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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黑格尔的《逻辑学》,是一部极端而艰深的书。它不是关于演绎法则的训练手册,也不是教人如何推理的工具书。它是一场思维的自我冒险。逻辑在这里,不是外在的规范,而是存在自身的运动,是现实在思维中的再生产。</p><p>当黑格尔写下《逻辑学》,他要展示的不是一套推理技巧,而是让我们跟随思维的自我生成,见证思维如何在不断的否定与扬弃中,走向绝对理念。你以为你在学习逻辑,其实你正被逻辑吞噬。</p><p>一、存在篇:从虚无到度</p><p>《逻辑学》的起点,是极端的抽象:纯有。纯有没有任何规定性,只是一个空洞的“是”。但正因为它没有任何内容,它立即坍塌为纯无。纯无同样是空洞的,没有任何东西。</p><p>纯有与纯无的对立,不是静态的,而是在相互否定中生成新的运动:生成(Werden)。这就是逻辑学的开场:存在并不是固定的,而是矛盾中诞生的。</p><p>存在篇的逻辑继续展开:</p><p>质(Qualität):事物的直接规定性。“它是什么”构成了质。改变质,就会生成另一种东西。</p><p>量(Quantität):事物的程度、大小。量可以增减,但在一定范围内不改变事物的质。</p><p>度(Maß):质与量的统一。量的逐渐变化,会在某个临界点引发质的飞跃。水在 100℃ 沸腾,就是质与量统一的例证。</p><p>在存在篇,黑格尔通过“质—量—度”的三重递进,展示了世界不是静止的,而是在数量积累和质变跃迁的张力中不断生成。存在,原来就是矛盾的过程。</p><p>二、本质篇:矛盾作为法则</p><p>当存在的直接性被撕开,思维进入了反思,进入本质篇。本质并不是躲在现象背后的神秘实体,而是一种关系性的显现。黑格尔提出:本质即显现。</p><p>在这里,逻辑不再是直接的“有”,而是矛盾的展开:</p><p>同一与差异:思维不是永恒的同一,而是差异、对立和冲突。</p><p>矛盾:事物在自身中包含否定,正是在矛盾中,它们才能发展。矛盾不是错误,而是逻辑的内核。</p><p>因与果:因果不是线性的链条,而是互为反映。因产生果,果又回过头规定因。因即是果,果亦是因。</p><p>本质篇展示了辩证法的真正力量:不是逃避矛盾,而是承认矛盾、拥抱矛盾,把矛盾看作运动的源泉。</p><p>三、概念篇:思维的自我完成</p><p>逻辑的最后阶段,是概念篇。这里的概念,不是普通的抽象名词,而是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