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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的时候,我交了一个非常投缘的男友。<br>
投缘是十分难得的事。我们相识在朋友的聚会上,意外地彼此近乎一见钟情,互留了联系方式后开聊,发现彼此的喜好竟然格外一致。<br>
那时候我还算标准的文艺青年,他也拥有标准的艺术气息。比如我们竟然同听Sopor Aeternus,迷恋HIM唱Gone With the Sin时的沙哑声音,看阿莫多瓦的文艺片;这种感觉就好像所有人都喜欢摩卡而你喜欢拿铁,然后大家都不屑于你而你突然找到了另一个热爱拿铁的人,那必然产生出“哎呀我就说只有我们拿铁才配叫咖啡”的自豪情怀。总之,文艺装逼范被我俩当年诠释得淋漓尽致。<br>
所以,我们火速勾搭到了一起。<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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