伸出双脚,打算暖一暖的时候,火焰忽然熄灭了,火炉也随之消失了。于是,小女孩点燃了第二根火柴。墙上有亮光照着的地方,突然变得透明了,就像一片薄纱。她看到屋里的桌子上摆着餐具、食物,一只烤鹅还在冒着热气,背上插着刀叉,蹒跚地向这个穷苦的小女孩走来。这时,火柴突然熄灭了,小女孩面前只有一堵又厚又冷的墙。小女孩点燃了第三根火柴。这一次,她坐在了美丽的圣诞树下面,圣诞树的树枝上燃着几千支蜡烛。小女孩刚把手伸过去,火柴就熄灭了。圣诞树的烛光越升越高,她看到它们现在变成了明亮的星星。这些星星中有一颗落下来,在天上划出一道长长的光线。“现在又有一个人死去了吗?”小女孩轻轻地问道。因为她听奶奶说过:天上落下一颗星,地上就有一个灵魂升到上帝那儿去了。奶奶是唯一疼爱她的人,但是她已经死了。她又在墙上擦了一根火柴,四周都被照亮了。在这道亮光中,奶奶出现了。她显得那么温柔,那么慈祥。“奶奶!”小女孩叫起来,“啊!请把我带走吧!我知道,这火柴一灭掉,你就会像那个温暖的火炉、那只美味的烤鹅、那棵幸福的圣诞树一样不见了!”于是,她急忙把手中剩下的火柴全都擦亮了。这些火柴发出强烈的光芒,把四周照得比白天还要明亮。奶奶轻轻地把小女孩抱起来,温柔地搂在怀里,然后飞了起来。她们越飞越高,飞到了既没有寒冷,也没有饥饿,更没有忧愁的那个地方——她们跟上帝在一起了。第二天清晨,在街道旁的角落里,小女孩一动也不动地躺在地上,嘴边挂着幸福的微笑——她已经死了,在旧年的除夕夜里被冻死了。新年的太阳升起来了,照在她那小小的尸体上,尸体旁边还有一捆都烧光的火柴棍。谁也不知道,她曾经看到过多么美丽的东西,她曾经是多么快乐地跟奶奶一起走到新年的幸福中去的。
天王星人住在地底下已经有好几千年了,他们的城市是一个个叠起来的,越深的地方气温越高。新鲜的空气,是用大泵从地面上抽下来的,污浊的空气也用大泵向上压出。地下城市里,他们凿坑道通到接近水的沸点的地方,再将地下泉湖中的水导入坑道中,使之变成蒸汽,作为动力发动各种机器。在地下的大岩洞中,还生着像毛呢般的地衣,可以用来纺织成衣服。一些生着极厚皮毛的奇怪动物,也住在这种岩洞中。温暖的湖中,有鱼虾和可供食用的水生动物。生活在这样的环境中,天王星人已经十分习惯并且感觉很快乐。经过几天的旅途,他们终于到达了目的地。这里的星球表面一样是超级寒冷,这里的白天竟比地球上的月夜还要黑暗很多。天空中是点点繁星,而地平线附近,有一个光度特强的闪耀的明星,那就是太阳!从特意安排的望远镜里,他们还看到了地球,那是一个几乎看不到的黑点,这叫老仆人十分失望!正看得起劲,突然,星球使者的声音响了起来:“四个星期已经结束,你们该离开天王星了!”“不,我不离开!” 老教授惊慌地大叫。“你不离开哪里啊?”一个熟悉的声音在问,好像是老仆人。老教授叫道:“老糊涂,我们现在不是在天王星上吗?我不离开!”老仆人笑嘻嘻的说:“天王星?主人,你真是老糊涂了,你正躺在家里的沙发上啊!你做梦了吧?”老教授慢慢睁开眼睛,看见自己果然躺在自家的沙发上。“啊,真的是做梦啊,多奇异的梦啊,我情愿一直不醒过来!”然后他就进屋继续睡觉了。
时间很晚了,那些天王星人慢慢都走了。教授和老仆填饱了肚子,就舒服地躺在床上,谈论着这次的奇异的经历。老仆人说:“这里的人也生得太难看了!”“老糊涂,”教授摇着头说,“天王星上又冷又黑,所以这里的人有极大的眼睛,以便摄入更多的光,看得清楚一些。这里的空气很浓密,传声的力量很强。所以,天王星人用不着长耳朵。还有长鼻子,因为光线很暗,他们的眼睛虽大,还是不能看得清楚,因此他们需要有一个长鼻子。此外,他们的身体肥胖,脂肪很厚实,这可以帮助他们抵御寒冷。你看,无论什么奇怪的事情,只要用脑筋来想一想,都可以解释得通。”听了这话,老仆人点点头。沉默了一会,他又说:“等明天白天太阳出来,上面就暖和了。”“唉,”教授叹了口气,“要再见白天,还得等上二十年呢!在天王星,约有四十二年的白天和夏季,接着就是四十二年的黑夜和冬季!因为天王星绕太阳环行一周要八十四年。因此在这星球的南极,有四十二年向着太阳,然后再轮着北极向着太阳。刚才那老者说,我们现在正处于南极四十二年的黑夜里,明天他会带我们去北极看看白天。”老仆人吓了一跳,喃喃说:“这个星球简直是疯了!”说着说着,累了一天的他们就呼呼大睡过去。第二天,老者来接他们去看北极,他们坐上了一辆专门供长途旅行的小车子。一路上,天王星人给他们介绍了很多关于这个星球的情况。
两个地球人吓得倒退了几步,那个天王星人也很害怕,嘴里发出一种奇怪的叫声。他用力踏着那块作为信号的铁板,没多久,更多的天王星人从洞里跑出来,他们一动不动地站着,显得非常惊愕。过了一会儿,来了一个额头挂着亮晶晶宝石的人,教授看出那是天王星国的元首。于是,他摸着身边的冰块,做出发抖的样子,然后指着下面温暖的通道。天王星人明白了,就带着他们走下长长的通道,进入天王星的里面去了。教授惊讶地看到,天王星里面是一个温暖、伟大的地下世界。它分着好几个层,天王星人在街路上拥来拥去,多得像是蜂巢中的蜜蜂,路两旁岩石里掘出来的洞窟,是他们的房子。接着他们坐上一辆低矮的车子,飞快地奔跑。那车子在一条宽阔的大街上、一个灯火辉煌的地方停住了。看到他们,许多天王星人发出了惊奇的叫声,和杂乱的议论声。人群中,有一些女人,她们比男子更短,浑圆的身体,裹着奇异的炫目长袍,感觉像是用五彩的玻璃珠织成的一样。“喔,可怕可怕!”老仆人叫道,“真是丑陋不堪。即使给我一个国王当,我也不愿意要这样的女人!”元首带他们进入了官邸,召集了他的大臣们一起来看看老教授二人。可是,因为语言不通,他们都不知道对方在说什么。老教授急中生智,拿出纸笔画了张太阳系的星象的图给他们看。他们看了半天,好像商议着什么。过了一会,进来了一位也是戴着眼镜的老者,当然,他的眼镜可是大得多了,老者看了那张星象图,非常激动!就立刻拿出了自己画的太阳系星象图,两张的内容一模一样。 老教授和他在上面指指点点,于是他马上就明白老教授二人是来自温暖的地球。老者激动地告诉了他的同伴们。
天王星的世界,人类似乎早已绝迹。忽然,地平线下面渐渐明亮起来,不久,他们就看见一个灰白色的幽暗的月光。然后又升起了一个,再升起一个,一共升起了四个月亮!看到这景象,教授兴奋地惊叹着说:真是不错,据我多年的研究,天王星确实拥有四个月亮!有头顶的四个月亮照明,地面上已经慢慢亮起来了,可是一眼望去,看见的还是冰天雪地,毫无人迹。他们费力地搬运着脚步,努力向前。然而,突然间,老教授站住了。他看见不远处,从地底下射出了一缕淡淡的光,显然在这地底下或冰底下有一盏灯儿藏在那里。老仆也看见了那缕光。他们鼓起余勇,向着发光的地点走去。一点也不错,那里的地面上有一个洞,大小和井口一样,洞口有铁栅遮拦着。洞里有一条亮晶晶的金属的梯子,深深地直通地底,一路上都有灯火照明。那洞口处有一块铁板,上面有一个脚印一样的印迹。老教授猜想,只要把铁板踏下去就会有人来开门。于是,他用尽全身的重量按下了那个铁板,果然听见一个声音从洞里远远地响着上来了,离洞口越来越近。没多久,一个黑黑的、长相可怕的天王星人爬上来了。他身材矮小,还不到地球人的四分之三,身形肥胖臃肿,像一个生着四肢的矮冬瓜。他的肩胛上突出两条粗大的臂膀,每只手上生着四个蹼趾(pǔ zhǐ),像青蛙的一样。一个和躯干等大的头,没有颈脖,形状十分特别。他的肤色是黑灰的,像海豹一样。最令人望而生畏的是他的一双巨大的眼睛,大得像个黑色的小果盘。头上看不见耳朵,但是有一条长鼻子。
死神把他们领到上帝面前,打了个招呼就走开了。这时,教授还想着去天王星旅行的事儿,就对上帝说:“仁慈的上帝啊,我想求您一件事!”“什么事?你说出来,我也许可以答应”上帝说。“是这样的,我毕生都在地球上用望远镜来观察其他天体,现在我很想到一个较远的星球上去参观一次,比如说,天王星”“天王星?”上帝想了一会说,“那并不是个好玩的地方,不过我可以答应你,只是你此去不能超过四个星期。”“这个人呢?”上帝看了一眼旁边的老仆人,“他也要到天王星去吗?”“我宁愿住在暖和的天国,” 老仆人说,“只是我主人既然这样决定,我也不能一个人留在这里。”“好,那么你们去天国的门边等着吧,一会儿有个星球使者会来带你们到天王星去。四星期后,他再会带你们回来。”教授谢过上帝,就带着老仆来到天国的大门前。果然,没多久,一个星球使者走了过来。教授还没来得及反应,就感觉自己被不可见的手举了起来,身体飞向空中,像兜着飓风一样。突然,教授迷迷糊糊地看不见东西,也听不到声音了。等他恢复神志时,发现自己已经降落在一个冰冷的星球表面了。可怕的寒冷把他们呼出的气结成了冰雾,血液仿佛就要凝成冰块了。他们想大步奔跑来让自己暖和一点,但却只能极缓慢地前进。老仆人大叫:“我们已经下了地狱了吧!”“真是个老糊涂!”老教授笑着说,“这天王星离太阳比地球远十几倍呐,太阳光照到这里已经很微弱了,当然就冷啊。而且,这星球比地球大百来倍,它的地心引力因此也比地球的大了许多。我们觉得双脚特别沉重,就是这个原因。”主仆俩继续在天王星地面上走着。四周漆黑一团,繁星在天上闪烁。地面上见不到一棵树或一根草,更见不到一点人迹。各处矗立着的大块的冰,反射着淡淡星光。真正的地面完全埋藏在冰底下。因为极度寒冷,这个世界显然不会有液态的水。
在一个叫乌拉波拉的地方,住着一个总是找不到眼镜的老教授——其实,他找了半天,眼镜就在他的鼻梁上架着呢!!这老教授是一个天文学家,他最喜欢架起望远镜,久久地观看夜空中的各种星星。喔,在这个星海中有着多少奇妙的世界啊!我们的地球好像只是一棵大苹果树上的一个,在它的四周,还有着千千万万其他的苹果。在所有的星星中,老教授最着迷的就是天王星,一颗离地球最远但是又和地球有很多相似之处的星星。他相信天王星上也生活着和地球人类一样的生物。他常常想:要是能到那上面去跑一趟,该会多么有趣呀。哪天我死了进入天国的话,一定要向上帝请求,让我到天王星上去旅行一次。一天晚上,他这样想着想着,就沉沉地睡着了。过了一会,一个身穿黑色外套,头戴一顶黑色垂边帽子的人突然向他走来。“亲爱的教授,”那人说:我是死亡之神,你的机件已经停止了,请跟我到天国去吧。”教授有个老仆,已经跟教授相处了三十多年。他惊异地看见,死神正站在他主人的旁边,领他上最后的一条路呢。老仆人不想跟主人分开,就请求死神把他一起带走。死神答应了,因为老仆人的机件也走得不怎么快了。就这样,教授和老仆人跟着死神开步出发,在一阵狂风中升登到了天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